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秦风学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均须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详见附件1)相关条件;

(二)我校符合条件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可申请转入所有有接收计划数的专业;

(三)我校符合条件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可根据《福建农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

二、转出、转入计划数

(一)针对我校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各专业(包含中外合作项目)转出计划数不限,转入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录取人数(详见附件3)的15%以内(向下取整,不四舍五入)。

(二)针对我校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转入计划数不限,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无转入计划数。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3月17日-24日,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

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并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通过后,填写《2022年______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申请表》(详见附件4),上报教务处审核。

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各专业的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含接收专业体检受限条件)、考核办法、本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具体经办人电子邮箱等。考核内容应结合专业特点,充分考察学生兴趣及特长。对于非疾病原因申请转专业者,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可以要求学生编入下一年级。

(二)3月25日-4月6日,教务处汇总、审核

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汇总、审核。

(三)4月7日-13日,学院公布转专业实施细则和咨询时间

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须在本院网站上公布本年度转专业实施细则、咨询时间和咨询方式。学院要安排专人接受学生咨询。

(四)4月14日08:30-22日17:00,学生网络报名和上交材料

1.在读一年级本科生

在网络报名期间,学生应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jwgl.faf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流程:——信息维护——学生转专业申请报名),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填报两个顺序志愿。报名结果以系统导出为准。

2.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在网络报名期间,学生应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籍表格)下载并填写《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详见附件5),每个学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志愿。

3.上交材料和时间要求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因患病原因需转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校指定二级甲等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医院检查结论等医学证明材料(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其它特殊理由申请转专业的,须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学院予以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应在4月22日前将证明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

(五)4月25日-26日,教务处导出网络报名情况,发至学生所在学院

(六)4月27日-5月10日,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转出审核

各学院对所有申请学生的资格、报名情况、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拟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须明确体现:报名转入第一、第二志愿、第一学期智育成绩排名等关键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转出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含公示截图)上交教务处。

(七)5月11日-13日,教务处转交材料

教务处汇总转出学生材料,并转交有关接收学院。

(八)5月14日-29日,学院组织第一志愿转入的接收考核

各接收学院应及时通知报名学生于指定日期参加考核,并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所有第一志愿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转入专业及年级,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转入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含公示截图)上交教务处。

公示期期间,学院须再次与接收学生确认转入意向,若放弃可根据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若学生放弃则不再递补,仍占用指标数。

(九)5月30日--6月10日,教务处确定各专业剩余接收名额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情况,确定各专业剩余接收名额。

接收名额在第一志愿阶段未收满的各专业可再接收第二志愿报名学生,接收名额在第一志愿阶段已收满的各专业则不再接收。

(十)6月11日-20日,学院组织第二志愿转入的接收考核

各接收学院应及时通知报名学生于指定日期参加考核,并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所有第二志愿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转入专业及年级,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转入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含公示截图)上交教务处。

公示期期间,学院须再次与接收学生确认转入意向,若放弃可根据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学生若放弃不再递补,仍占用指标数。

(十一)6月21日-7月1日,教务处复核,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发布公示

教务处对学院拟同意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上报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教务处负责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文件上报省教育厅。

(十二)7月2日-7日,学院组织和办理后续工作

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通知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以上第(六)、(八)、(十)项的时间安排中,均包含公示时间。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时间谋划,确保转专业工作整体推进。

四、其它事宜

(一)转专业工作是一项严肃且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谨程序,严格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转专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学院应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优势,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确保考核、接收等各个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三)学院要畅通学生咨询和申诉的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家长的问题和质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透明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四)学院要结合本院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在命题、测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等相关规定。考核前,不得组织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培训。

(五)学院要安排好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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