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2020级、2021级本科学生
2. 原则:
(1)普通类专业学生允许转入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专业。
(2)自主招生专业学生允许转入艺术类专业,不允许转入普通类专业。
(3)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和普通类专业。
(4)高校专项计划学生不允许转入普通类专业。
(5)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6)其他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3. 每个学生只允许申报一个专业。
4月1日-4月6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填报转专业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4月7日-4月14日,教务处和各接收学院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
4月15日-4月21日,教务处官网、教务系统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初审通过的学生须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和转专业申请表2份(必须有照片),在考试现场向考官出示准考证并上交2份转专业申请表。
4月22日,拟转艺术类专业初审合格的学生通过学校财务系统交纳报名费。
4月23日-5月11日,接收学院组织初审合格学生进行转专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