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2022年开学时间暂无消息,以下是2021年开学时间参考
1.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周数20周。2018级、2019级、2020级及2021级专升本学生于9月6日(第1周星期一)起开展2周线上教学,9月22日(第3周星期三)转入线下教学。2021级新生于9月27日(第4周星期一)开始线下教学。
2.学生返校报到。具体安排按照《兰州工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返校途中在线教学受到影响的同学,可通过回看课堂教学视频和任课教师线上单独指导配合完成。
1.本学期第1-2周开展理论课程线上教学,第3周起转入线下教学。因疫情影响暂不能返校或返校后需隔离学生所涉及课程持续开展线上教学或指导。课堂教学管理按照《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办法》执行,实验场所管理按《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管控方案》执行。
2.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学校已经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慕课等须进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试点,课程团队须根据课程特点研究制定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案,将已建成的课程资源有效应用于课程教学中,教学方案由各教学单位审批后实施。
3.持续推进在线学习平台应用。学校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多样化的信息化教学工具,加强师生互动和教学过程管理,开展线下为主、线上辅助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任课教师可提前将授课计划、课件、电子化教材等课程相关资料上传到在线学习平台供学生课前预习;课堂教学中使用平台开展随堂测试、点名等互动教学,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课后在线进行作业提交、批改、答疑、分组讨论、作业互评等。
4.学校将于9月3日-9月4日开展学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1.课程实验。课程实验原则上在第4周开始安排。延期返校学生可先进行实验绪论、前期准备等方面教学,操作环节推至返校或隔离结束后进行。
2.实习实训。实习实训环节按照调整后的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进程安排表》执行,原则上不组织兰州市以外的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赴兰州市内开展的实践类教学环节,教学组织单位应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并根据实习实践单位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2021级新生军训延后进行。
3.课程设计。按照调整后的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进程安排表》执行。
4.毕业设计(论文)。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第11周开始启动,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按照计划安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拟题、选题、开题指导工作。
不能按期返校的学生,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利用微信、QQ、邮件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供相关文献资料、做好线上指导工作。
1.2021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选课9月6日-9月9日在网上进行,具体要求按照《兰州工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选课通知》执行。
2.2021年秋季学期补考9月17日至9月21日进行。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
3.教务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错峰安排考试时间,合理设置考场人数,做好考试预案。对于学生因疫情、健康状况影响无法按期返校参加补考的学生,学生返校后,教务处另行安排相应课程补考。
1.梳理和汇总线上教学课程、线上教学平台、授课方式以及进入线上课堂方式等,提前将学生名单与联系方式告知任课教师。
2.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前期准备的检查工作,确保线上教学稳定、有序。
3.将线上教学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将任课教师的联系方式告知每位学生,做好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
4.充分发挥学院督导专家的作用,为新入职教师提供指导和帮扶。
1.授课教师要提前做好在线教学的准备,选择好在线教学平台,更新在线教学资源,做好在线教学设计。任课教师可居家(办公室、教室)在线授课。
2.任课教师应提前建立QQ或微信群,与选课的学生建立联系,将在线教学平台等信息提前告知学生。
3.采用直播方式教学的教师,原则上选用具有录像回看功能的在线教学平台。应尊重在线教学特点与规律,增强线上互动交流,留出学生思考、讨论或练习的时间。坚决杜绝“满堂灌”“一言堂”。要适当增加课程的作业考评及辅导答疑等环节,应做好学生的课外学习辅导。特别是对不能参加在线教学的学生,教师要对其制定补课计划。
4.任课教师在做好线上教学的同时,须统筹考虑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保证学生返校后线下教学的顺利开展。
1.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学院(部)、教师和学生应密切关注学校网站、教务处网站的通知,提前做好教学方式调整的准备。
2.任课教师应大力建设在线教学资源,积极采用混合教学新手段。
3.各教学单位应确认任课教师未受疫情影响可正常工作,如有必要安排其他教师接替教学任务,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各学院(部)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5.课堂教学期间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学生中如在课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病例,授课教师按照《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6.非本校学生、非本校教师禁止进入教室开展任何培训、宣讲活动。
7.因疫情影响不能按返校安排及时到校的学生,其注册、休学复学、补缓考等事宜予以个案处理。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各教学环节如期开展,并提前做好教学检查,保证新学期教学平稳运行。
2.各学院(部)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提前为补考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