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海渔函〔20xx〕894号)的部署,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加强了对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做好防治陆源排污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我市开展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境保护厅《20xx年广东省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成立了联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联合执法行动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制定了《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下发沿海各县(区)海洋渔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长由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阳江支队支队长梁汝铁担任,副组长由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阳江支队副支队长钟祥俸、阳江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吕明彪担任,成员从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相关科室、执法部门、环境监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沿海各县(区)海洋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组织两部门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二、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20xx年12月15至12月20日期间,各县(区)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对本地区入海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确定执法检查对象,做好开展行动相关准备工作。12月21日至12月27日期间,各县(区)组织由海监执法人员、环境执法人员、海洋部门监测人员和环保部门监测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环保部门监测人员负责陆源排海污水水质监测,海洋部门监测人员负责入海排污口海域环境监测。同时,市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联合行动的实际需要,组织市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开展督导和抽查工作。
我市的陆源污染物主要排放入漠阳江河道,其他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重点检查了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的入海排污口。由于我市相关行业的.检测检验任务集中由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承担,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的污水水样以及附近海域海水水样已送检,还未收到检测报告。在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市没有发现不按规定和要求设置入海排污口、污染物超标排放、排污口排污破坏海洋环境等违法行为。
三、违法案件办理情况
20xx年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期间,阳江市无违法案件查处。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召开用海企业座谈会,为用海企业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项目在建设、生产中涉及到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使企业了解、熟悉、掌握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避免企业不知法懂法而违法情况的发生。
(二)开展常态化的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观念,着眼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转变,把大量工作做在违法行为发生前,预防、制止违法事实的形成。
按照《20xx年惠州市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惠市水务〔20xx〕101号)要求,20xx年7月至11月,我区全面开展了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 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及时周密部署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落实好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对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主要领导极为重视,亲自部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多次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和部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同时,我局及时将上级部门的文件的精神传达到位,对全区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有序开展。
二、全面部署,重点排查
(一)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主要是强化日常检查,20xx年来,惠城区水政监察队共巡查177次,其中组织联合行动 56次,节假日、夜间巡查5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008人次,执法车辆275辆次,联合市支队出船8次。暂扣非法采砂作业工具挖掘机3辆,铲车9辆,运砂车46辆,抽砂管道船1艘,现场销毁非法采砂管道设备13台,现场抓获涉嫌非法砂人员8人(刑拘1人,拘留7人)。
(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在专项检查中,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河段防洪工程、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设施、堤防、大坝保护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进行了检查,通过大量细致艰辛的工作,成功取缔了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搞好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我局不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增强执法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简单执法、机械执法,坚决杜绝暴力的执法。以现场控制能力、调查取证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做到廉洁执法。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时间紧、任务重、点多面广,未能全面对全区涉及到的河湖进行检查;二是我区执法人员少、水政执法经费和装备不足,有的问题尚不能及时发现,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加强河道管理,积极防范控制违法水事案件的发生。健全的水政监察执法队伍是实现依法治水的重要保证。对涉及河道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等日常监督管理,以及严格执行水事纠纷调处等水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巡查机制,明确职责范围,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水事案件,依法查处;选择典型违法水事案件,对违法性质恶劣、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采取与公安、国土、环保等执法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重点查处, 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加强水事纠纷的协调和预防处理工作,从水利规划、水资源论证、项目审批、执法巡查等几个方面加强措施,妥善处理,使水事纠纷从“事后处罚”转变为“事前监控”,避免因水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