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初步建立的一年,也是国资办成立后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第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指导下,我们牢牢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这个根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起步,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较短时间内奠定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良好基础。截止12月15日,所监管的4户国有企业在遭遇50年难遇的大旱之年,仍保持了国有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全面或超额完成了县委、县政府xx县国资办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其中明月电力公司完成销售收入6200万元,实现利润81.5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350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4.39%、34.4%、3.85%;鑫谷粮油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042.6万元,完成任务的136.17%,实现利润103万元,完成任务的103%;天源燃气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65万元,利润296万元,税金31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1.48%、2.78%、28.05%;自来水有限公司完成销售收入490万元,比上年增加11.1%,税金30万元,实现控亏27万元,亏损下降44.9%,同时我办积极筹改制资金,为县政府创造收益近400万元用于改制企业安置职工,并有效地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管理体制xx县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我们紧紧围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这一中心,逐步理顺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国有经济。
1、狠抓建章立制,依法履职。今年国资办成立后,及时抓紧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先后制定了《xx县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xx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2、严格考核,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是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一是年初通过调查研究,科学制定了国有企业20xx年度经营目标,并签订了责任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目前我办正在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经营责任,组织考核验收;二是通过稽核考核,统计评价,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测。我办分别于6月份和12月组织对国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务稽核,每月向市国资委xx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当月企业财务快报,建立健全了企业财务动态监测体系;三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企业减负责任人和减负措施,使企业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企业项目建设,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我办引导企业以项目为支撑,不断转变国有经济增长方式,企业在利润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社会贡献率三大指标上均实现历史性的突破,其中鑫谷公司已完成大米加工厂项目建设,总投资200.00万元,即将投入生产,万亩优质水稻基地喜获丰收,为农民增收160.00万元;电力公司完成了黄泉洞电站技改项目和农网改造扫尾工程,总投资2000.00万元;天源燃气公司完成了回龙镇和讲治镇的供气建站,总投资50万元;自来水公司投资10多万元,完成了原水池的清理改造,由于我县的水、电、气和鑫谷公司均是关系到人民生产和生活的重点行业或关键领域,通过技术改造,新上项目,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在大旱之年保障供给,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4、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今年我们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狠抓了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在电力公司开展了“七一”庆祝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等形式宣传党的建设;二是开展了基层慰问活动,先后组织电力公司到边远的宝城寨电站、纸槽沟电站等看望慰问一线的干部职工,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党的温暖;三是建立健全了天源燃气公司工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考察了工会主席人选。通过深入扎实的企业党建工作,提升了国企服务水平,转变了工作作风。
二、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实现国有资产有序流转
今年,在国有资产处置方面,我办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成功出售了鑫谷公司拔妙粮管所、麻纺厂、原外贸公司、县茧丝绸公司4起国有资产,成交额共700多万元,办理国有资产划拨3起,收回国有资产参股民营企业200多万元,为政府创造收益近400万元,盘活了国有资产,筹集了改制成本,实现了国有资产的良性、有序流转。
区国资办作为履行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办事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部署下,切实履行国资办的职责,全力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最大限度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本年度内,我办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资监管
1.制度建设方面。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完成了《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起草修订工作,并于8月由区政府颁布施行。该细则的颁布,建立起新的区属国有资产监管模式,规范和加强了对区属国有资产的监管。
2.资产清查方面。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密切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全区206家行政事业单位,33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清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进一步的资产核实认定。
3.国资监管信息化方面。国有资产监管对监管内容和动态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据此我办开展了国资监管的信息化,专门研发了一套集数据收集、查寻及存储的国资监管软件,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管的`力度。
4.国资公司换届工作。完成了国资公司董监事、总经理换届工作,组建了新一届国资公司董监事会。
5.市场改制上市工作。目前正在联系银行贷款亿元用于亩土地的解押;已会同处在区纪委、区审计局监督下以比选方式选择确定为观农贸改制上市的财务顾问和辅导机构。
6.机关单位搬迁方面。原区级机关搬迁后,现大部分单位的办公房已移交开发商;各单位搬迁后闲置的办公家具、空调等资产调拨调配部分单位后,在区纪委的监督下,由原占有单位和我办共同处置完毕。新闻中心、建委安管站、教委招办等单位,待新办公室装修好后才移交。在年底前移交有困难的单位有:华新街派出所和刑警六支队、看守所、工商局。
未入驻行政中心的部分单位的办公房,按区政府意见原则上都安排进了;民政、劳动、残联等入驻社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的装修由我办牵头负责,目前已在招标,预计12月中旬开工进行装修。
二、加强对经营性房产租赁监管力度,使租赁收入超额完成预定目标
1.区国资办对门面等经营性资产的租赁经营进行了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租赁合同已到期的门面等经营性资产实行公开招租,并加强了对门面、写字间等经营性房产的租赁管理和空置房产的招租宣传力度,确保出租率达到以上,收益达到最大化。截止今日,已实现租金收入万元,提前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
2.根据管理实践,对租赁合同规范性文本进行了修订,加强了对租赁活动流程、审批程序的规范和严格执行,并对部分单位越权从事经营性房产租赁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清理和纠正。
三、严格遵循国有资产处置的市场化要求和“三公”原则,进一步加大资产处置力度
区国资办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法规进行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截止今日,已实现资产处置收入亿元。其中:从广场收回亿元;厂资产处置收入万元;厂拆迁补偿收入万元;所拆迁补偿万元;拆迁补偿万元;拆迁补偿万元;小区安置房处置万元;过渡费万元;地块首期整治费用万元;收回置地部分欠款万元;收回公司所欠土地费部分款项万元;房产拆迁补偿收入万元。
另外,区的补偿已谈妥按万元/亩计算,预计收回万元,正报区政府审批。
在资产处置工作中,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及重庆市关于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法规制度,严格履行评估、审批、交易程序,做到了依法、有序的从事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严格规范国有产权的转让,保证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所处置的资产,如肥皂厂、社区服务中心地块等,都按相关规定进入市国土交易中心实施“招、拍、挂”,或进入市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
四、积极配合“追债组”工作,使得追债工作超额完成年初目标
我办继续加大追债力度,积极协助“追债组”的工作,截止目前,配合追债组已追回现金万元,超额完成预定目标万元。
五、加强干部员工业务培训与行风学习,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廉政建设水平
我办继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坚持对内部人员每月安排一次业务培训,培训主题紧紧围绕国资监管、产权交易、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热点,进一步提高了全办职工的业务素质。
按照区委区府的安排部署,本年内我办牵头组织了行风评议专项工作,以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工作中,我办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先后制订了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文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我办决心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国资监管工作推向深入。
总结区国资办的工作,既有显著的成绩,也存在着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国资办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立足现实,再接再励,为我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创意、实力、宜居、和谐”而努力奋斗。
20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振兴东北发展,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政策契机,大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主要围绕“金融发展、国资运营、资金运作”三个重点开展工作。现将我办**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业发展总体情况。
(一)金融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20xx年,我区金融机构达339家,银行业分支机构及营业部202家,保险业53家,证券8家,其他类金融机构及服务中介76家。金融业税收收入占比为15%,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0%。
(二)金融总部集聚区建设成果斐然。
今年以来,我办紧紧围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继续加大金融招商工作力度,丹东银行**分行、韩国友利银行**分行、盛银消费金融公司、华金证劵辽宁分公司等区域总部机构成功入驻我区并已开业运营;抚顺银行**分行已正式获批,预计年底正式开业;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拓源投资控股集团、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10家类金融机构落户并开业运营;阳光财险、富德财险**中心支公司相继落户;“金牌教育社区”、“省府金融谷”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全力推进。
(三)金融产业重点项目发展良好。
1、全力创建国家级文化金融试验区。
今年6月28日,我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成功举办了“中国文化金融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暨国家级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落户xx研讨会”,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目前已有“中新青年电影院线东北总部”等四大“国字号”文化项目落户xx。
2、全力建设辽宁省产业基金大厦。
区政府与辽宁省投资集团合作,将凤凰国际大厦A座写字楼打造为辽宁省产业基金大厦,通过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聚集,构筑起以基金产业为主的金融服务链条。目前,辽投集团下设的辽宁科技创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投基金、赛伯乐基金、中融国控融资担保、弘尚资产管理等机构已完成注册聚集大厦,泛文化产业基金、筑梦资产管理等5家机构拟落户我区。
3、全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重视金融要素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各类金融要素,设立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对各类企业提供深层次金融服务。大力推进xx区股权托管孵化基地建设,全面拓宽我区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上市、债劵等直接方式融资,这也将成为我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二、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
(一)拓宽资产运营模式,建立规范、高效的资产运营体系。
制定了我区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确立了国资运营工作方向,明确了处置原则,规范了工作流程,并首次将无产籍非违建房产纳入处置范围。20xx年共完成资产处置收益2亿元,全年整合利用房产3万余平方米,资产利用率有较大提升。
1、拓宽渠道、丰富手段。
通过省市资产处置平台、区房产局及功能区等实体,利用网络宣传、现场拍卖、房交会、招商落户等多种渠道,采取资产出售、抵账、置换等方式开展运营工作。
2、部门联动、化解难题。
通过与外经局、房产局、开发办等部门共同努力,完成了原信访局消防验收、直管公房置换及房产证办理工作;文体大厦房产证办理也即将完成。
3、整合利用、提高效益。
将文化馆等11家分散办公单位整合入驻文体大厦,完成北塔功能区、**功能区集中办公,以及信访局、残联等部门搬迁工作,共腾出可利用房产面积2万平方米。完成原舍利塔市民活动中心楼宇招商工作,引入中航孵化器及科技软件园项目,利用面积1.19万平方米。
(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动态管理体系。
1、建立资产动态管理体系,科学管理、提高效能。
完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化升级,实施在线申报、在线审批、信息实时更新,实现了资产管理网络化动态管理。开发国有房产运营管理系统,将全区存量房产、新建网点全部纳入软件,建立资产运营管理平台。完成实物照片、房产证、土地证以及出租合同等信息采集。将房产出售、置换、顶账、征收、出租管理等多项业务进行有机结合,实现了运管结合、效能提升、动态管理。开发征收产权调换房产管理系统,将全区新建安置房源纳入统一管理,对全区新建产权调换房产进行统一调配,实现征收安置规范、高效运行。
2、完成全国性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完成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在全市率先通过汇审,区县排名靠前。本次清查工作覆盖了全区249家单位,包括预算单位216家、非预算单位33家,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
3、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完成了车改保留车辆方案制定及车辆编制审定工作,对应缴车辆进行了收缴,制定并下发《xx区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完成了车辆公务标识粘贴及GPS安装工作。公车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既规范了我区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又实现了车辆运行费用节约,有效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效果。
4、继续清理占用及问题房产。
对问题房产进行了梳理及现场核查,并组织产权单位、法制办、房产局和律师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10余处问题房产已启动了诉讼收回工作。
5、规范国有企业管理。
建立健全了我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完善审批流程,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了国有企业管理松散的局面,规范了国有企业经营行为。同时开展了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将国有企业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
三、资金管理工作。
(一)加大资金调度力度,按时发放拆迁补偿款。
完善征收资金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征收补偿资金的发放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地块资金需求加大资金调度力度,确保征收补偿款按时发放,**年发放征收补偿资金13.8亿元。
(二)合理调配建设资金,为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重点做好住房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xx年通过棚改贷款、融资和工程款实物抵账等方式筹集资金12.9亿元用于我区住房建设项目。其中:回迁房项目4.7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8.2亿元。
(三)建设资金计划管理,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调控。
根据开发公司资金需求,制定建设资金计划,统筹调度合理安排资金用途及拨付进度。通过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实现对全区建设资金的集中统一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