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详见《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首都师大校发[2020]16号)(以下简称“转专业实施办法” )。
(一)组织工作
各院(系)应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及转专业程序(见本通知第四部分)组织转专业工作。
(二)学生申请
1.学生应认真阅读“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及各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3)中公布的接收条件及相关要求。
2.有意愿转专业且符合条件要求的学生应认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按照转专业程序中的实施细则提交所在院系审核。
3.对于不符合“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转专业条件及要求的报名学生,学校可随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对于不符合申请转入院(系)接收条件及要求的学生,院(系)可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考核成绩。
(三)考核遴选
1.学生应按照申请转入院(系)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按时参加考核;如有问题须于考核开始日之前的工作时间或按照转入院(系)相关要求,提前与转入院(系)联系;
2.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接收院(系)根据学生考核情况及专业能力确定其转入年级及班级。原则上一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编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编入低一年级学习”。
(四)非师范生转入师范专业须先签订协议
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先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我校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后,再转入师范专业学习”,相关安排待考核结束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