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接待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我乡按办法要求建立接待制度,特别对外出审批、审批控制、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信息公开和一事一结等制度、公务接待公开等方面严格执行。
二、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实施、并按要求做好公务接待与其他公务活动(出差、会议、培训等)的`分类统计和管理。严格执行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接待对象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接待工作餐无使用高档白酒、香烟和高档菜肴。
接待住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定点招待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不存在超接待对象住宿费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接待车做到轻车简从、统一调配。坚持勤俭节约的公务接待礼仪。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及监督管理情况
我乡对接待预算管理与经费执行总额控制,无超标、超额支出情况。
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计入“三单”内容。
接待费用报销“三单”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单”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不予报销的规定。
公务接待汇总报告制度。每年汇总本部门上年度公务接待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公务接待总批次,公务活动项目、人数、经费(预算、决算)和违规处理情况等,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将“三公”经费在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