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XX,今年XX岁。我想大家一定还不太熟悉我吧!那我就做个自我介绍吧!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人家说,喜欢紫色的人性格活泼直率,有极加的变通能力。说到这里,我不由地想到我的性格,我的确是个有个性、敢作敢为、敢说话的人。一次,妈妈带我去她的同学家玩。刚到那位阿姨家,我便见到一位小妹妹躲阿姨家,好像很怕生。我见到此景,便知道可以表现以下我的交友能力啦。我坐到了那位小妹妹身边,伸出手,说道:“来,我们交个朋友吧!”她也伸出手,和我握了握。聊了一会儿,我和那位小妹妹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为我的口才,我的人缘特别的好,上课发言也总有我的份。我长大想当一名律师,难道从小开始练习口才不是我长大当律师打下的基础吗?
我有许多爱好。但最让我喜爱的还是看书。我喜爱阅读,不单是它能教我许多知识,它还能我心情愉快,变的开朗活泼。一天,我在学校处的很不愉快,百般无厌地回到家。见到父母亲,因为心情不好,而跟他们大吵一架。这时,心情落到了最地层,我躲在房间,无意中翻开一本逗你笑一笑的笑话书,书里又浮县出我百看不厌的的笑话。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逗笑了。我的心情仿佛又好了许多,回忆起刚才对父母亲的不不对,真实惭愧不已呀!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女)孩。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陈,名叫松,是一个很平常的男孩,胖胖的'的脑袋瓜子,留着一头帅气的头发。那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高高的鼻梁似乎没怎么引人注意,反而是那叽叽喳喳的大嘴巴惹人喜欢。我现在虽上了五年级,但身高只有1.35米。我正为我的身高烦恼呢。
我在班上算不上尖子生。但要是比体育项目的,那我可就是名列前茅了。(对不起,说得有些骄傲了)。我也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只要朋友有难,我第一个冲过去帮助他,所以,我的知己才越来越多。可能也正是这样,我忙帮多了,头脑昏了,帮的倒忙也越来越多。
记得那一次,由于语文考试成绩是差上加差,最多也只是90分。老师大发雷霆,简直要置我们于死地,作业要我们把考卷(连短文)抄2遍。这对于高年级的同学算小菜一碟,但对于我们这才3年级的同学那可是比上天还难。但我在一个中午便把作业“ok”了,因为我有秘密武器。晚上,我去我要好的同学小煜家,发现小煜还在抄,我急于和他玩,无奈之下,我把我的秘密武器透露给他了。第一招:偷工减料:有些题故意漏抄。第二招:二笔齐写:右手握两枝笔,效果翻倍,那是快马加鞭。可真管用,小煜用了一小时,就搞定了。我们俩沉浸在玩乐的欢愉中。
回家后,我还得意洋洋地对妈妈说:“妈妈,我用哥哥教我的绝招帮小煜把作业做完了。”“去去去,别学你哥哥,你这样做作业,不但没记在脑袋里,而且,会养成坏习惯。”我听了,便去小煜家,和他决心不再用这招。
第二天,没想到妈妈还不忘这事情,去告诉了老师,结果,我与小煜被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哎,倒霉真倒霉。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听了我的自我介绍,你们会喜欢我吗?
我11岁了,长着一个不圆不长的,还算标准的脑袋瓜儿。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机灵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小小的嘴巴,这就是我的外表。我有许多爱好,如画画、运动、看书。但我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喜新厌旧。
我对新鲜的东西总是很好奇,总要想尽办法得到它,但当我得到以后,用了两三天就有点不感兴趣了。
如学滑板,在我没得到滑板前,看着别人潇洒自在地玩滑板,我真羡慕他们。于是我缠着妈妈去买,可妈妈嫌贵,不让买。我就去纠缠爸爸,在我甜言蜜语下,爸爸终于给我买滑板,当我得到它后,真是爱不释手,睡觉也想抱着它。我每时每刻地练着,练完后,我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算摔得满腿乌青,我也不停息,终于练成了,我是多么得意呀!但没过多久,我对滑板的兴趣淡了,到了最后,丢在一边理都不理。
家里处处都有我丢弃的东西,爸爸妈妈时常批评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还提醒我有些东西还可以利用。为了改掉这个缺点,我现在开始在意那些被丢弃的东西,有时把它们重组合成一种新的物体,也成了我新的爱好。
这就是我,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一个“知错能改”的我,一个“爱动脑筋爱发明”的我。
我11岁,长着一个不圆不长的,还算标准的脑袋瓜儿。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机灵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小小的嘴巴,这就是我的外表。我有许多爱好,如画画、运动、看书。但我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喜新厌旧。
我对新鲜的东西总是很好奇,总要想尽办法得到它,但当我得到以后,用两三天就有点不感兴趣。
如学滑板,在我没得到滑板前,看着别人潇洒自在地玩滑板,我真羡慕他们。于是我缠着妈妈去买,可妈妈嫌贵,不让买。我就去纠缠爸爸,在我甜言蜜语下,爸爸终于给我买滑板,当我得到它后,真是爱不释手,睡觉也想抱着它。我每时每刻地练着,练完后,我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算摔得满腿乌青,我也不停息,终于练成,我是多么得意呀!但没过多久,我对滑板的兴趣淡,到最后,丢在一边理都不理。
家里处处都有我丢弃的东西,爸爸妈妈时常批评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还提醒我有些东西还可以利用。为改掉这个缺点,我现在开始在意那些被丢弃的东西,有时把它们重组合成一种新的物体,也成我新的爱好。
这就是我,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一个“知错能改”的我,一个“爱动脑筋爱发明”的我。
世界很大,人很多,而我是独一无二的。
我总是扎着一条小辫子,有一对儿黑黑的、又长长的睫毛,眼睛亮亮的很大,但倒挺适合我的脸。嘴巴闭起来很小,可是一笑就裂的很大。
在校园里我和同学们相处的都很好,整天乐呵呵的,爸爸和妈妈说我是个性格开朗的孩子。
我上课很专心,写字也很工整,但有一个很大的毛病——急性子,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由“急性子”,变成“小细心”。
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编写《幻想书》是我最大的爱好,拿起来就放不下,这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立志长大要当一名很有名气的作家。
我还很喜欢欣赏自然风光,喜欢到大自然中陶冶情操,在自然的空气中散步,我会如痴如醉般进入忘我的美妙境界。
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
我姓谭,大名两个字“盈盈”。别人读书是从乡下往城里转,我今年却从城里转到乡下。不过别误会,并不是我无能,而是爸爸妈妈调动工作,住地一时没确定,妈妈只好把我送回老家。
我是个女孩,长着一张苹果脸,苹果脸上镶嵌着一双彤彤有神的眼睛,眼睛下是一个又扁又高的鼻梁,鼻梁下是一张能说会到的樱桃小嘴。
我的爱好是古筝和舞蹈。当我第一次弹古筝时,怎么也学不会,回到家我毫不气馁,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后,我终于尝到了成功的喜悦。现在我还会弹很多曲子哦!我在幼儿园时经常表演舞蹈,到了小学,我还是离不开舞蹈,春节时我将表演舞蹈“走进西藏”哦!
这就是我,愿意跟我交朋友吗?
我叫林正昊,在洋汾林小学三年级二班学习,今年11岁。
我的头发短短的,粗粗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不大不小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到的嘴巴,个子不高不矮,我最大的优点是爱看书。
我看的书很多,比如:《福尔摩斯探案集》、《十万个为什么》、《生活中的科学》……我每次一看起书来就迷在里面,听不到各种声音。有一次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叫我吃饭,我在看书,没反应过来,结果被妈妈大骂一顿,还说我是“书呆子”。每晚临睡的时候,我都总是习惯性地拿起书来看,妈妈上楼的声音,我没发觉,结果被妈妈抓个正着,我只好收拾书,去睡觉。
虽然我被妈妈大骂几次,但我也学习到很多知识,在书中我被福尔摩斯的精明折服,被《十万个为什么》带进千奇百怪科学世界,也在《生活中的科学》中学习到许多生活常识……
我的缺点是做事马虎,我许多考试是因为马虎没有满分,我有一次数学应用题没有加括号,结果扣六分,考九十四分。为此马虎成我成长路上的绊脚石。
这就是我——林正昊,一个爱看书又做事马虎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