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酒类专项整治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稽查等各个环节,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241家次、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38家次、酒类销售者2020家次、相关餐饮服务者2003家次、抽检280批次,不合格1批次、立案查处案件20件。
一是加大酒类小作坊排查整治。对符合条件的酒类小作坊进行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对酒类小作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目前已立案查处2起。
二是开展酒类生产企业风险排查。对酒类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对企业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台账记录、标签标识、出厂检验等做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因虚假标注标签标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等原因立案查处3起。
三是对流通餐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单位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做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侵权白酒均已扣押,并立案调查。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酒类经营销售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要求的行为均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