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下面是整理的民政局述职报告范文,欢迎参考。
民政局述职报告
一、年度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发挥政府兜底作用,民生底线牢牢坚守
2020年4月,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人/月,我区第一时间实施新标准,确保政策迅速落,低保家庭的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一方面严把“入口”,对低保办理流程及日常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层层把关做好审核工作;另一方面畅通“出口”,加强低保分类管理,严格按照ABC三类实施定期复核。“三无”老人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划分为A类,每年复核一次;家庭经济状况和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划分为B类,半年复核一次;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划分为C类,按季度核查,做到精准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落实新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首先,将医疗救助最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将低保家庭的住院押金减免80%,大病救助比例提高到90%,对孤老、年龄不满18周岁 (含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散居孤儿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实施全额救助。其次,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在此基础上,将中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一并纳入“一站式”即时结算范围,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全覆盖。同时,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提高了救助效率。第三,实施困难家庭医保缴费补助。对低保家庭的医保缴费进行全额补助,对低保边缘家庭医保缴费的50%进行补助,以降低困难家庭支出负担。
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政策救急难作用。临时救助最高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了2万元,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家庭和新市民纳入了救助范围。建立了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制度,因家庭遭遇重大意外事件或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无支付能力放弃治疗的,可启动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先进行救助,后按程序补办手续,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救助。
(二)抓社区软硬件建设,促进社区治理迈上新水平
一是社区硬件设施建设成绩斐然。投资近400余万元,完成了浮山路街道河南、福临,湘潭路街道南岭,世园街道毕家上流,虎山路街道龙泽苑小区、兴华路街道东昌6处社区综合用房建设任务。至此,我区近三年累计投入4000余万元,完成社区综合服务用房6.58万㎡建设任务,我区社区综合用房全部达到600㎡标准。开展星级达标社区评定。贯彻落实《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青岛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测评标准》,完成11个街道63个星级社区、54个达标社区的申报工作,推动我区社区服务设施、服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扎实开展。制定《李沧区社区减负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青岛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青岛市城市社区服务居民使用社区居委会印章目录清单和负面清单》、《李沧区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等文件,将百通馨苑和紫荆苑两个社区作为市级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监测点,深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好评,并承担多批次学习观摩任务。
三是社区协商民主机制取得新突破。制定《李沧区社区协商民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投票、微信征集意见、网站调查、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让老百姓自己解决“做什么、做不做、谁来做、怎样做、做得怎么样”等问题,社区协商内容更贴近居民生活。在沧口紫荆苑社区探索建立“党委领导、群众自治、依法协商、民主集中”的协商基本原则,明确了协商程序为党组织提议、事先告知、民主协商、纳入决策、决策反馈、过程监督六个环节,社区协商程序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制定了《李沧区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议事类、决策类、管理类、监督类事项的协商机制,社区协商机制更具有普适性。今年通过试点探索,完成我区首个社区协商民主党员提案集的制定。制定完成了《李沧区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
(三)加大养老投入力度,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牢牢抓住创建“山东省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这一有力契机,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心系夕阳·颐养李沧”服务品牌。
一是在居家养老方面。对于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保障范围从“三无”、低保、低边家庭老人和孤寡老人延伸至贫困重度残疾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失独”老年人。现有361名困难老年人享受到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暖心服务”。同时,鼓励“三无”和低保家庭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享受集中供养服务,区政府按照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目前全区已有52名老人受益,已累计补助资金150万余元。
二是在社区养老方面。紧扣老年人需求状况,重点推行既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打造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发挥辖区专业服务组织的优势,大胆改革创新,试点建设了李村街道长岭路、兴华路街道坊子街、楼山街道翠湖三处专门针对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中心,为实现失智老人不出社区享受专业照护,减轻家庭负担,解放家庭劳动力,探索出一条崭新路径。持续构建覆盖全区的为老助餐服务网络,又建成浮山路街道河南,兴华路街道华泰、东昌等6处社区助老大食堂,全区助老大食堂达到54处。老人在社区助老大食堂用餐每次8元,低保、“三无”等困难老人用餐只收2元,其余均由区财政补贴,确保社区零成本长效运营,较好地解决了 11个街道3万余名社区居家老年人就餐不便的问题。
三是在机构养老方面。建成拥有床位500余张的公办李沧区颐福养老院,结束了李沧西部无大型养老机构的历史。通过建立老年人自理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优先满足“三无”老人,低保、低边及中低收入家庭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各类型老人照护,医疗康复、人才培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辐射和带动其他民办养老院转型发展和提质增能,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辐射和带动其他民办养老院转型发展和提质增能。顺华老年公寓、德民老年公寓、永安路社区养老院等近10家传统纯养型机构进行了内部设施及服务内涵方面的升级。目前,全区已有养老机构33家,床位数达到3828张,户籍每千名老人床位数50张。25家养老机构取得医疗资质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护理型床位达到3132张,占总床位数的81.8%。
此外,注重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全年组织参加养老领域各类培训16次,培训人数300人次,养老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75%以上。区社会福利院王津峰被授予“最美齐鲁民政人”荣誉称号;张鑫等4人被授予“青岛敬老使者”荣誉称号;
(四)注重社工人才培育,社会工作蓬勃发展
一是加强社工政策宣传引导。印发了《李沧区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动员机关干部及社区居委会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并专门邀请了青岛大学专家教授进行专题培训。开发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7人,为社工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开展了2020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李沧文化公园广场举办了以“社工让社区更美好 李沧社工在行动”为主题的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提升了我区社会工作及社工队伍的知名度、美誉度。
二是着力培育多样化社工服务机构。培育新增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 家,分别是青岛李沧区普济社区服务中心、青岛李沧区玉杰社区服务中心、青岛市李沧区彩虹社区服务中心、青岛市李沧区博洁社区服务中心、青岛李沧区中特青年邻家小修志愿服务队。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落实“四社联动”要求,每月在社区开展大型活动,在居民中取得了良好效应。
三是加强社工岗位人员培训力度。举办了李沧区社工机构党组织书记核心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国内公益领军人才、知名专家黄庆委、李涛等为全区社工机构负责人和社工机构党员开展了参与式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为推动基础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坚持依法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不断优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批登记事项。实行民办非企业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审批办理,提高服务便捷度。年度受理社会组织审批登记业务425件,如期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率与换证达到95%以上。下发了《李沧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及时公布和推送社会组织登记、处罚信用信息。做好社会组织年度评估工作。
二是加大社会组织改革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李沧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财政列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仅对养老服务组织支持资金就达948.57万元,扶持公益服务项目资金42.8万元。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各社会组织党支部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创建青岛托普科技学校党建服务品牌,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广大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和责任意识的不断提高。
(六)落实双拥优抚保障政策,保障退役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做好优抚对象政策落实。全面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工作,为402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829.5万元,为542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709万元。积极落实好青岛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制度,今年为76名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发放奖励金4.7万元。对生活暂时遇到困难的76人次优抚对象家庭办理临时救助12万元,全区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优抚免费乘车;为162名在乡优抚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贴12.96万元,组织并完成了每年一次的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工作,积极做好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优抚对象住院补助、门诊大病实行一站式结算,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分别给予500-1000元的普通门诊补助且先行拨入定点医院,每年组织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配合市优抚医院做好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体检复查和医疗巡诊工作;对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实施供养,发挥优抚对象联络员作用,做好优抚工作。积极组织烈属及抗战老兵参加烈士公祭仪式,扎实做好慰问烈属工作。
二是推动军地互动常态化。加强与我区24个驻军单位联系互动,坚持八一、春节走访制度、定期组织慰问演出。今年先后协调部队派出官兵500余人次,相继参加了植树节、山林防火等重大保障任务。投资350余万元,完成军地互办实事5件。
在专项社会事务方面,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年办理结(离)婚登记3540对,补发结婚证938对。为生活上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残疾人上门服务补发结婚证23对。积极做好新建道路命名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等工作。编制李沧区殡葬改革及殡葬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完成了枣儿山迁坟工作。
二、履职尽责服务基层情况
扎实开展以“立足本职、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局机关干部联系基层群众深入调研,针对群众反映热点问题:一是将提升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及服务质量纳入区办实事项目。会同专业社会组织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整体评估,完成隐患整改490条,为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安装即开式茶炉90台。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机构整体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投入资金680余万元,为辖区居民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政府公众责任保险”和“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截止2020年10月,保险公司已经出险264户,保险赔付119.91万元,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抵御风险能力,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群众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7件,共计15件。其中,涉及到养老服务工作9件、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2件、社会救助工作2件、社会工作服务2件。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过程中,我局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按时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做到了办结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社区服务人员力量不足;服务能力与居民的需求还有差距;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存在难度;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低保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统一安排做好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工作。
二是以建立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创新。重点在政策引领扶持、设施规划建设、鼓励社会参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提升辖区养老服务质量,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科学推进“养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重点着眼于健康管理、长期护理和失能康复,使“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融为一体,满足老年人的慢性病管理、康复、服药等基本医疗需求。
三是社区居委会换届后加强社区人员培训、组织建设、业务指导等,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