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xx节日 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xx节日 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 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二、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今年以来,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了我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今年里我镇未发生1例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镇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坪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东府发[20xx]5号)。领导小组下设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电话:5473123)。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食品安全专职监管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1名。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培训会、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分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专题培训会6次,悬挂宣传标语15幅,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会同工商所、公共卫生所、质检、安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种养殖企业、市场、餐饮服务业、水产品企业、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取缔非法小作坊10余家。
2、把好环境卫生关,在检查中,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当场责令整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待检。
3、开展节前专项安全检查,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夕,我镇加大力度对市场、食品流通企业等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生产经营状况清,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平安、祥和的渡过每一个节日。
4、加强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我镇组织教育、食品、卫生院、公安、安办等相关部门,对各小学、幼儿园、企业、建筑工地的食堂以及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民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品店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存在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从业人员大多数未办健康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目前,我镇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额仍有上升趋势,普遍都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不达标,生产垃圾处理不当,存在乱排乱放现象。
3、我镇做事小作坊人员的身份多为外地人员,且无暂住证,人员情况较为复杂,对我镇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一定影响。
4、镇一级的处罚权有限,只能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罚力度不够。
五、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一是全面覆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业、种养殖企业、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不定期的进行巡查。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排查,做到数量清、地点清、不留死角。同时,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更多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三是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善落实准入制度。
20xx年,我镇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精神,增加措施,突出亮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达到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培训率达到了100%。
2、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检查
为确保广大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我所对川主寺、黄龙、松城片区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特别对公共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2台次,执法人员366人次,检查公共场所671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5份,发放禁烟标志800张,禁浴标志8张;委托县疾控中心对94家宾(旅)馆、16家茶座、9家美容美发、3家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48家,不合格74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3家宾馆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1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共计4100.00元。
1、住宿行业监督检查
根据我县旅游强县宾(旅)馆数量众多的特点,以及“五一”、“十一”节假日旅游人员增加的特点,我所加大对住宿行业特别是涉旅住宿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强化卫生管理。共出动执法车辆64台次,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宾(旅)馆412户次,并委托县疾控中心对94家宾(旅)馆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40家,不合格54家;对存在卫生许可证过期、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符合要求、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无布草间等情况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达监督意见书220份,并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当场处罚3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共计4100.00元。
2、茶座监督检查
为保障广大在娱乐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确保人民饮茶卫生,我所对松城片区的茶座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茶具用后的洗净、消毒、保洁,茶品仓库是否实行专用等。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2台次,执法人员66人次,检查茶座106户次,委托疾控对16家茶座的茶具进行抽样检测,其中6家合格,10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83份。
3、美容、美发店监督检查
为使我县美容美发行业规范有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我所多次对松城片区美容美发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有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客用化妆品索证资料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87户次,委托疾控对9家美容美发店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3家合格,6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70份。
4、沐浴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等。此次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39户次,委托疾控对3家浴室的拖鞋进行抽样检测,其中3家均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13份。
5、涉旅购物商场监督检查
重点对川主寺片区涉旅购物商场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吸烟室,禁止吸烟标志,机械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27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
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为使我县公共场所做到“管理更规范、卫生更安全、客人更满意”的目标,我所按照省卫生厅在全省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对全县172家宾馆酒店、23家美容美发店、2家浴室进行了两次督导和一次信誉度评分评级,其中住宿业信誉度评级164家,评级率95%,其中a级3家,b级34家,c级127家,不予评级8家;美容美发店评级20家,b级5家,c级15家,不予评定等级3家;沐浴场所评级2家,b级1家,c级1家。
三、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的管理水平和形象品位,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和《县卫生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方案》(松卫发〔20xx〕124号)的要求,我所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和任务分解表,结合我所实际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和县城发展总体规划及县创卫办其他要求,以治脏、治差、治乱为突破口,以提高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县城的各大宾馆、旅店、茶楼、美容美发店、浴室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7台次,执法人员141人次,检查公共场所435户次,其中宾馆、旅店212家次,茶楼106家次,美容美发店96家次,浴室21家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下达监督意见书29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