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审计的自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计划情况及资金来源
江津区***************经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发改投〔20xx〕***号)批准立项,工程总投资估算***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二)概算情况
本工程设计概算报经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重庆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审查(新瑞造价〔20xx〕**号),审定概算(津发改投〔20xx〕***号)总投资*****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万元。
(三)工程招投标情况
本工程于20xx年5月7日公开委托招标。L1标段共有50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截止20xx年6月16日共有11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L2段共有34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截止20xx年6月16日共有12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该工程L1标段的`最高限价为2094.57万元,L2标段的最高限价为1157.51万元。
20xx年6月30日10:00,在重庆市江津区大西门房地产交易大楼六楼会议室,在重庆市江津区招标办、江津区发改委、江津区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了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重庆博达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为L1标段第一中标侯选人,重庆市江津区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L2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公示数日,未收到异议。重庆博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L1标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万元;重庆市江津区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L2标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万元
(四)合同签订情况
于20xx年7月10日与重庆博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L1标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万元)。与重庆市江津区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L2标段施工合同,金额¥*****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万元)
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总价=∑主体工程结算价+基础工程结算价+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综合单价×增(减)子项结算工程量+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五)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情况
20xx年10月委托重庆市得森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玉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行设计。设计费用为***万元。
20xx年3月3日,委托重庆南江地质工程勘察院对本工程进行地质勘察。
20xx年7月3日发布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共有9家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截止7月17日共有8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监理服务费为***万元。于20xx年7月20日签订监理服务合同。
(六)开竣工时间
本工程L1标段于20xx年8月10日开工,2010年6月20日竣工;合同工期270天,因各类原因施工单位提出延长工期108天,经业主现场代表审核同意延期***天。
(七)工程主要变更情况
1、变更增加基础超深;
2、保温隔热屋面原施工图中为保温砂浆,设计变更为挤塑聚苯保温板;
3、电气工程暗装改为明敷,电气配管改为槽板。
(八)业主审核结算的初步意见
L1标段合同价为****万元,施工单位报送审金额为********万元。超出合同主要原因:变更增加基础超深以及其它相关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经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审核结算,审定金额为*********万元(其中存在争议*****万元)。
L2标段合同价********万元,施工单位报送金额为*******万元。超出合同主要原因:变更增加基础超深以及其它相关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经委托重庆嘉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结算,审定金额为*******万元(其中存在争议********万元)。
(九)存在争议原因
两个标段均存在争议为:施工合同P17约定“主体工程的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量价办理结算。除因设计变更、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变更等因素外,无论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相比其量差大小如何,招标人均不再调整工程量,也不再对工程量清单中的
漏项进行调整。”施工单位核算主体工程量与招标清单量有较大出入,要求对该部分错项按实结算,逐存在争议。
二、工程效益自我评价
***************位于珞璜工业园B区玉观片区,规划用地6170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61200平方米,非住宅(配套公共用房)1800平米。套型建筑面积在30-50平方米范围内。共有住房合计1448套,能解决约3330人住宿问题。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Oxx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