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刘莉莉

  印章使用管理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切实防范印章操作风险,我行按照总行印章管理办法和省行体系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市行下发第xxx号工作通知单,仔细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了公章和业务专用章管理操作情况的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行综合部作为支行印章的管理部门,对现有在用印章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登记,完善了在用印章明细清册,并对已经停用的废旧印章进行了认真清理,本次共登记在用印章100枚,清理销毁废旧印章20枚。分别是璞苑储蓄所9枚、迎春园储蓄所11枚;其次,新增登记在用印章28枚。分别是中润大道储蓄所15枚(机构名称变更)、联通路分理处10枚,营业室3枚。

  由综合部负责了公章用印管理的自查,营业网点和客户服务部负责了业务专用章的自查。行章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行要求,做到指定专人保管、双人管理。由综合部经理专门保管(a角),另一保管人为印章专管人的b角。实行双人上锁保管制,行章存放于市行统一配发的保险柜内,主钥匙由a角保管、副钥匙由b角保管,用印时双人开锁。收印时双人上锁,切实做到了人离章收。严格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做好用印登记,印章保管人如有急事需要交接时必须登记交接登记簿,交接时间按要求准确到分钟,避免了印章保管出现的“盲区”。在XX年我行及时更换了新的印章保管交接登记簿、用印登记簿、用印审批单、印章行外使用审批单,使用印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目前,印章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旧章在用现象。

  机构名称更换后,现党支部章1枚未更换新章。以上印章待市行明确制发单位后统一刻制。

  2、用印登记簿登记不及时。

  个别部门内部存在用印完毕不及时登记,而是将存在积攒多日的用印审审批单作为登记依据,易造成登记簿漏登之现象。通过这次自查,明确以后必须坚持以下两点:1:用印前,由印章管理人首先在用印审批单中的管理人栏项双人签字确认2:用印后,立即登记用印登记簿。

  3、由于人员受限,监印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印章使用管理自查报告2

  根据《利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创建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因印章管理不善引发案件风险。我校对本校印章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想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的“印章管理及使用自查领导小组”。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发XXX号)、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编办发XXX号)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创建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示范单位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我校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二、印章管理制度健全,为防范风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利津县盐窝镇北岭中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对印章的刻制、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印章的操作程序、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三、印章管理使用规范,杜绝了隐患风险的发生。

  1、印章的规格、式样符合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印章是由利津县公安局统一监督刻制的。

  印章名称与县事业单位监管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法定名称相一致,文字登记的事业单位法定名称相一致。文字是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字体为宋体。

  2、严格执行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

  印章使用前由用印人在《印章登记簿》上真实、详细、准确地进行了登记。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后用印。

  未出现过未经审批使用印章的情况,且加盖印章份数与审批、登记数相符。

  3、保管严密,认真落实专人保管。

  我校印章由郭忠宗同志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不随意乱放、不随意外借使用,未发生未经批准将公章携带外出单位使用的情况。

  4、认真落实“谁掌管、谁负责”的规定》。

  严格执行随用随盖、领导不预签、人在章在、人离章收的操作要求。印章专管员调离、外出均按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

  印章使用管理自查报告3

  为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问题,根据云农信联[2009]128号文《省联社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管理的风险提示》的有关要求,我社于日前对印章的审批、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联社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印章制发由联社统一刻制,停用及时上交联社有关部室,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现象。

  二.印章使用情况:信用社印章由信用社指定专人保管,对印章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用章制度;各类业务用章、个人名章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使用责任。业务用章和日常办理业务的个人名章只能在营业场所使用,并用于规定的业务种类,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随用随盖,没有预盖印章和借与他人使用的情况。

  三.严格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印章管理登记簿,保证印章在刻制、更换、保管、使用和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严格登记。要求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印章保管使用上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主办会计有每月对各类会计印章进行检查。业务印章有出纳专人保管使用,每天营业终了入库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