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只能选择转一个专业
1.学生确实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限选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者;
3.经认定,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4.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应做延长学习年限或退学处理者;
3.跨学科类别者;
4.本科三年级、本专科毕业年级者;
5.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6.预科生已选择过专业者;
7.由外校转入我校学习者;
8.在校期间因违纪、作弊等行为、受过处分者;
9.以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被录取者;
10.由低批次录取向高批次录取转入者;
11.无正当转专业理由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者。
1.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上交本学院,由学院集中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2.由相关学院组织对拟转入园林、城市规划、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
3.教务处审核拟转专业的学生人选,报学校批准。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齐各项手续后到转入新专业学习,并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的退、改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