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鉴定总结范本
技能鉴定总结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各级鉴定机构围绕稳定就业的大局,紧密结合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实施,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龙头,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继续创新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夯实技术资源基础,加强人员队伍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数量和质量得到了双提升,技能鉴定总结。全省鉴定人数预计达到120万人次,取证人次95万人次,分别比2008年增长13.2%和2.6%,完成年初目标的132.5%和135.7%,高级工以上鉴定20万人次,占总鉴定人次的比例为16.67%;全国全省统考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全年有16万人参加考试,完成全年目标的123%;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2.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8.8%。
一、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扎实推进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为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建设
1、深入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编制印发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手册,汇编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政策文件、经验集锦、经典案例及精要点评,指导各市和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制定了省及各市工作计划,按月汇总数据,检查工作进展。深入企业和基层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开展情况及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草拟了高技能人才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文件。全年企业鉴定人数达到27.23万人,比2008年增长120%,占总鉴定人数的比例达到22.69%。
2、继续发挥高技能人才统一鉴定规模示范效应。完善了技师、高级技师统考日制度,调整和规范考点管理,全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统考1100人。为促进各市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省中心探索调整中烹等八个职业高级以上鉴定组织实施方式,由原全部由省中心组织实施改为有条件的下放给各市组织,省市共同监督管理,保证这八个职业的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3、积极拓展全国全省统考范围。通过报纸、网络、报考简章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统考日制度,大力拓展人力资源管理等二十三个职业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覆盖面,全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超过9万人,创历史新高。规范考务管理,明确各市和报名点考务操作流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试卷管理、保密、考点考场管理制度,保证试卷安全,考务管理过程规范。积极拓展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开发技术资源,开展了汽车营销、景观设计、陈列展览设计、动漫设计、紧急救助员等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
4、配合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加强特殊人群的职业技能认证工作。开展院校学生鉴定55万人次,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鉴定16万人次,自我鉴定总结《技能鉴定总结》。加强农村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认证技术资源开发,专门组织召开了开发座谈会,并收集、整理、修改了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试卷,开发了10个专项职业能力试题库随国家题库配发至各地使用,规范各地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工作。
5、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取得新成绩。全年完成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7万人。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实施办法,开展技术力量培训,在全省技工院校中推广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统考,提高技校毕业生计算机操作能力,缩短与工作岗位的能力差距。升级考试平台,并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了升级培训,保证考试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
1、深入细致开展了一次全省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检查活动。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过程,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全面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省中心积极探索借鉴运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办法,部署开展一次历时半年的全面质量管理检查,检查采用“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点面结合,全面检查各级鉴定机构综合质量管理情况,并随机抽取三个鉴定批次跟踪检查考务管理过程的规范化程度。各市根据省中心的部署和本地鉴定工作实际,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初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省中心于组织了全省的检查验收,分成四个小组对十三个市中心及所属各一家鉴定所和县级鉴定机构进行了检查,对照评分标准逐项对每个鉴定机构进行了量化评分和综合评价,进行了评优并表彰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中心专门组织了一次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业务流程操作要求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此次质量管理检查的效果受到了全省各级鉴定机构的认可和好评,不但丰富和改进了传统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效果,而且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我省的这一创新做法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建设技术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2、加强质量督导、质量通报和违规事件查处。以现场督导为重点,今年以来省中心共开展督导180场次。质量管理检查结束后印发了一期质量通报,对检查结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对违规事件的查处,由事后向事前转变,注重预防,将可能的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证书管理。在空白证书一直空缺的情况下,为保证全省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省中心参照广东省的做法,实行鉴定成绩凭证制度,对经过鉴定合格的考生发放鉴定合格凭证,在有效期内换取职业资格证书,缓解因空白证书短缺造成的矛盾,服务考生就业。同时,加强证书监管,防止非正常渠道购证,定期核对空白证书数据、发证数据、上网查询数据,保证三个数据的一致。做好出国人员换证工作的移交交接工作,保证换证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有序过渡。
5、规范鉴定统计工作。根据厅统计数据监测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鉴定统计工作流程和要求,细化统计内容,建立月报制度和月度数据会审分析制度,加强数据的审核,保证数据的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