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辍保学所做的工作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领导机构。县、乡镇建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公安、民政、综治、劳动就业、计生、教育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行政干部、班主任为组员的“控辍保学工作小组”。控辍保学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解决工作的实际问题,依法回收流失学生。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责任制。全县建立并实行了由县、乡镇、村、组为一线;县教育局、学校、教师为一线的控辍保学双向目标责任。工作中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齐抓共管,认真实施
我县各乡镇政府,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将回收流失学生责任落实到人头。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深入持久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了扶贫助学的有效机制,做到“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子女失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地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村组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定控辍保学责任书,杜绝未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学生务农、务工、经商,依法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一些乡镇政府将控辍保学指标纳入了对乡镇干部工作目标考核。
教育局制定并下发了《金堂县教育局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方案》(金教发【201X〕8号),要求各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并把每年的3月和9月确定为“控辍保学活动月”,强化目标责任,实行教育局领导包学区、联系科室包乡镇、科室工作人员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的控辍保学责任制。积极落实办学管理体制,采取措施,为完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供保障,着力解决农村师资匾乏问题,统一学籍管理制度。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工作政绩考核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考核。
(三)实施管理控辍,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
各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以责控辍、以德控辍、以质控辍、以情控辍,坚决遏制学生由于厌学而辍学的倾向。与教师签定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了入学通知制度、工作总结制度,通过家长座谈会、家访、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宣传报道等形式,大力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营造出良好的控辍保学氛围。
二、控辍保学工作取得的成绩
从政府到家长控辍保学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更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确保了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截止5月14日,我县小学阶段回收流失生157人,流失了28人,流失率为0.05%;初中阶段回收流失生535人,流失了92人,流失率为0.32%。共办理转出学生有效证明材料2247份,完善转入学生有效证明材料1046份。全面完成了全县小学阶段年辍学率0.6%以内,初中阶段年辍学率1%以内的控辍保学目标任务。
三、控辍保学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作力度不够。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后,全县虽然层层签订了控辍保学责任状,但一些乡镇政府控辍工作不够到位,没有尽到应负的控辍保学职责,一些学校的辍学率仍超过控制标准。
2、学籍证明手续的办理相当困难和繁琐,特别是随父母到省外读书的学生,取证工作更是困难重重。
3、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对家长的监护职责缺乏强制措施。《义务教育法》执法力度不大,这给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带来了困难。
4、部分需要特殊帮助的适龄残疾儿童,未能入学但没有依法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
四、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的建议
1、加强依法控辍力度,形成控辍合力。司法、公安、民政、残联、综治、劳动就业、计生、教育等职能部门应该依法办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制学生家长让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法》的顺利实施。
2、加大财政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3、制定奖励措施,调动各乡镇、学校控辍保学的积极性。
3、继续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加强民政部门扶贫资金的发放管理,准确确定救助对象,进一步完善对贫困生的减免与扶助措施,建议建立各级领导。县级部门对口帮扶贫困生制度,确保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籍统一管理,严格履行转入转出制度
全县中、小学学籍将实行“电子化”管理,对转进转出的学生采取相应的严格措施。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控辍工作的认识
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向社会和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动员,让社会、家长更加理解、关心和支持控辍保学工作,使教师、学生家长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营造全社会控辍保学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