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建党以来第一部专门规定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党内第一部法规,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通篇贯穿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要求,凸显了鲜明的政治主题。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深耕主责主业,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条例》的核心要求
·《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20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20-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系统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等重大问题,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政法工作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都做了具体规定,是党内法规建设的重大成果。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条例》中贯穿始终。《条例》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用专章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明确了党中央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的实践证明,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法治道路,确保检察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
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突出位置,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深刻认识《条例》在政法、检察工作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意义,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不断提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政治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要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具体的,要落实到具体岗位、融入到检察实际工作中,体现到检察官履职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
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与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与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从政治、法治、实践三个维度去深刻地认识《条例》作为专门规定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把《条例》精神吃准摸透、学懂弄通、做深做实。
要带头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领导,依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完善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