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双友钢铁有限公司是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进的省外来滇投资的民营企业,成立于20xx年8月,是曲靖市人民政府重点保护企业。
截止20xx年11月,拥有职工总人数1775人,其中管理人员196人,占职工总数的11%;技术骨干103人,占职工总数的5。8%;高中级职称44人,占职工总数的2。5%;初级职称60人,占职工总数的3。4%;大学、专科、高中专以上1223人,占职工总数的68。9%。
按发展规划,公司计划总投资30亿元,建成集镍合金、型材、制品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现主要产品为150*150连铸钢坯,及氧气、氮气、自发电等附属产品。一直以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能源计量管理工作,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逐步完善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基本用能单元的三级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大大提高了广大员工对节能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参与节能活动,通过经济责任制、战役责任状、成本效益行考核与工资挂钩,有效地将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每一道生产工序,层层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使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从而促进公司节能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能源管理概况
1、能源管理方针:全面挖掘能源工作潜力,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推动能源管理跃上新台阶。
2、目标:实现能源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力争能耗水平跟上行业步伐。
3、节能管理
(1) 循环利用余热余能,实现节能减排
A、 烧结厂烧结机利用蒸汽预热料批,并配套烟气脱硫环保项目;
B、 在炼铁工艺环节建设透平风机利用煤气余压余能节电,建设炼钢转炉煤气回收系统,与其它系统富余煤气并网用于发电。20xx年1—12月月平均自发电量754万度,约占本公司用电量的32%。炼钢污泥、氧化铁屑回收等,实现二次资源循环利用;
C、炼铁厂利用高炉富氧鼓风喷吹非炼焦煤节能技术,从而节约吨铁焦炭消耗比;
D、建立年产120万吨矿渣微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E、建立Z0—12500/80型变压吸附制氧节能技改项目;
F、建立炼铁水渣,炼钢钢渣选场;
G、通过技术提升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降低吨钢能源消耗。
4、计量体制建设管理
(1)公司成立了质量计量管理部计量管理科,对全公司进出厂,计量工作进行归口统一管理,在计量设备配备、计量过程监控、计量新技术推广、计量人员培训等方面强化职能管理。公司能源计量表的维护及安装由机动部自动化仪表室负责,主要能源计量数据由动力厂负责采集、统计申报,质量计量管理部计量管理科负责监督核实,保证计量的客观公正和权威性,也为成本分析核算、财务结算提供依据。
(2)加强能源计量基础管理,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证,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各生产厂计量员为成员的能源计量管理领导小组。逐步建立健全了《物资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计量设备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能源计量管理考核办法》等,明确了计量管理机构,部门及人员岗位责任。
(3)能源计量及计量管理工作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按照国家GB/T17167—20xx《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和地方的相关标准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生产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需要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按规定制定检定周期并进行检定/校准,保证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齐全,组织实施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由上级计量部门或地方计量部门检定的标准计量器具或在用计量器具,根据检定周期及时联系送检或来厂检定。凡经检定不合格和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5、计量投入基础设施管理
近几年能源计量投入100余万元,水、电、煤、气能源计量设备配置基本完善,并符合GB17167—20xx的要求,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具体配量如下表:
流量计量是企业计量测试工作中的难点,近年来,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既能满足准确度要求,又便于安装维护的计量方式,如生产水计量选用超声波流量计,煤气计量选用智能靶式流量计,实现了按表计量结算。加强流体计量设备的管理,建立能源计量网络图,按点确定设备功能要求和设备台套数,相应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档案。加强计量设备运行监控,定期开展比对、校验工作,坚持点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运行异常情况,保证计量设施处于有效可控状态。
6、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公司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理数据管理制度,在保证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对能源计量数据进行采集,所记录的各项计量数据有原始、规范的记录,原始记录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以保证统计报表信息能追溯到原始记录。能做到生产运行、统计、财务报表中能源消耗计量数据真实、一致;实行能源计量数据统一归口管理,有专职人员对能源数据进行审核,利用计算机技术实行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按生产周期(班、日、周)及时更新能源计量数据,并计算出其单位产品的各种主要能源消耗量及各产品工序能耗。并且把能源计量数据运用到实际生产中。 7、计量队伍建设管理
近两年来,在各厂部配置专、兼职计量人员参加计量管理,按计划定期组织计量人员对“计量法规手册、检定规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等培训学习,增强了计量人员对计量法律法规的意识和了解,提高了对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广大员工的计量意识,全面提升了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和计量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推进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提高,能源计量技术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使能源计量管理和能源定额管理更科学、更深入地开展。
通过公司几年的发展历程表明,能源计量工作始终是企业节能减排的基础工作,随着科学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提高,能源计量工作的作用更加凸显,本公司能源计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同行业企业相比,仍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多向先进企业学习借鉴,不断提高计量管控水平,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何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局在进行企业纳税稽查时,内部有稽查的要求和相关文件范文,如果与税官关系处理得好,可以让他提供一份,税局对外,没有格式要求,但一般都是根据每个税种的内容和要求来写的,如果要自写,根据某个特定税种的性质特点来写.也可以简略扼要的写,试着写一下,看是否符合要求
某某税局
根据统一要求我单位自 某年某月某日开始,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我单位某一段时间内的,增值税,所得税进行了详查,对相关数据又进行了计算,审理,除少数个别的地方我们按企业的数据作了反映,未按税法予以调正外,其他基本正确,未发现其他遗漏税收的情况.我们拟在汇算清缴前将应调整的税收都有调整过来.也盼望你们下来给我们工作的指导,
此致
某某单位日期
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xx]25号)要求,**直属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辖区的政策性粮食、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以及商品粮库存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地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 成立库存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本次库存检查工作,我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及监管科驻库监管员为成员的库存自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责任。
二、库存自查情况
**辖区截止3月25日实际储存库点4个、仓房16座,共储粮*****吨,其中:中央储粮小麦****吨、玉米****吨,临时储备粮玉米****吨,托市粮****吨,商品粮小麦****吨,地方储备粮****吨。
三、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库由主管副主任负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春季粮油库存安全检查工作。主要检查: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对各仓粮食进行了实地丈量测算,测算结果与保管帐、专卡记录相符,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三帐相符,数量真实。
(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辖区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20xx年度分公司下达我库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玉米****吨。4月份轮出玉米****吨,5月份轮入玉米****吨(其中:指标划入****吨)。认真核实轮入玉米数量、年限、质量、轮换明细账、轮换手续等,玉米轮换已经分公司检查组验收。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分公司拨付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拨付辖区托市粮补贴费用20xx年粮食有缓拨现象,起原因分别存在未缴保证金、欠款纠纷、粮食未挂拍、补贴费用扣完尚不够弥补出库损耗等)。
(五)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1)实际储存中央储备粮仓房具备代储资格。政策性粮油承储库点是在分公司认定范围内;(2)外包作业单位有法人资质,作业人员具备相关作业技能;企业出入库生产、用电、用火等管理规范;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化学药剂管理规范,药品库实行“双人、双门、双锁”管理,领用手续齐全,帐实相符;(3)个别收储库点个别仓发现有害虫活动,为基本无虫粮;其余各仓粮情稳定,温度正常,水分正常,无发热、霉变现象发生。(4)仓储设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无漏天储粮。
(六)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
我库把此次检查作为提升仓储管理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辖区开展春季粮油库存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管理现状,确保检查实效,落实问题整改,努力夯实“两个确保”基础。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县商业局:
按县局的部署,我们于9月末组成专门班子,依照检查提纲列出的重点,对我公司1至9月份的财务收支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到10月末全部结束。兹将自查阶段检查出来的违纪问题,报告如下:
(一)误将公司所属卫生所和新开办的幼儿园13名工作人员的工作、奖金开支,全部列入管理费用。1至8月份共支付11960元。
(二)今年春节时,公司为职工购买过节用白条鸡、鲤鱼、牛肉、猪蹄、海鲜、豆油等副食品,只收一部分钱,将8162元差额全部列入经营费用核销。
(三)年初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违纪为每名职工发衣料一块(折合106元),在劳保费用中,共核销8162元。
(四)今年雨季,公司为职工修缮宿舍支出34711元,没有在职工福利费项下列支,也挤入经营费用中核销。
对以上违纪问题,公司已交由检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向经理办公会汇报,并按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的要求,于11月末提出纠正违纪问题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精艺股份《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有关内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恒泰长财指派担任精艺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就精艺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与精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查阅了精艺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投资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精艺股份《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飞鸿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51%。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有: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期货套保、风险投资等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和二级产业管理模式,建立了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负责制度,贯彻了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指令的贯彻执行,保障了公司运营的规范有序运行。
(2)企业文化
随着经营形式的变化,公司以“为员工提供适合培育才智发现的多元化、包容的环境,创造并传递创新知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多元化产业集团”为企业愿望,秉承“尊重知识、认同价值、责任分清、利益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现了公司持续、稳健、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