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执业/助理《卫生法规》大纲变动
经过与2020年大纲对比,整体而言变化约20%,主要增加和改变了一些内容,比如:
变动内容:
①增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求的内容有:概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健康促进。
②疫苗管理法,重点是法律责任变化。
③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名称改为“医疗损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六章”。
④增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变化。
可以看出,对健康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的重视程度逐年增加,今年大纲的变化增加了医疗纠纷的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有了变化说明对医务人员的保护理念也再加强。
总体上而言,不会有大分值的影响,因为本身卫生法规占分也不太多,所以不用给自己太大压力,按照自己的复习节奏进行即可!
2、中医执业/助理《卫生法规》大纲变动
中医执业医师《卫生法规》大纲(2020年修订版)与以前的大纲内容相比,变化不大,主要是新增加了第十单元的内容,具体增加的大纲内容如下:
第十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一、概述
1.《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2.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原则、方针。
3.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含义和组成。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管理制度。
3.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管理制度。
4.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是的权利和义务。
三、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主要服务。
3.举办医疗机构的条件。
4.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类管理。
5.医疗卫生技术临床应用的分类管理。
6.发生突发事件是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管理。
四、医疗卫生人员
1.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
2.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活动管理。
3.医疗卫生人员的人事薪酬、奖励制度。
4.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5.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保障。
五、药品供应保障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药品追溯制度和供求检测体系。
六、健康促进
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七、资金保障、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1.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资金保障。
2.医疗保障体系。
3.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4.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5.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责任。
3、中西医执业/助理《卫生法规》大纲变动
2020年修订版中西医执业医师卫生法规考试大纲变动说明与以前的大纲内容相比,变化不大,主要是新增加了第十单元的内容.
4、口腔执业/助理《卫生法规》大纲变动
主要变化是增加了两个单元的内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主要是对“医疗卫生”内容的描述,包括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规定和要求。健康促进是对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也体现出对预防的`要求越来高。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这部分内容给出纠纷的概念、预防、处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单元中删除“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这部分内容。
5、公卫执业/助理《卫生法规》大纲变动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卫生法规》大纲(2020修订版)已经公布,经过与2020年大纲对比,总体来说整体内容变化不大,主要变化为:
1.新增加了一个新单元的内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职业病防治法,新增细目“监督检查”,概述中增加了要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及法律责任的要点有些变动。
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更名为“疫苗管理法”,并由原来的第十单元调到了第六单元,概述中新增要点“免疫规划制度”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疫苗流通中的要点增加了“供应”,将“疫苗的分发”变为了“疫苗的接收和购进”。法律责任的要点整体变换。
从考纲变化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促进、职业健康监护以及疫苗的流通和接种越来越受到重视,各项工作也越来越规范化。
6、乡村助理医师《卫生法规》大纲变动
经过与2020年大纲对比,整体而言变化约15%,主要增加和改变了一些内容,比如:
①增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改为“疫苗管理法”。
③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名称改为“医疗损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六章”。
④增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变化。
可以看出,对健康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的重视程度逐年增加,今年大纲的变化增加了医疗纠纷的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有了变化说明对医务人员的保护理念也再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