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信息咨询
招生录取原则:
1.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 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何乔锁 ,职务:院长。
2.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3.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对口升学录取原则按照山西省相关文件执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5.我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1.旅游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导游方向)、旅游日语、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中西面 点工艺、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学费4000元/年;
2.空中乘务专业 学费5200元/年;
3.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 学费6000元/年;
4.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 学费5000元/年;
毕业证颁发: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
录取结果: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许坦东街29号; 邮编:030031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351-7973221 7972696
传真电话: 0351-7973202
附 则: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