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阿林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0849(国标代码)1230(江苏普招) 1464(专本连读) 1573(海外本科直通车)

  高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校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一、学校概况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创建于1979年,原为军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首批升格为江苏省高职学院,2011年更名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处徐州市泉山风景区,占地1080亩。学校新老校区连片建设,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是“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和“江苏省花园式学校”。

  学校共有8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人。拥有4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5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有“建筑施工技术”和“煤矿安全技术”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被评为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设有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成人教育在籍学生6500余人。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教师与学生同住一个校园,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氛围浓厚。

  学校坚持以“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让每一位学生得到充分发展”为宗旨,全面实施“分类培养、分层教学”,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学校先后与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合作共建20家企业学院,联合培养企业急需的各类技术应用型人才。学校在省内外建有近400多家稳定的就业实习基地。毕业生主要面向江苏省和华东地区就业,有很多毕业生已在中建八局、中铁十局、中煤建设集团、中南集团、龙信集团、徐工集团、万科集团等知名企业建功立业,其中许多已担任企业高管、技术主管等职务。

  学校在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新疆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华东地区部分中心城市建立了33个校友分会,为毕业生持续发展搭建了广阔平台。教育部2014年度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统计局社会调查,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全国高职院校第1名。据国内权威第三方调查公司--麦可思公司调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薪酬、对就业现状的满意度等各项数据均排江苏省同类院校前列,均高于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校友愿意推荐母校给亲朋好友就读的比例列江苏省同类院校第1位。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青年报首次评选的“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100多项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先后多次报道学校的成功办学经验。

  2016年学校面向江苏、上海、广东、四川、辽宁、江西、新疆、西藏等26个省招生4750人。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投档科目要求:

  普通类:选测CD,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

  专本连读类: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海外本科直通车类: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逐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当投档分相同时:

  ①普通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选理工科专业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选文史科专业比较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③专本连读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理工科专业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史科专业比较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④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若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再比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奖贷助学措施

  1.助学

  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来校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

  ③在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④按有关规定,国家助学金金额平均3000元/人?年。

  2.奖学

  ①入学奖学金: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新生进行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

  ②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学校每学期进行奖学金评定,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40%,最高额3000元/人?年。

  ③单项奖:学校对特殊贡献者给予特殊奖励400~800元。

  四、收费标准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学费:普通类文科专业 4700元/年、工科专业 5300 元/年;艺术类专业 6800 元/年;专本连读类专业高职阶段学费专业 5300 元/年,本科阶段学费参照对接本科院校当年高考录取学费标准;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学费5300元/年,培训费4200元/年,合计9500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 元/年。

  五、监督机制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16-83889009)。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批准备案后,通过省考试院官方网、学校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六、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合作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2”(专本连读)项目,凡填报1464代码中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满足高职段毕业条件的颁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同时,可选择就业或转本深造,如选择转本深造,考核通过后,转入对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对接本科院校本科文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28-1230 0516-83889021、83888688

  邮政编码:221116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招生网址:

  微信号:jsjzi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