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柳州中招生简章整理

莉落

柳州市2019年中考招生简章

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历届初中毕业、结业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八年级在校学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及历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中职学校不受年龄限制;历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普通高中以18周岁为限(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农村考生和苗、瑶、侗、彝、仡佬、仫佬、毛南、回、水、京等十个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19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八年级学生只能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且不能参与中考招生录取。

5.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户籍人员(以下统称“外来人员”)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在中考前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与市区户籍考生一样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①外来人员在柳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实际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我市初中阶段正式完整学籍(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市区户籍;或在我市城区取得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并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含1年)。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在我市市区参加中考借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在市区参加中考借考的,可在我市市区报读中职学校和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及自主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

6.在我市市区参加中考的外来人员,在中考考试前户籍迁入我市市区的,享受市区户籍考生待遇。

7.原古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雒容镇户口考生纳入市区考生范围管理。

(二)报名时间

具体报名时间由柳州市招生考试院另文发布。

(三)报名地点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各县招生办。

(四)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证件及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历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应交验毕业证或结业证,在校学生应交验学籍卡复印件;

3.符合加分照顾规定的考生(具体见本简章有关条款),报名时须出具有关证明、证件。

(五)报名办法

我市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到市、县招生考试部门集体报名;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直接到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报名。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学生,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参加报名。

(六)考生信息(含电子相片)采集及上报

在学校集体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相片由所在学校按市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采集。各报名学校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规定,按时上报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已录入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

(七)报考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的文件(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公布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扶贫办的认定为准),城镇、农村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以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审核上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不得向不愿意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中考报名费,也不得收取初中毕业补考费。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中考包括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技能考试。

1.考试科目

(1)九年级中考科目:

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七科。成绩按等级制呈现。

体育与健康科考试考跑、跳、投三项,每项占20分,满分60分。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法〉的通知》(柳教基〔2019〕28号)要求进行,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技能考试为物理实验、化学实验、音乐、美术,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试方案另文下发。

去年未参加柳州市地理、生物中考的九年级考生,可参加我市本年度的地理、生物科考试,并将两科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今年九年级中考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已经参加了去年柳州市地理、生物中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该学科考试。

(2)八年级中考科目:

书面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成绩按等级制呈现,并将两科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明年九年级中考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技能考试为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考试办法另文下发。

2.书面考试各科目考试形式、赋分及有关说明如下表:

(二)命题

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

(三)书面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除英语外的各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英语科8:35考生开始进场,8:50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10:00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四)评卷

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并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

(五)成绩发布

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不公开、不查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或透露考生中考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的原始分,不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三、普通高中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考生。

(二)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县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三)网上录取成绩排名规则

纳入中考总成绩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考生的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都以等级形式呈现。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A+、A、B+、B、C+、C、D、E;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成绩不划分等级,直接计入考生的总成绩。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时,考生按以下标准排序录取:

1.总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总成绩等级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学科考试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此类推。

3.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各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相等的考生,首先比较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依此类推,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4.如果用上述方法无法区分时,招生学校经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后,可调阅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录取意见,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

(四)录取办法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及以上,且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免试保送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及以上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除免试保送生外,市区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

1.免试保送生录取办法。

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从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中拿出10个名额招收免试保送生。市区免试保送生由初中学校推荐至城区教育局备选,城区教育局在学校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确定本城区推荐名单。招生学校对各城区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比较并提出拟录名单,报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已录取的免试保送生不需要再参加中考,也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具体免试保送生录取办法另文下发。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录取办法。

柳州高中(本部)、柳铁一中(本部)、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等五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从本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30个名额,面向全市(含五县)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读以上五所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中考总成绩,要达到所报读学校定向推荐生的录取控制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程序如下:

(1)资格审核

由各初中学校审核并提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名单到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市教育局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2)填报志愿办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名录取工作统一一个时段进行。报名期间,通过审核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填报学校,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并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志愿不能再更改。

(3)录取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在定向推荐生填报志愿开始之前完成,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不能再参加定向推荐生录取及网上统一招生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毕业生录取的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3.定向推荐生录取办法。

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作为定向推荐生直接分配给各公办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程序如下:

(1)初中学校推荐

由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意愿(须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做好学生报名组织工作。县区教育局对学区生的定向推荐资格进行审核。

(2)填报志愿办法

定向推荐生报名录取工作统一一个时段进行。报名期间,通过定向资格审核的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填报学校,最多可填报一个志愿,并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志愿不能再更改。

(3)录取

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根据学区生志愿和定向推荐生指标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定向推荐生的录取在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开始之前完成,已录取的定向推荐生不能再参加网上统一招生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定向推荐生录取的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4.特长生录取办法。

各普通高中(校区)为体现学生的个性发展,从指令性计划中拿出20个名额招收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朗诵、辩论、表演、科学、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创造发明等方面的特长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从指令性计划中另外各拿出8个名额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各校区单独实施。

(1)申报条件

考生申报市区普通高中的特长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阶段参加过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并获得市级竞赛前六名或国家级、省级竞赛前八名;

②国家一、二级运动员;

③足球项目特长生在初中阶段按《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通过柳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项测试,达三级至五级标准。

④初中阶段参加过教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组织的声乐演唱(合唱和表演唱仅限于领唱)、器乐独奏、舞蹈(群舞仅限于领舞)、绘画、书法、朗诵、辩论、表演、科学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创作发明比赛,并获得市级二等奖或国家级、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⑤乐器演奏考级(业余)达到9级或舞蹈考级(业余)达到6级;

⑥初中阶段获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市级二等奖或国家级、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各县普通高中特长生的申报条件由各县教育局根据本简章自行制定。

(2)录取程序

特长生的录取,由考生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择优确定初录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录取。特长生的录取,在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开始之前完成,已录取的特长生不能再参加网上统一招生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若学校特长生未招满的,其剩余指标全部转入网上统一招生录取指标。

5.指导性计划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有指导性计划的,由考生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根据市县教育局批准的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自行组织招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初录名单,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6.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办法。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指令性计划除免试保送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定向推荐生、特长生外的招生指标,实行网上统一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只统一划定最低报名控制线,不分别划定各普通高中的报名控制线。

(1)报名时段

市区普通高中的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时段进行。其中,第一时段为普通高中的计划招生;第二时段为第一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复征。两个录取时段结束后,如有普通高中仍未完成网上统一招生计划的,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而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和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按规定的时间到市招生考试院办理补录手续。市区普通高中两个录取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及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时间另行公布。

各县普通高中的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工作与市区同时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时间由各县招生办自行制定。

(2)报名办法

各时段报名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填报志愿,每个报名时段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并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不能再更改志愿。

(3)录取

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首先进入第一志愿排序,若第一志愿未获得录取,考生将自动进入第二志愿排序;若第二志愿未获得录取,考生将自动进入第三志愿排序。

7.柳州高中、柳铁一中面向各县的择优录取办法。

柳州高中、柳铁一中分别面向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等县各择优招收10名考生,面向各县的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

(五)考生被所报名的学校录取后,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流动转录其他学校。市县招生考试部门不统一分配落选的考生入学。

四、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了柳州市中考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可在网上填报中职学校志愿,也可持本人准考证及成绩通知单原件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中职学校的网上招生录取不分时段,每个考生可在网上一次性填报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学校,四个专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有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中职学校首先根据考生志愿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

考生可同时在网上填报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志愿,录取时首先进行普通高中的录取,已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职学校网上录取。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30分照顾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20分照顾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4)户籍在广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10分照顾录取:

(1)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2)其他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5分照顾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

5.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6.各初中学校必须在校内公示所有获得加分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中考加分手续的办理时间截至2019年6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中考考试及招生录取中违规考生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国家教育部令第33号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三)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正常学习的肢体残疾考生,在录取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时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

(四)为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对象进行招生。各普通高中要规范本校的招生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挂靠生”、“委培生”;严禁超计划招生;未经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招生。凡未经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录取的考生,均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今后影响学生考试、升学、就业的责任,由招生学校承担。

(五)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客观公正地宣传本校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恶意攻击、诋毁其他学校,不得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抢夺生源。

(六)凡违反以上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及其负责人责任。

柳州市2017年中考招生简章

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历届初中毕业、结业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八年级在校学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2)从高中阶段学校退学或被高中阶段学校开除学籍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及历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中职学校不受年龄限制;历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普通高中以18周岁为限(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农村考生和苗、瑶、侗、彝、仡佬、仫佬、毛南、回、水、京等十个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19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八年级学生只能参加地理、生物学科的考试且不能参与中考招生录取。

5.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主要面向本市生源。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户籍人员(以下统称外来人员)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在中考前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与市区户籍考生一样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①外来人员在柳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实际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我市初中阶段正式完整学籍(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取得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并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含1年)。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在我市市区参加中考借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在市区参加中考借考的,可在我市市区报读中职学校和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

6.在我市市区参加中考的外来人员,在中考前户籍迁入我市市区的,享受市区户籍考生待遇。

7.原古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雒容镇户口考生纳入市区考生范围管理。

8.市区范围按照柳江区撤县设区前的柳州市市区范围认定。即2017年柳江区初中毕业生、在市区初中就读的柳江区学生中考与高中阶段招生总体执行与其他五县学生相同政策。2018年起,柳江区学生中考与高中阶段招生执行与市区学生相同政策。

(二)报名时间

具体报名时间由柳州市招生考试院另文发布。

(三)报名地点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及各县(含柳江区)招生办。

(四)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证件及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历届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应交验毕业证或结业证,在校学生应交验学校证明;

3.符合加分照顾规定的考生(具体见本简章有关条款),报名时须出具有关证明、证件。

(五)报名办法

我市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到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集体报名;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直接到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六)考生信息(含电子相片)采集及上报

在学校集体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相片由所在学校按市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采集。各报名学校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规定,按时上报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已录入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

(七)报考费

中考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的文件(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公布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扶贫办的认定为准),城镇、农村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以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审核上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不收取不愿意参加升学考试学生的中考报名费,也不收取初中毕业补考费。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同时同卷进行。考试包括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1.考试科目

(1)九年级中考科目:

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

体育与健康科考试考跑、跳、投三项,每项占20分,满分60分。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法〉的通知》(柳教基〔2017〕21号)要求进行,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为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三科,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方案另行公布。

去年未参加柳州市地理、生物中考的九年级考生,可参加我市本年度的地理、生物科考试,并将两科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今年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已经参加了去年柳州市地理、生物中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该学科考试。

三、普通高中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录取依据。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考生。

(二)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含柳江区)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县(含柳江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三)录取办法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及以上,且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及以上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除免试保送生外,市区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

1.免试保送生录取办法。

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从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中拿出10个名额招收免试保送生。市区免试保送生由初中学校推荐至城区教育局备选,城区教育局在学校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确定本城区推荐名单。招生学校对各城区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比较并提出拟录名单,报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已录取的免试保送生不需要再参加中考,也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具体免试保送生录取办法另行下文。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录取办法。

柳州高中、柳铁一中、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等五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从本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30个名额,面向全市(含五县及柳江区)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读以上五所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中考总成绩,要达到所报读学校定向推荐生的录取控制线。程序如下:

(1)资格审核

由各初中学校审核并提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名单到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市教育局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2)填报志愿办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名录取工作统一一个时段进行。报名期间,通过审核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填报学校,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并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志愿不能再更改。

(3)录取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在定向推荐生填报志愿开始之前完成,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不能再参加定向推荐生录取及网上统一报名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毕业生录取的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3.定向推荐生录取办法。

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作为定向推荐生直接分配给各公办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程序如下:

(1)初中学校推荐

由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意愿(须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从本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区生源考生中推荐。县区教育局对学区生的定向推荐资格进行审核。

(2)填报志愿办法

定向推荐生报名录取工作统一一个时段进行。报名期间,通过定向资格审核的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填报学校,最多可填报一个志愿,并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志愿不能再更改。

(3)录取

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根据学区生志愿和定向推荐生指标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定向推荐生的录取在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报名开始之前完成,已录取的定向推荐生不能再参加网上统一报名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定向推荐生录取的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4.特长生录取办法。

各普通高中为体现学生的个性发展,从指令性计划中拿出20个名额招收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朗诵、辩论、表演、科学、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创造发明等方面的特长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含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的柳州高中、柳铁一中、市一中、市三中、柳江区实验高中、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从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3个名额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20个名额外)。

(1)申报条件

考生申报市区普通高中的特长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阶段参加过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并获得市级竞赛前六名或国家级、省级竞赛前八名;

②国家一、二级运动员;

③初中阶段参加过教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组织的声乐演唱(合唱和表演唱仅限于领唱)、器乐独奏、舞蹈(群舞仅限于领舞)、绘画、书法、朗诵、辩论、表演、科学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创作发明比赛,并获得市级二等奖或国家级、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④乐器演奏考级(业余)达到9级或舞蹈考级(业余)达到6级;

⑤初中阶段获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市级二等奖或国家级、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各县(含柳江区)普通高中特长生的申报条件由各县(含柳江区)教育局根据本简章自行制定。

(2)录取程序

特长生的录取,由考生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择优确定初录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录取。特长生的录取,在普通高中网上报名开始之前完成,已录取的特长生不能再参加网上报名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若学校特长生未招满的,其剩余指标全部转入网上报名计划招生指标录取。

5.指导性计划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有指导性计划的,由考生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含柳江区)教育局批准的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自行组织生源,自行审核考生资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初录名单,报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6.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办法。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指令性计划除免试保送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定向推荐生、特长生外的招生指标,实行网上统一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报名录取只统一划定最低报名控制线,不分别划定各普通高中的报名控制线。

(1)成绩排名规则

考生的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都以等级形式呈现。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A+、A、B+、B、C+、C、D、E;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成绩不划分等级,直接计入考生的总成绩。普通高中录取时,考生按以下标准排序录取:

①总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②总成绩等级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等书面考试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书面考试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此类推;

③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各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相等的考生,首先比较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依此类推,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④如果用上述方法无法区分时,招生学校经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后,可调阅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录取意见,报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

(2)报名时段

市区普通高中的网上统一报名录取工作分两个时段进行。其中,第一时段为普通高中的计划招生;第二时段为第一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复征。两个录取时段结束后,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而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和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按规定的时间到市招生考试院办理补录手续。市区普通高中两个录取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及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时间另行公布。

各县(含柳江区)普通高中的网上报名录取工作与市区同时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时间由各县(含柳江区)招生办自行制定。

(3)报名办法

各时段报名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填报志愿,每个报名时段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并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不能再更改志愿。

(4)录取

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首先进入第一志愿排序,若第一志愿未获得录取,考生将自动进入第二志愿排序;若第二志愿未获得录取,考生将自动进入第三志愿排序。

7.柳高、柳铁一中、市一中、市二中面向各县(含柳江区)的择优录取办法。

柳高、柳铁一中分别面向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等县各择优招收10名考生。柳州高中、柳铁一中、市一中、市二中分别面向柳江区择优招收30名考生。柳高、柳铁一中、市一中、市二中面向各县(含柳江区)的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录取。

(五)考生被所报名的学校录取后,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流动转录其他学校。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不统一分配落选的考生入学。

四、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了柳州市中考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可在网上填报中职学校志愿,也可持本人准考证及成绩通知单原件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中职学校的网上报名录取不分时段,每个考生可在网上一次性填报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学校,四个专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有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中职学校首先根据考生志愿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

考生可同时在网上填报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志愿,录取时首先进行普通高中的录取,已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职学校网上录取。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30分照顾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20分照顾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4)户籍在广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10分照顾录取: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其他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5分照顾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

5.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6.各初中学校必须在校内公示所有获得加分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中考加分手续的办理时间截至2017年6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中考考试及招生录取中违规考生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国家教育部令第33号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三)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正常学习的肢体残疾考生,在录取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时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

(四)为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对象进行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规范本校的招生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挂靠生”、“委培生”,严禁超计划招生。未经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招生。凡未经市县(含柳江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录取的考生,均不予办理高中学籍,今后影响学生考试、升学、就业的责任,由招生学校承担。

(五)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客观公正地宣传本校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恶意攻击、诋毁其他学校,不得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抢夺生源。

(六)凡违反以上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及其负责人责任。

广西民族高中招生简章来了

广西民族高中是全区唯一一所由自治区民宗委与自治区教育厅合作共建的自治区级公办普通高中,是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办班学校, 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区灵水风景区,校园面积165亩,校园内绿树成荫、风景如画,是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小区、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所有宿舍都安装了空调,智能化校园系统建成开通。学校现有专职教师168人,其中高级教师56人,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质量高。

学校坚持“彰显特色,锻造精品”的办学理念,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在上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全校师生再接再厉,奋勇拼搏,努力将广西民族高中打造成为广西一流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全国知名的民族教育品牌高中。

一、招生范围及指标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面向广西各市、县招收民族班高中新生450人,面向南宁市及所辖各县区招收普通高中新生200人,总计招生650人。

二、招生类别

民族班450人(含民族特色班220人,其中民族特招班50人、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50人、壮汉双语高中班120人)。面向广西各市、县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向边远贫困地区、边境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接受民族双语教育的学生倾斜。

三、招生指标分配

民族班招生名额分配:桂林市3人。

四、民族班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二)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广西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占85%)。

(三)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广西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城镇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占15%)。

五、民族班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各市中考招生日程,在当地的中考招生网上志愿填报时,报读广西民族高中。

(二)录取办法

1.我校民族班招生纳入广西各地中考招生工作,统一报名、考试、招生管理,与当地示范性高中招生同批次录取。录取线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

2.以市为单位,依据考生中考成绩,按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六、学生待遇

为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我校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

1.民族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享受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2. 入学后,经选拔进入民族特色班(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的学生,三年学费全免。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子女,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规定享受广西普通高中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

4.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时可一次性获得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