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读《傲慢与偏见》学生有感1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名著《傲慢与偏见》。我深深感受到西欧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朽。深刻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与利益的纠葛,贴切的讽刺了人们内心的肮脏。
自小傲慢的达西搬到了一个村庄和朋友一起度假,而伊丽莎白的母亲为了让女儿能够嫁入富贵人家,不惜阿谀奉承讨好别人。当得知达西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却处处诋毁达西。此充分显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互相的利益可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
达西自小受的教育让他看不起穷人,尽管已默默爱上伊丽莎白,却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向伊丽莎白表白。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对达西产生了深深的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人。宾利与简彼此相爱,却受到宾利小姐的百般阻挠,一波三折。说明当时的封建等级观念加深了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的隔阂。仿佛是女人活者就是为了嫁给富贵的男人。也有男人活者是为了娶一位有钱的女人。人们的拜金主义,虚荣主义猖狂,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的理念占据了整个社会。
后来,经过许多磨砺,达西与伊丽莎白相互理解也彼此相爱,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接近一些他仍然不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亲戚。为了爱情,他可以放弃一切,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抛开了金钱的利诱,完全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与当时的婚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等级制度的残酷。也充分体现当时人性的丑陋一面。
寒假读《傲慢与偏见》学生有感2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奥斯汀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寒假读《傲慢与偏见》学生有感3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六年级已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有兴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为以后的情景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为自己洗涮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然能与彬格莱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她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她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有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然“人吧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个生活造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寒假读《傲慢与偏见》学生有感4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早在初中时就读过几章,写的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初读时极不耐烦,想事因为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而且极其生动形象,耐人寻味。
之所以深刻,首先是因为这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有着缺点,而非那完美的人物,哪怕是书中的主人公。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这却给了我极大的兴趣。因为凡是人,终究是有弱点的。我不喜欢完美的主人公,那会让我觉得他是神而不是人。
其次,书中的时代背景造就了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
最后,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先入为主的观念是多么不可取的。要真真正正了解一个人,必须要经过长久的观察和接触。第一面的印象虽然很重要,但是只要在真正接触后,才可以对一个人下评论。就如书中的伊丽莎白,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她的头脑,才会使她迟迟不得领悟,而被骗子韦翰迷住,不过所幸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寒假读《傲慢与偏见》学生有感5
在重读名著傲慢与偏见前,写下这篇文,记录的,是我记忆中的傲慢与偏见。毫不怀疑重读后还会有新的惊艳,甚至再写读后感,因为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的,每读一次都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
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