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市残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各项脱贫攻坚工作,现将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障
一是“两项补贴”享优待。配合民政部门实施“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2020年全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救助3201 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救助2985 人。二是社会救助享实惠。推行贫困残疾人“兜底保障提升计划”,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三是养老保险享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基本补贴为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受3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
二、教育工作。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20-2020年)》,义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达到每人每年6000元;视力、听力、智力三类适龄残儿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6.15%。二是保障义务教育。对全县121名6-14周岁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核查,经核查,在户残儿121人。经对核查在户的121名残儿开展促学工作,实现已入学90人,其中:30人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40人特教入学;未入学20人,其中38人为重度智力残疾、重度脑瘫或重度肢残无法接受教育,为26人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我县适龄已入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人数为35人,其中受到资助的有20人。基本形成了以休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三是强化高等教育。输送2名学生到省特教中专学校就读,四是推行扫盲教育。以动态更新数据为基础,结合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残疾青壮年文扫盲培训,2020年完成残疾青壮年扫盲教育2人。将通用手语培训纳入每年度全县残联系统干部培训必备内容,加强通用手语推广。充实市县图书馆盲文书籍。五是加强教育救助。经过摸底核实,对4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按照应助尽助原则,摸底上报2020年我县救助贫困残疾大学生5人。
三、就业工作。
一是抓紧政策落实。严格按照财综〔2020〕2033号文件有关规定做好残保金的审核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推行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审核公示制度,2020年市级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3万元。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落实纳入文明单位评选负面清单,对不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义务且不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单位取消评选资格。党政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义务,县直机关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12人。二是抓实项目实施。继续实施《休宁县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及时下拨2020年度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经费;指导乡镇实施“万人就业”工程60个,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5个,阳光助残扶贫就业基地1个;培训有就业需求残疾人120名,奖励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10人;补贴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85人,补贴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社会保险费157人;大力推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结对东临溪镇临溪村4户残疾人家庭。二是抓严督查指导。多次开展创业就业扶贫项目督察验收和指导调研,并下发督查通报;配合市残联对我县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残疾人康复工程补助经费进行专项审计,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四是抓就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平台宣传推广和应用,结合实际录入有求职意愿残疾人信息27条,有用工需求单位信息24条。五是抓细职业培训。举办全县残疾人计算机应用培训班,培训学员24人。联合扶贫办、商务局、妇联等部门印发残疾人电商培训、残疾妇女手工编织培训等方案,组织开展残疾人电子商务、手工编织、服装制作、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共培训残疾人30名。六是强化政策支持。《休宁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专门提出“就业扶贫提升计划”,着力帮助残疾人就业增收脱贫,明确分工,细化各部门职责,确保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形成合力,取得实效。七是强化社会助残。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并配合市残联开展“两最”评选,将残疾人就业模范纳入“优秀残疾人”推荐名单,在全县强化宣传,营造就业自强氛围。结合全国扶贫日开展扶贫助残系列活动,“两节”慰问残疾人自强模范、贫困残疾人、残疾学生24人,慰问物资共计2万元。
四、托养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保障。制定《休宁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休残联〔2020〕88号),对全县托养服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5-10人和10人以上的机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一次性补贴,同时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床位补贴。二是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市残联文件要求印发我县《关于做好2020年阳光家园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县按照1500元/人标准对全县25名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受托机构给予补贴。三是强化机构扶持。通过《休宁县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各托养机构对残疾人服务范围更佳明确,对托养残疾人接受度明显提高,残疾人托养条件相较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明显放宽,残疾人托养人数也有所增加。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