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研究院组织集中观看了集团公司拍摄的《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专题片,看到这些受到了党纪、国法惩处的曾经的领导、同事发自内心的真诚忏悔,不禁让人深省、发人深思。
被查处的人员中既有原省级公司总经理也有基层运维室主任还有客户经理,因为工作努力、业绩突出,组织给予他们岗位、职权、荣誉,个人的价值感、成就感得以体现,也成为亲人、朋友的骄傲,可人生之路一旦走错,就是高墙内外两重天了。是什么让曾经家人、朋友心目中引以为自豪的他们走向了这一步呢?这其中的原因让人深思,也让我们引以为戒。原因之一是,心中缺少敬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原浙江省绍兴市综合部经理,伸手向供应商要“好处费”,待到东窗事发,悔之晚矣。被查处后,他说自己应了那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古语:“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我们要敬畏组织,才能做到坚守底线,尤其是领导干部,作用非常关键,敬畏组织的纪律与规矩,不做逾越纪律和规矩的事;敬畏权力,才能做到勤政有为,对组织赋予自己手中的权力常怀敬畏之心,秉承“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勤勉敬业、负责担当;敬畏法纪,才能做到严以律己,遵纪守法,管住自己、管住家人、谨慎交友,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二是权力缺少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被查处的人员中不乏有原省级、集团总部部门级领导干部,身居高位的他们,有一个共性,那就是用权“任性”。权力缺少监督就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监守自盗等贪腐行为。这些案例一再警示我们,缺乏监督与制约的权力就会滋生出各种腐败。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如同脱缰野马,其后果的严重性可想而知。这些极少数领导干部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市场化”,手中的权力成为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权钱交易,鼓了自己的腰包,损了企业的利益,寒了员工的心。管住“任性”用权,监督查处是关键。集团公司坚决惩处极少数的这些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随着他们一个个的落马,见证了中国联通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已经在全集团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明白制度不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法律、制度的边界内行使。三是制度缺少有效执行。原鞍山市集客经理以及云南省某县公司营销中心经理,越过充值卡、手机终端管理上的层层审核环节,使激活后的充值卡、手机终端低价流入市场,给企业带来了高达400万元和316.9万元的经济损失,最终也把自己送进了高墙内。他们所在的单位有着完善的制度与规章,但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地,制度在他们眼里毫无意义,最终他们吞下自酿的苦果,教训惨痛。常言道,制度好能使坏人做好事,制度不好也会导致好人做不了好事,甚至走向反面。由此可见制度的重要,集团公司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要认真学习,把握制度与规章的内涵,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真正保证制度能够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