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农﹝2020﹞316号文件精神,我乡针对在检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组织了专项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在接到检查反馈结果后,乡财政所将201X年至2020年全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登记,由乡长主持召开了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会议,在专项整改会议上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由分管项目和财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由各项目分管同志和财政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改工作组,负责对全乡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专项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全乡下一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和支付进行规范。
二、落实整改。
针对检查反馈的问题分别落实责任人进行了整改规范。一是由项目办牵头负责,根据梳理在册的2020年以来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逐项目进行完善,补差补缺,进行一项一档专柜存放。二是加快项目验收决算。由分管交通水利分管负责人负责,对201X年农村畅通工程项目、国土项目加快决算报账,对2020年已完工的农村道路畅通、八小水利等项目加快验收决算。三是加快资金拨付力度。专项检查以来,我乡落实分管负责人加大各项目资金拨付。四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项目逻辑不符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五是项目档案已经开始移交给项目办,由项目办归档。
三、强化责任
围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档案规范、资金支付以及支付程序各环节明确责任人,确保从项目管理到资金支付各环节规范,对各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出现违规或是造成在各级检查、审计过程中出现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