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全乡草原保护建设,保障生态安全,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贯彻落实环保部约谈要求加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甘政阅[20xx]33号)文件精神以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民乐段草原减畜方案》要求,我们组织力量,认真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成立工作小组,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新天镇20xx年度草原减畜方案》,并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20xx年草原减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减畜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减畜方案》,我镇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并重,舍饲养殖和依法治牧的原则,采取宣传教育和行政推动相结合方式,严格管理,使我镇草原减畜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xx年度完成减畜0.41万个羊单位,占减畜任务的100%;根据全镇草原生态地面监测显示,止今年年底禁牧区草原植被平均盖度、牧草高度、亩均鲜草产量分别达到56.5%、8厘米、87公斤,比上年分别增加2%、1厘米、1.8%。全镇草原生态整体退化的势头有所减弱,草原生态退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局部地区步入良性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减畜方案。乡党委乡政府把减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教育群众,提高认识,自觉落实减畜制度。二是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在禁牧草原区域内,严禁放牧,严禁毁草开荒,违法征占草地,严禁毁草采种。一方面鼓励养殖场区和养殖大户大面积种植优质牧草。其中:20xx年种植一年生优质牧草2.3万亩,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1.6万亩。另一方面积极推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引导和鼓励养殖户发展舍饲养殖。到20xx年年底全镇共建成养殖小区33个,其中牛羊养殖小区19个,舍饲圈养牛羊约占全镇牛羊饲养量的五分之三,极大减少草原放牧压力。三是认真落实减畜计划,在减畜期间,界定区域,设立标志,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对擅自进入草原放牧者,按每羊单位处以1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造成草地资源毁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充分调动草原管护人员的积极性,加强了减畜管理,确保补奖政策落实取得实效。全乡优先从沿山区重点村中选聘能力强、负责任的19名村干部或农民担任管护员,按平均每人监管草原面积的标准,计发工资,确保草原减畜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