20__年上海市普陀区曹杨中学附属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在普陀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地在本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免试入学。
三、验证
现将学校的第一批验证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验证时间:2019年5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段按电话通知,以免排队等候)
验证地点:香樟路386号
需要携带证件:幼儿园信息输入时所有证件的原件+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事先去医院换证)+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输入那天给的正表)
四、招生办法
按照《2019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19〕4号)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普陀教育网招生栏目查询
五、入学通知
20__年上海市普陀区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0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 、入学条件
依据本市本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我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后公布2020年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一年级学生入学条件:
1.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校对口地段常住户籍的健康儿童。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请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对于常住户籍在我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须在2018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我校招生地段;
(2)适龄儿童至少须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一方监护人的户籍也须在2018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
(3)该户籍的户主和《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适龄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在2018年4月23日之后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的,可登记,须填写《2020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时间、监护人的户籍入户时间、儿童与户主及房产所有人关系等先后顺序,解决入学问题,额满为止。不能解决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适龄儿童可登记,其监护人须填写《2020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教学资源统筹安排,监护人须填写《2020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该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的持证要求详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
6.常住户籍在本校地段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
7.我校从2015年已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本地段内居住地址若5年内已经享受过一次入学机会,今年该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日程安排
1.3月21-27日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2.5月16-17日 第一批新生验证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3.5月20日起 陆续对已经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4.5月30-31日 第二批新生验证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5.8月15日前 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6.8月下旬 新生报到
五、验证报名时,家长须带适龄儿童一同前往,并同时携带以下所需提供的相关凭证的原件:
(一)本市户籍人户一致情况
1.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2.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 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 户籍地的《房地产权证》
6.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小白卡)
以上2-5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情况
1.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2.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 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 居住地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动迁证明》或者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
6. 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7.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小白卡)
(三)非本市户籍
1.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2.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3. 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4.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5. 港澳台证明
6. 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7. 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已达标准积分的通知单;须同时提供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记录(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8. 居住地的《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9.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小白卡)
六、其他事宜
学校承诺小学段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2019年8月15日前,各小学向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20__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办浦东交中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上海民办浦东交中初级中学创办于2009年,目前全校共4个年级16个教学班;以“自主创新、综合发展、追求卓越”为办学理念,突出科技教育的办学特色,着力培养科学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卓越、个性发展优异的初中学生。
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数
四个班级,168人(包括住宿生20人左右,非浦东新区学生25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统一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8日
四、面谈对象及时间
对象:已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并已上传学生本人照片的学生,上传截止时间:5月13日
面谈时间:2019年5月18日—5月19日
五、招生录取时间
第一志愿:5月20日—21日
六、收费标准
学费:15000元/学期(根据沪浦发改价管[2018]217号文件,不包含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
八、交通
浦东新区东方路420号(近世纪大道,东方路商城路口) 邮编:200120
870路、871路、746路、819路、787路、隧道八线、970路、597路
轨道2号、4号、6号、9号线。
九、“三个承诺”
1、本校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
2、本校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
3、本校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十、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