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安全常识有哪些

秦风学

  防火篇

  1、不要在寝室随意使用明火(点蜡烛、焚烧杂物等)。寝室内所配置的生活家具物品多为木质结构,放置的物品又多是学生的被褥、书本等易燃物,稍有不慎都可能引发火灾。

  2、学生公寓内全面禁烟。选择在指定吸烟区吸烟,学生公寓内吸烟是绝对禁止的!寝室、浴室、走廊、厕所、消防通道、公共洗漱区、连廊都是禁止吸烟的!我们在学校各个区域都设有固定的吸烟区,我们在公寓外安置了固定的吸烟处,如果同学们想吸烟请到吸烟处。

  3、不在学生寝室内使用各类违禁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电熨斗、热得快、洗衣机、脱水机、电热杯、卷发棒、电夹板、变压插板等),并及时制止其他同学使用此类电器。

  4、不要将电源线、插座及各类电器放置于被褥周围;不要在无人的情况下使用各类充电设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剃须刀等充电过程中,由于充电器长时间蓄热,热量又散不出,容易发生火灾。

  5、长时间离开寝室,请将各类充电器断电并从插座上拔下,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6、就寝或外出前,应检查是否关闭电器电源,防止电源的火灾隐患。

  7、防止火灾的发生,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火灾逃生知识。

  灭火的基本方法

  1、冷却灭火法: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将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终止燃烧。

  2、隔离灭火法: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

  3、窒息灭火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质隔断氧气的助燃而熄灭。

  4、抑制灭火法:使灭火剂参与燃烧反应过程中,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游离基,使燃烧反应停止。

  防盗篇

  1、在平时,不要随意露富,跟其他人聊天时也要注意,不要把自己家的财力都抖露出来,有意炫耀也好,粗心大意也罢,难免会遭到一些“有心人”的惦记。不该张扬的时候,低调一点总是王道。

  2、贵重的物品能不带进寝室的就不要带来,若是带进来了就要妥善保管存放。只要人准备离开寝室,就把东西锁在抽屉或是柜子里,钥匙随身携带,不要交给别人替你保管。

  3、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不要怕麻烦。特别是那种很多房间在一个楼层,洗漱间是公用的宿舍,如果屋子里没有自己同寝室的人,出门就一定要把门锁上,哪怕只是去个卫生间也不能大意。宁愿选择每次都用钥匙开门,虽然可能有些麻烦,但绝对好过因为一时疏忽而导致财物丢失。

  4、不要带不知底细的所谓老乡或是刚认识不久的“好朋友”回寝室,更加不要留宿,以免引狼入室,平白给自己或室友带来损失。

  5、加强责任心,不要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中庸思想,要将宿舍当成是一个集体,有可疑人员进来都要盘问几句,不要觉得不是找自己的就不用去理会。否则这种麻木的思想就会给盗窃分子可乘之机。

  发现寝室被盗应该怎么办

  1、发现寝室被盗后,首先要保持冷静,头脑清晰。

  2、报案,不要急于进去查看,先向学校保卫处报案,以及院系领导出反映此情况。

  3、保护现场,不要让人进现场翻看等,等待专业人员到来。

  4、等待侦查人员来勘察现场,如实回答有关问题。

  5、办案人员勘察完之后进去看一下自己丢失什么物品,如果是银行卡等的,进行挂失。

  6、可以和办案人员一块去看寝室楼的监控,并及时提供相关线索。

  中学学生寝室安全制度

  一、学生寝室由宿管科统一安排,由学生住宿部生活老师统一管理;

  二、寝室厨柜应自觉上锁,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三、现金应存放银行,贵重物品应暂存在生活老师、班主任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寝室内;

  四、上课时间,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回到寝室;需要回寝室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班主任、科任老师或政教处签批意见);

  五、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电老虎、取暖器、电炉、电饭堡、电烫斗等,

  上课期间不在寝室内不能将充电器等(听磁带用的电池)放在寝室内充电;遵守电器使用原则,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以防引起火灾等事故;

  六、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寝室内不得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等;

  七、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八、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九、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生活老师向政教处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

  十、节假日期间如在校滞留,须经班主任同意(书面意见),并报生活老师备案;

  十一、寝室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籍;

  十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学生不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十四、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告诉他人;

  十五、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由学校水电管理人员派人维修;

  十六、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不得在宿舍内、楼道等地聚集吵闹、聚众起哄;

  十七、禁止擅自挪用、移动、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十九、禁止抽烟;

  二十、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