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孙小飞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x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二、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4358,湖南省代码:4718

  三、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公办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五、颁发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院地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七、学院基本情况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长沙市卫生学校。历经50多年的改革发展,学院在办学质量和办学规模上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几年来,学院抓住机遇,持续发展,实现办学层次质的跨跃,2011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长沙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设置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湘政函﹝2011﹞44号), 并于201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1﹞116号)。学院现为国家21世纪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基地,护理专业被评为湖南省精品专业,《护理学基础》被评为湖南省精品课程。学校连续七年被评为长沙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就业指导先进单位2009年荣获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11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国涉外护理专业建设先进单位。

  目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1万册,电子图书12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204人,其中专任教师15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74%,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市级专业带头人6人。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专业2个,市级精品课程1门。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农村医学等七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学院建有护理教学模拟病房及校园网等现代化教学系统,注重走院校合作、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附属医院为长沙市三医院,与省内外64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企业合作,建立了多个产学合作基地,实现了学生实践教学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学院与英国伯恩维尔学院(Bournville College)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向国外输送涉外护理人才。

  近年来,学院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强调技能培养与就业岗位需要相结合,努力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逐步实现了教育观念、办学理念和工作机制的转变,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学院的发展。在全省及全国各项学生竞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涉外护理专业学生2009至2011年连续三年参加全国职业学校英语比赛,均获一等奖;2009年、2011年、2012年护理专业学生参加全国护理专业操作比赛,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2011年12月,我院学生设计的《康乐社区老年健康呵护中心》自主创业项目,参加湖南省黄炎培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大赛获一等奖;2012年我院的《高校社区3C眼视光中心》创业项目获得长沙市第四届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大赛第一名。自2009年以来,学院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四年保持95%以上。学校自创办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3万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为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勤勉、慎独、仁爱、精诚的校训和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建设,加强技能训练,注重内涵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卫生职业学院。

  八、报名条件

  1、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医卫类对口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

  2、身高要求:男生1.65米、女生1.56米以上。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需符合医卫类专业健康标准。学院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招生专业

  201x年我院有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6个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市)招生,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收费。

  十一、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文凭(教育部网上注册、公示、可查询);纳入国家就业计划。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邮政编码: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15904(传真)、84015932(传真)

  址:www.cswszy.com

  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或市内乘501路,可直达我院。

  十三、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x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