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重规矩,守纪律必须坚持做到心中有戒。重规矩,守纪律是全党政治生活的根本遵循,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重规矩、守纪律历来受到高度重视,贯穿于治党治军、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把规矩纪律意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多次强调要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推动全党讲规矩、守纪律。可以说,正是党严明纪律规矩,才保证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一步步从胜利走向胜利,这是我们党的优势所在,一刻也不能丢弃。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深刻反思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案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纪律规矩的“红线”和严以用权的“底线”失守,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权随意、偏私、任性,用长官意志代替科学决策,用随意变通代替制度执行。身为党的干部,肩上责任重、群众期待高、面对诱惑多,重规矩、守纪律显得尤为重要。干部在用权、干事,交往上切不可忘乎所以,必须坚持做到心怀敬畏、心中有戒,把“重规矩、守纪律”当成一种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重规矩,守纪律,必须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大家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自觉维护《条例》作为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条例》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记“四个服从”的组织原则,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遵守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矩,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不越轨、不逾矩。
**指出,“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问题上,在遵照执行党的规矩问题上,都不能有选择、搞变通、有例外。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重规矩,守纪律,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大熔炉,从严治党、严明规矩,最根本的是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讲纪律,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我们要从严对照《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贯执行民主集中制,勇于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交锋,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
对一名党员干部来讲,如果不能严守政治纪律、不能严明政治规矩,就会受到不健康思想的侵蚀,背离党性原则,很容易患上“软骨病”;就会淡化宗旨意识,疏远与群众的距离,伤害群众感情;就会削弱工作激情,弱化担当精神,产生“当一天和尚撞天钟”的消极态度,遇到问题绕着走,见到难题拖着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产生贪心理、不见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助长“庸、懒、散、贪“等不正之风,乃至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既害己害人,又贻误发展机遇。
俗话说:“针尖大的窟窿能透斗大的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攻治规矩,必须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增强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时刻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对照《条例》党纪,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零距离”倾听基层的声音,了解群众的团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照先进典型,激励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强化担当意识,把自己负责的每一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