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xx中心小学抓住这一安全教育契机,紧扣今年的活动主题,利用升旗集会积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政教处孙兆唐主任向全体同学讲解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相关知识,号召全体同学增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确保自己及家人的出行安全。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逐步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强化了“小手拉大手”的带动方式,使学生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法规,而且积极向家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达到通过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在本周内,各班级将围绕这一主题举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确实提高全校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告别陋习,文明出行,安全抵达。
全红色预警企业名单、20xx年全省第五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以及《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今年的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湖南省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真按照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的联合部署,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122”主题宣传活动。
当日上午,工作人员在塔峰路繁华路段开展了“交通安全面对面”宣传咨询活动。向路人展示了主题宣传展板、交通事故警示展板,向驾驶员、过路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业务咨询,此举深受市民欢迎。一中队还组织民警到城区一完小、四完小开展了交通安全互动体验课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主题宣传画,播放了公安部下发的“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教小学生学会了交通信号手势。
活动当天,蓝山交警大队共组织民警15人次,出动警车4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张贴宣传画4套64张,摆放宣传展板2快,受教育2600多人次。活动还邀请了县电视台记者跟踪报道,营造了强烈的宣传氛围。
11月27日,在12月2日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喀左县交警大队组织校车办、巧语口才表演艺术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共同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全家安全一起走”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中,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讲解图片、提问、播放动漫视频等形式,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随后,在交通岗现场给孩子们示范如何安全过马路,并耐心解答孩子们对交通安全相关知识的提问。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学生和家长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孩子们意识到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起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效果。活动结束后,交警大队还给孩子们准备了小礼物。
20xx年11月23日上午,伊宁市交警大队携手伊宁市电视台《交通全接触》栏目组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伊宁市客管处,为在场200余名出租车驾驶人带来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课。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实际首先向各位驾驶人员讲解了各种驾驶陋习给驾乘人员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系安全带,绝不超载、超速、不开斗气车、开车时绝不接打电话。
随后又详细讲解了交通法规,让驾驶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提醒驾驶人员一定要按时审驾照、审车辆,达审验标准未审验、达报废标准未报废车辆坚决不能上路,只有人人都了解了交通法规才能更好的去遵守交通法规。
活动现场,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志强也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了事故发生后的快速,简单的处理方法,得到大家的热烈反响。
最后,全体参会的驾驶人员共同在民警的带领下做尊交规守交法的宣誓,保证以后文明行车,安全行驶,全民共创交通安全文明伊宁。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礼仪意识、法治意识,石峰交警大队积极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提前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准备工作,提前在辖区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拉开“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序幕。
1、领导高度重视,全面组织活动。大队成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苏勇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大队法宣中队,全面负责活动具体安排事宜,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好宣传活动。
2、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宣传主题。大队紧扣“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结合辖区实际,从11月20日起,法宣中队民警和路面中队民警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的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大队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情况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使“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内容有的放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公众认知度,达到交通参与者拒绝危险驾驶、文明出行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的目的,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
3、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大力开展文明劝导宣传。大队以石峰区响石广场为主要宣传阵地,提前摆放宣传展牌、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组织民警对群众的咨询进行现场解答。同时,在城区的主要路口、街道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组织民警、驾校学员进行交通安全劝导、散发宣传资料,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到重点企业、学校宣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组织民警进企业、进客运站场、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行文明交通宣讲活动,确保活动覆盖无死角。
4、加强媒体联动,营造良好氛围。大队积极联系新闻媒体,组织制作专题宣传节目,发挥好网络媒体作用,在大队官方微博上同步推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宣传,并积极与热心网友进行互动,努力带动广大网友的参与感,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大队还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协调电视台记者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交通陋习;并在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LED显示屏等媒体上密集传播文明交通广告,努力使宣传攻势铺天盖地,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11月23日,我局交警大队深入三江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讲座,受到在校1200多名师生的一致好评。
民警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提醒小学生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通过讲述交通事故实例,警示学生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出行,不要骑自行车相互追逐,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经过”,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开展此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莘莘学子们的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正面的交通安全宣传力量。
20xx年12月2日是我国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1月23—12月6日,xx县xx中心小学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宣传暨“交通安全周”活动。
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宣传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的意义;向学生讲解了常见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常识、乘车安全知识和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特别是针对冬季特点提出了很多注意事项。同时,学校还制作板报、宣传展板,刊出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向师生宣传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学校还下发《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悬挂安全警示横幅,班级利用队会课,播放《让生命无憾》(122国民交通安全系列公益宣传教育片)等方式,让学生更真实感受到交通安全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通过活动,让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起到“小手拉大手”的效果,真正做到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守交通法规,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xx年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我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大了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师生的交通安全观念,牢固树立了“文明交通,告别陋习”的思想。现把活动总结如下:
我校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交通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文件精神,提出活动的方案;开展全校性的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的同时,还通过学校的led、学生自做手抄报、黑板报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等等。具体活动如下:
1、利用班会课,专门设置“小学学生冬季交通安全知识”为内容的课程,备好课,上好课,使全校师生都能受教育,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全体学生深受教育。
2、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文通安全日”活动。在学校电子屏上宣传交通安全日,各班黑板报出“交通安全专版”进行宣传;学生利用网络查看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和宣传画等,学习活动取得显着成效。
3、加强对学校师生各种车辆的管理,教育师生严格做到“安全行车、规范停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自行车等,通过教育、检查等形式制约师生遵守交通法规以及校纪校规。
4、通过手抄报的形式,每个学生自做手抄报,通过手抄报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5、通过发校讯通、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发至学生,这样对家长也能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决不乘坐三无车辆,不乘坐指超员车辆,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或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孩子安全,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扩大到家长,规范了家长的交通行为。
通过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可以说,我们开展的这样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今年的12月2日是我国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升师生交通法制、安全和文明意识,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8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楚州中学利用国旗下讲话的机会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
隆重的升旗仪式后,楚州中学校长办公室宣传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师生作了题为“美好人生从安全出行开始”的专题讲话。在讲话中,他列举了一组令人吃惊的数据:我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约50万起,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比近五分之一。该负责人强调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特效药就是崇尚规则,只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行人交通安全特点,才能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该负责人向全体师生作了四点提醒:一是汽车并非一刹车就能停止,千万不能横穿马路;二是千万不要在车前、车后急穿公路;三是要让特种车辆先行,积极配合;四是应积极避让转弯车辆。最后,该负责人号召全体师生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崇尚规则,只有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中,才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本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的公众认知度在师生中得到了提升,使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的自觉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达川区石桥镇列宁街小学一直以来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减少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创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校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12月2日下午,学校组织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座,全体师生参加本次活动。
今年的活动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安办主任雷晓东同志倡议全校师生做到:不闯灯,不越线,不横穿马路,不乱停乱放,相互礼让、相互监督,坚决抵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超载、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共同养成文明礼貌的出行习惯,展示主人翁姿态,做文明交通的缔造者和传播者,塑造良好形象。
安办主任雷晓东同志结合宣传图片让学生认识交通安全标志,学做交通指挥手势操。以典型的交通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学生们讲解各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以及交通安全常识,并和学生们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互动,为学生们发放了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出行中会注意交通安全,不再横穿马路,一定会走天桥或斑马线,也会提醒家长要安全驾驶,礼让行人。
此次“交通安全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了交通法制观念,为创建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培养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在12.2来临之际,11月28日上午,我园以“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教育契机,开展了以“交通法规须记牢,珍爱生命最重要”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我园请来了x市交警大队的同志为全园师生开展了别来生面的交通安全日活动,x市交警大队的叔叔向我们详细讲解了一些交通安全常识,并现场示范了交通手势,还教小朋友们学习了“停止”和“通行”两个基本手势。相信孩子们通过听一听、看一看、做一做,学会的`不仅仅是动作,更是一份责任。
随后,我班教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让幼儿了解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122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活动中幼儿通过看、听、说、玩等方式,充分认识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增强了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x市交警叔叔还为家长和小朋友宣传了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孩子们在爸爸妈妈的带领下或驻足观看,或耐心细致的听叔叔们讲解。相信这一幅幅鲜活的画面,一个个真实的事例,一定会给大家带来警醒,为大家的“安全文明出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此次活动,家长和孩子们进一步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树立了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培养了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幼儿认识了常见的.交通标志,了解了交通标志的作用和特征,认识到交通知识的重要性,加强了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让幼儿从小树立“文明出行、珍惜生命”的意识,让安全伴随每一位幼儿健康茁壮成长!
为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义,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路管安委发《管理公司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我站“交通安全月”有关工作,现将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明确工作思想
确保“交通安全月”活动顺利进行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想,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月活动”来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管理工作氛围,增强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减少和杜绝交通违章及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使“交通安全月”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自身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月”活动期间,我站通过召开职工大会、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了“交通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宣传,利用雨休时间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3、积极参加公司非驾驶员的报批活动
活动期间,我站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非职业驾驶员的申报条件,严格控制非职业驾驶员的申报数量,认真遵照非职业驾驶员报批程序上报非职业驾驶员名单。
4、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活动期间,我站对所有站属运行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了不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12月2日上午,浚县交警大队民警应邀走进浚县实验小学校园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为学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展示宣传图画、发放交通安全页、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介绍了一系列交通规则。民警还教导学生“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乘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在马路玩滑板等,让学生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行走、过马路、乘车时应如何注意安全。同时,民警也提醒学校老师,开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开车时不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
浚县交警大队的副队长杜增杰亲临教室,为学生讲解自己亲身经历案例,一宗宗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深深震撼着每个同学。杜队长表示:希望通过这次活动,不断提升师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大家学会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只有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学会、学懂交通常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安全、文明出行。
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为了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提高防范意识,创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精神,我校开展了相关活动。本次活动安排精密,形式多样,教育性强。通过这次活动,创建了一个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在全体师生中进一步形成了“安全第一,人人有责”的意识。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学校大队利用少先队广播、黑板报、宣传厨窗、横幅、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发动各班广泛开展班队活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各中队利用中队会,向全校同学宣讲防火知识,并以此为载体,全体动员、全员参与,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的重点工作,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二、突出主题,形式多样,积极落实,做出成效。
(1)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专栏、板报、宣传标语、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3)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给全体师生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使同学们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做到知法守法,确保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通过这次“交通安全日”活动,强化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了交通法制观念,今后,我校决心在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继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