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严肃学校财经纪律,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教育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校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文件精神,我校于20XX年3月13日进行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我校能认真执行校长负责制和落实“一支笔”签字制度,不存在违规配置财务人员现象。学校财务有校长负总责,按规定配置有农村学校报帐员。学校经费收支符合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无违规现象。
2.学校能按收费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严格落实收费政策。无乱收费现象,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依法进行义务教育,无收取补课费、教辅费。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不存在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本学期无代收费,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xx教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我校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有计划、分步骤,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我校有关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和操作方式,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二、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
我校严格按照x教字(20XX)32号文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张贴由县教体局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示牌,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生一律自愿,不硬性规定。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书目外的任何资料费。
三、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学校认真贯彻上级各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学校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校长一把手负责人对收费全权监督。
四、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
我校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学校适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
五、不断加强规范收费力度,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学校收费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敏感工程。在收费问题上,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信息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学校制订了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我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科技局文件精神,按照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杜绝教育乱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我们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告如下。
一、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行政、职代会成员、一至六年级各班班主任教师
二、加大宣传,统一思想。
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重申学校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在自查过程中,领导小组又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各级文件,再次领会了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治理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次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把切实做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警钟长鸣。
三、狠抓制度完善,明确目标责任,切实使规范收费成为上下一致的行动准则。
1、严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制。校长为学校规范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协同,坚持把规范收费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求广大教师要讲道德、讲大局、讲责任,自觉抵制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收费。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一是收费公示制。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出示并制作了“收费公示牌”,公示内容准确、完整。让每个学生、家长交明白钱,让学校收费放心。任何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二是收费票据使用规范。在开学初的教师会上,针对向学生收使用的收费票据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讲解。三是责任追究制。让全体教师明确收费责任制度,使全体教师铭记乱收费责任人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所受的处罚。
四、狠抓工作创新,务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一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治理乱收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二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大力推进依法治教结合起来。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前提。我们在严格实施规范收费等规章制度的同时,研究并制定出既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三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教师师德建设与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结合起来,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统一征订教学辅助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学习用品等;严禁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
五、自查情况
1、自查方式。在自查中,我们采取到班访谈、抽学生调查、向家长了解等方式进行。
2、实施收费行为方面。通过自查,我校均未发现有乱订教辅资料或统一使用教辅资料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未发现教师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违规乱收费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违规乱收营养午餐费的现象。
六、今后工作思路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取信于民。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万州教发3号《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乱收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严格执行教育惠民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一免一补”专项资金,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xx]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