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03月03日,我有幸入职城投集团,成为一名新员工,担任法务助理一职,在集团各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以及在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较快熟悉并适应了集团的工作及生活环境,现将我近三个月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熟悉并学习集团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新环境
1、严格学习并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期间,认真学习了集团企业(文化)工作体系精神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并了解公司组织架构;积极参加公司新员工拓展培训以及其他业余及工作讲座知识学习;第一时间关注并学习集团OA最新集团动态状况;并且期间做到无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
2、主动学习、尽快适应,迅速熟悉集团运营业务概况。积极主动通过与集团各领导及同事外出开展各二级单位走访调查工作,熟悉各二级单位及其招生门店、训练场地地理位置与环境,尽快学习并了解各集团业务运营概况;并初步完成深圳地区、广州地区、东莞地区三大区域的实地走访了解学习。
二、尽快熟悉并积极开展本职工作,力求契合岗位职责要求
1、主动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学习。熟悉集团的合同相关管理规定及学习法务岗位职责要求文件;梳理并完善0A合同审批流程表;积极提供集团法律疑难解答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合同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了解合同档案管理现状,并努力贯彻执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2、积极开展集团业务合同审查工作。随时与业务公司及部门人员保持沟通联络,了解合同背景及交易目的,大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力求使每一份经审查的合同做到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防范法律风险。与此同时,按月度做好合同审核汇总工作及月度自评反省工作总结。
3、积极制订并完善法务相关制度及合同标准范本工作。熟悉了解现有的集团法务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开展集团法务各项制度的制订、修订及完善工作;初步完成门店租赁合同、训练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工作;并按计划有序推进开展集团其他业务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及完善工作。
三、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及各二级单位的法务联络工作,防范诉讼法律风险
1、通过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多形式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的联系,积极跟进业务合同审查工作;积极主动询问工作中所遇到的各项法律疑难问题,并努力学习总结。
2、积极跟进集团及二级单位法务工作事宜,并保持紧密联系;积极指导、检查、监督法务相关工作的开展,尤其是集团重大合同及诉讼类案件上报备案工作,同时,总结诉讼纠纷经验教训,防范法律风险。
四、努力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理清法务工作思路
法务工作不仅承担业务合同的审查工作,而且承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修订等法务工作。除了加强自身法律专业基本功的学习之外,并且努力学习了解集团各项业务运营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等领域知识。在此,积极主动向各位领导及同事虚心请教学习,积极调整好心态、完善自身的工作习惯及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并计划性地推进法务工作的开展。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以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最后,今年算是有着特别意义的一年,在时值集团“二十周年”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感谢集团给了我一个提升并学习的机会。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迅速融入了城投集团这个“大家庭”,并进入法务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集团法务的工作中去。虽然在某些业务合同等领域是新接触的,且工作任务杂多;但是相信只要克服不足,勇于学习,敢于担当,以及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帮助下,工作能力定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此,也争取能成为集团一名有价值的员工。
按照集团总部年终工作安排,并对20xx年部门工作任务进行了深入思考。下面从两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是紧张、充实、不平凡的一年,正如罗总在年初工作会报告中所讲,是集团公司攻坚克难、逆境求强的一年。同时,20xx年也是中央企业推进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大考”验收的一年。如何把法律服务与集团公司“两提一降”这个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何通过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创造直接和间接价值,是法律事务部全年工作的着力点。20xx年我们以服务企业“两提一降”为目的,以完成三年目标为抓手,坚持“点面结合、防治结合、学用结合”,扎扎实实做好法律服务。一年来,在集团领导、各部门、各出资企业的支持下,经过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部门年度工作指标,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工作任务。
(一)点面结合,突出法律服务的实效性
所谓点:就是指作为总部职能部门,必须要履职尽职,有效防范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中的每一个法律风险点,帮助部门把好法律风险关,让领导决策、签字无法律上的后顾之忧。
我们认识到,如果放过一个法律风险点,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个出血点。防住法律风险点,就是堵住“出血点”,就是为“两提一降”做贡献。
20xx年,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点”的工作。
一是通过落实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点。
法律事务部按照“抓工作从制度入手、抓制度从工作出发”的思路,严格执行三项法律审核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保障作用。
我们提出每份法律审核意见,一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要体现央企法律服务的质量、三要禁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标准,继续强化经济合同“双流程”管理,实行经济合同审核书面及网络同步流转。20xx年我们审核的合同,无论标的额大小都“一视同仁”,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批单》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合同审核质量,20xx年我们制定了《合同审核任务清单》,列出了八个方面的审核项目,实行审核人、合同处、部门的三级把关,做到审核工作不漏项,确保审核质量。
二是通过沟通协调防范法律风险点。
20xx年度,法律事务部参与集团公司及相关出资企业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17项。每个项目因情况不同、特点不同,法律需求也各不相同,法律事务部注重通过沟通协调,与承办部门、中介机构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风险的识别、提示、预警和防控作用。
20xx年,对于聘请外部律师的项目,我们有两个改变,一是从“跟着走”向发表“独立意见”改变,二是由“一聘了之”向“全程监管”改变。通过与承办部门沟通,提前了解项目法律需求,采用我方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将外部律师的工作量化、标准化。要求律师对每份法律意见必须“咬牙印”,通过合同的“硬约束”保证外部律师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主动服务防范法律风险点。
对于出资企业的法律事务,我们主动提供服务,尽我们所能帮助企业防风险、降成本。
一年来,我们感到大家的法治意识加强了,对我们的工作也更信任了。不但总部的同志有问题愿意咨询法律部,二级甚至三级出资企业的同志也愿意向我们咨询法律问题;不仅出资企业法律人员愿意向我们征求法律意见,出资企业的领导也愿意向我们咨询、交流法律问题。甚至有的企业法律力量较为薄弱,干脆把总部法律事务部当成了企业法律部。只要有利于“两提一降”,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我们都会提供专业、热心的法律服务。
所谓“面”,就是建立全集团的法律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全系统的法律风险。20xx年,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三年目标,拓展“面”的宽度。
建立全覆盖的法律工作体系。通过实地调研、逐家落实,集团公司所有二级企业都建立起“领导主抓、总法牵头、部门承办、人员落实”的法律工作体系。100%的企业都设立了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数量达32名;100%的企业都配有专兼职法律人员,全系统法律人员数量达到90名。86%的企业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三家企业虽然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但是企业法律工作都有人落实、有人负责。
建立突出境外特色的法律工作体系。境外投资运营是集团公司的主要赢利点,在开展“面”的工作中,法律事务部始终注意突出“境外”这一重点。法律事务部通过实地调研,帮助境外企业建立、完善法律工作体系,实现制度到位、总法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境外投资运营依法合规。到20xx年底,二级境外企业100%设立了总法律顾问,100%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审核制度,100%配备专人负责法制工作,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建立以集团公司为枢纽的法律工作体系。法律事务部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定期汇报沟通三年目标工作进度。在深刻领会国资委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向出资企业宣贯落实。法律事务部以三年目标为抓手,逐家、逐条、逐项落实指标,形成了以法律事务部为枢纽、上通下达的法律工作体系。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面”的硬度。
通报进度,形成压力。自2012年起,为了帮助出资企业了解差距、明确任务,法律事务部每半年向出资企业通报三年目标进展情况。营造了出资企业积极对标先进,自我提升标准,相互追赶、彼此竞争的工作氛围。有的企业在通报后一个月内立即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有的企业在通报后立即招聘法律人员。在定期通报的推动下,各出资企业圆满完成三年目标各项指标。
纳入考核,形成动力。为了使各出资企业切实重视法制工作,增强工作动力,20xx年集团公司首次将法制工作纳入出资企业绩效考核。20xx年3—4月份,法律事务部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出资企业开展评价,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按统一标准打分,如实报告、公布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很多企业纷纷询问扣分项,对照短板,快速整改。
开展述职,增强干劲。为保证总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在2013年成功开展述职的基础上,20xx年又组织所有出资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书面述职。通过述职,引导、督促各位总法律顾问“在其位、谋其政”,在三项法律审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机构建设等方面切实发挥带头作用,保障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面”的厚度。
加强督导,壮大队伍。法律事务部通过文件、会议、调研等形式,督促出资企业不断加强法律人员的充实配备,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三年来,企业总法律顾问从16名增加到32名,企业法律人员从60名增加到90名。专职法律人员的持证率已经达到80%。
加强学习,提升队伍。为了提升法律人员业务素质,3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法律业务网上培训,共100余名法律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通过网络参加了培训,深入学习了民商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企业管理等知识,强化了业务素质。20xx年3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指派专人通过微信及qq以“每日一题”的方式,帮助法律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明确职责,发挥作用。总法律顾问是企业法律工作队伍的“带头人”,是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的核心岗位。我们建立了30多人的总法队伍,有了“量”的保证,还要在“质”的提高上下功夫,提升总法素质,保证发挥作用。7月,法律事务部举办了为期四天的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着力解决了总法律顾问“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好”的问题。三年来,在总法律顾问的带领下,各出资企业三项法律审核率始终保持100%。
(二)防治结合,强化法律服务的主动性
企业法律工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救火”,而在于“防火”。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应防治结合,以防为主。
1、主动查找风险。
发动企业,查找风险。20xx年,法律事务部连续四年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我见”论文评比活动,共征集论文百余篇。这些来自出资企业、来自生产一线的论文,有对矿业并购防止矿业权隐匿风险的分析,有对国际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的解读,有对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风险的剖析,还有对已办诉讼案件的经验总结。大家在查找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对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主动研究风险。
编写赞比亚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集团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的编写工作。我们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编写,数易其稿,形成11万字书稿。这本指引为在赞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提供了有效支持。
编写7国境外投资指引。法律事务部结合集团公司投资区域,编写了赞比亚、缅甸、刚果(金)等七个国家的境外投资指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别指引的编写要求,对缅甸、刚果(金)的投资指引进行修改、完善,为集团公司在这些国家投资运营中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3、主动防范风险。
一是制定合同标准文本,防控合同风险。20xx年,法律事务部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情况,形成委托合同、技术合同等共计12大类、29种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法律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审计委托合同等类别已逐步使用我方文本签约,有效防范了风险。
二是开展普法活动,打造全员工程。自2011年12月开始,法律事务部每周开展“送法上门”网络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以案说法”148期、“普法小课堂”173期。结合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律事务部通过网上宪法问答、发放书籍、电子屏等三个途径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强化了依法治企的意识。
(三)学用结合,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
法律事务部是个年轻的部门,平均年龄只有30。5岁。20xx年我们岗位变化较大,两进两出一人休假,全年仅5名同志在岗。这种情况下,通过学用结合的方式,提高部门战斗力,有效保证了“点面结合、防治结合”。
一是加强知识学习。自2013年以来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就达327部,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才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于20xx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我们及时学习立法新变化,准确提示相关风险点。同时,我们每月定期收集新公布或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oa及网站上同步发布,帮助大家及时了解新法新规。针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我们采用生动形象的动漫图表形式,帮助大家一目了然了解新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20xx年,法律事务部共参加业务能力培训10人次。通过参加企业争议解决方面的培训,提高仲裁案件处理技巧;通过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反垄断法培训,深入了解我国反垄断监管的规定,为企业参与国内外公平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参加“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研修班,我们了解到跨国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经验,提升了合同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实际的研讨。法律事务部注重从具体工作出发,学习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提升法律事务处理能力。针对永续债业务,我们系统研究了新融资方式的法律风险,分析永续债与优先股的各自利弊;为更加透彻地了解赞比亚有关公司治理、注册、解散事宜的规定,我们组织部门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专题学习赞比亚《公司法》。
四是加强敬业精神的培养。法律事务部将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支忠于企业、聚焦专业、爱岗敬业的法律队伍。20xx年法律事务部克服了在岗人员少的困难,充分发扬敬业精神,坚持党员带头、骨干带头,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部室作风。
20xx年,法律部一人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占部门总人数的87。5%;一人获得高级职称,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占部门总人数的25%;另外,一人通过清华大学的仲裁员考试,获得仲裁员资格;一人考取工商管理硕士。
回首20xx年,集团法制工作完成了三个硬指标。一是全面完成集团公司20xx年绩效考核指标;二是法制工作在中央企业的排名由第二个三年目标的108名提高到20xx年的前40名;三是从国资委普法先进单位迈入全国普法先进,是18家荣获该荣誉称号的中央企业之一。
国务院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在20xx年11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上对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国有色主要领导亲自出席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中国有色分步推进重要子企业、境外出资企业和所有出资企业全面设置总法律顾问。”在大会上,黄淑和副主任在报告之外还专门引用了一段中国有色集团开展法制工作的体会,在中央企业引起积极反响。
20xx年,在国资委的关心下,集团领导的重视下,各部门的支持下,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
一个体系要加强。通过积极推进三年目标,我们建立了覆盖全集团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但这个体系的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虽然实现了三项法律审核率100%,但是法律审核的质量还有待提升。二是虽然90人的法律人员队伍已经建立,但是队伍的持证率还有待提高。三是虽然86%的出资企业已经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但与业务的融入度还有待加强。
两个差距要追赶。我们的法制工作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需求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我们的法制工作只达到了国资委系统内的前三分之一,与世界企业的前三分之一还差距甚大,要在制度建设、流程优化、提升管理等方面下大功夫。
三个能力要提高。法律事务部要着力提升三个能力,一是学习专业知识的能力,二是专业知识向业务能力转化的能力,三是业务能力向办事能力转化的水平。在处理某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对于“轻、重、缓、急”的把握还有欠缺,工作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是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年,也是集团公司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治企的一年。
20xx年11月19日,张毅主任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上提出,各中央企业要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法治央企,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20xx年10月24日,罗涛总经理在集团公司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提出,依法治企不能停留在“口头”、也不能停留在“笔头”、要落实在“人头”,要继续强化各级领导的法治理念、要继续保持依法治企常态化、要继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依法治企的全面推进既为企业法制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也对企业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20xx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年,也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从部门自身工作任务来讲又是一个紧张、充实、充满挑战的一年。
20xx年,法律部要围绕“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质增效”,以服务集团改革发展为着力点,在依法治企中发挥法律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创造法律价值,实现企业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主要安排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依法治企”宣传,树立“法治央企”理念
如何实现依法治企,如何保证企业经营合法合规,关键在于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在于重点强化各级领导“依法治企”理念,在于向全体员工深入宣贯“法治央企”人人有责的理念。其核心内涵就是企业要成为依法治理的企业法人,成为诚信守法的经营实体,成为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
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按照集团公司“依法治企”整体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贯工作。参与制订“依法治企”宣传方案、协助建立工作机制。通过系列宣贯活动,深入培育集团公司法治文化,使法治成为企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价值观,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社会模范成员。
第二,充分发挥法律工作体系作用,调动出资企业全面开展宣贯活动。各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要根据企业特点、区域特点、业务需求,把法治讲堂开到工厂班组、开到矿山巷道,持续强化出资企业各级企业领导的法治思维,将企业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化、常态化,牢固树立全员合规意识,使依法办事和按章操作成为广大员工高度自觉的行为习惯。
第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讲活动。法律事务部将通过组织外部专家授课、自主学习、案例讲解、知识竞赛、论文研讨等形式开展宣讲活动。法律事务部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以“新背景、新环境、新任务”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围绕深化改革热点,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深化改革是集团公司全年的工作重点,关键是改什么、如何改。混合所有制、职工持股固然是改革的热点,但对于集团公司而言,20xx年改革的重点和急切所在应是如何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法律事务部将重点关注和研究改革课题,及时提出法律建议。
第一,关注“股东如何管我们”,即国资改革带来国资委管控模式的哪些变化。针对国资委“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思路,针对中央企业管理模式的改变,研究企业如何更好地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针对集团公司按《公司法》设立、国资委按《企业法》管理的现状,关注国资委推进依法治企的进度,研究集团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
第二,关注“我们如何管自己”,即如何与国资改革相配合,适应新的管控模式。针对中央企业要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研究集团公司和出资企业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途径,持续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
第三,关注“我们如何当股东”,即国资委管控模式的变化对集团管控模式带来哪些影响。针对国资委调整监管职能、监管方式和运行机制等管控模式的改变,研究集团公司对出资企业管控的改革方向,寻求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性与集团化管控之间最为契合的'法律方式,在规范行使股东权利等方面把好关。
虽然这三个课题都是因自上而下的改革带来的,都是有待于国资改革方案的明确,但是法律事务部应提前关注,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同时,法律事务部将结合“混合所有制经济”、“职工持股”等课题,加强内外部培训和知识储备,提前开展法律论证,确保企业各项改革于法有据。
(三)启动“五年规划”工程,强化法制体系建设
继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连续推行九年之后,20xx年将启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规划。五年规划是中央企业在顺利完成三个三年目标的基础上,今后五年努力实现“再深化、再提升、再创辉煌”的总路线图。20xx年作为五年规划的开篇之年,法律事务部要做好下一个五年的谋划工作。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标准要更高。国资委要求,力争再通过五年努力,全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业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集团公司“新五年规划”要对标国际跨国公司,在迈进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基础上,争取在五年内迈进世界先进行列。
第二,力度要更大。下一个五年,法律事务部要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突出集团公司深化改革领域和境外重点区域的法律风险防范,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
第三,措施要更实。下一个五年,法律事务部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深入出资企业开展充分调研,针对法制工作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保证各项措施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
第四,动作要更快。一是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确保1月底之前完成工作计划制定。二是在3月底前后召开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会,总结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成果,对新五年规划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四)强化法律管理工作,积极助力“提质增效”
法律管理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要继续突出法律管理的重点、难点、薄弱点,努力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法律风险最小化的有机结合。主要工作措施为:
第一,提升法律审核的标准化水平。在20xx年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一季度编印《常用合同示范文本手册》,不断扩大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范围。同时,通过建立审核意见跟踪评价制度,及时评估审核效果;通过定期合同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合同全程管理。
第二,提升法律纠纷案件的督导水平。进一步强调出资企业法律纠纷案件信息上报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对于出资企业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加强现场督办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提升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始终将保证项目依法合规和法律风险防控作内容,确保法律工作提前介入、全程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风险的识别、提示、预警和防控作用。
第四,提升全系统法律审核规范化水平。一季度,编印并推行《法律审核工作规范和指引》,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法律工作规范化水平。
第五,提升法律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对集团法律审核信息、法律纠纷案件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提高信息综合运用和分析能力。二季度完善《律师库》、《制度库》、《域外法律库》的建设,为法律审核、重大项目提供法律资源。
(五)加大合规工作力度,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法律风险导致的可能只是一单合同中的交易损失,而合规风险则往往让企业伤筋动骨。如,长沙中院对英资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的30亿罚款,国家发改委拟对美资高通公司的反垄断罚款,按高通2013年在华营业收入120亿美金计算,最高可罚12亿美金。20xx年11月,黄淑和副主任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上提出,中央企业要重视企业合规工作。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加强合规文化宣传教育。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更是大企业、特别是国际化大企业的规定动作。集团公司既是位列世界五百强的大企业,又是广为政府、业内、媒体称赞的名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合规风险。
第二,加强合规经营法律服务。重点关注集团公司资产重组和境外投资两大领域的法律风险,突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及环境资源、税务、劳工、知识产权等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
第三,开展《合规法律手册》编辑工作。一季度完成专项制度汇编,印发部门、出资企业,使大家明白红线在哪、雷区在哪。
第四,开展规章制度合规复查工作。一季度,法律事务部将对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体检”,提出完善建议,形成综合报告,做到“立良法而善行”。
(六)加强风险预防工作,助力境外投资运营
通过对20xx年集团公司主要东道国法律环境的分析,可以看出4个特点,一是各类税费呈有增有减趋势,二是金属矿权有越攥越紧趋势,三是企业人工有越来越贵趋势,四是行政管理有逐步改进趋势。从境外营业收入和利润所占比重看,集团公司已完成从走出去开发到跨国经营的转变,防范境外法律风险,保证投资、运营安全尤为重要。主要工作措施为:
第一,建立境外法律法规变化预警机制。合同管理处负责跟踪、了解、掌握集团公司主要投资区域东道国法律法规及其变化情况,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预警提示及工作建议,报集团公司领导,并抄送相关部门和出资企业。
第二,加强对境外出资投资及运营项目的法律服务。在开展境外投资法律环境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关注境外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矿业政策、贸易政策、劳工政策、财税金融、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适应日趋严格的法律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全过程服务出资企业力度。
第三,继续进行境外投资国别法律风险研究、编写工作。按照编写赞比亚国别风险手册的标准,6月份重点对亚洲相关国家《矿业投资国别(地区)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进行更新、完善。
(七)加强法律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儿。20xx年重点抓好三支法律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整体水平。主要工作措施为:
第一,加强8人的总部法律队伍建设。20xx年针对“点面结合”的工作职能,通过法律业务和经营业务的交叉培训,充实经营知识、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把专业知识转化为专业能力,不断把专业能力转化为工作能力。
第二,加强32人的总法队伍建设。要继续举办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在20xx年解决总法“干什么、怎么干”的基础上,20xx年着力解决总法律顾问“如何更好地发挥效用”的问题。通过培训、述职等手段,发挥总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把关作用,确保改革措施依法依规。
第三,加强90人的法律人员队伍建设。有专家统计,从“学徒”到“出师”,央企的法律人员平均需要7年时间。我们要克服企业法律工作人员新人多、兼职多、无证多等困难,争取各级企业法律人员早“出师”,早日成为防“病”专家。要克服国务院取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对提高持证率带来的不利影响,要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开展业务交流等方式,提升法律队伍的专业能力,打牢依法治企的人才基础。
(八)深入开展“六五”普法,继续保持全国先进
集团公司20xx年实现了由国资委普法先进单位到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的跨越,但这只是中期评比,20xx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首要任务是确保在全程评比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单位。主要工作措施为:
第一,继续扎实推进普法全员工程。推进普法工作全员工程是依法治企的要求,也是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需要。
20xx年,继续开展“送法上门”、宪法宣传日活动,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实现境内境外、干部员工共同普法。
第二,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特色工程。“六五”普法以来,法律事务部连续开展了多种活动,如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我见论文征集活动、网上法律课堂、举案说法栏目,20xx年,法律事务部要继续举办这些活动,并争取做出新意、做出特色。
第三,举办“六五”普法知识竞赛。法律事务部拟于20xx年四季度举办普法知识竞赛,组织所有出资企业派员参赛,以赛促学,检验“六五”普法工作效果,把法制理念宣贯到每个员工、每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