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马振华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2、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院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路北(大兴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悦秀路南口(海淀校区)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云景东路90号(通州校区)

  5、学院简介: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交通委直属的唯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为首都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技术和管理职业人才,形成了鲜明的交通职业教育特色。学院是北京交通职教集团的核心院校,与北京市交通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公交、地铁、首发、公联、祥龙、市政路桥等)及世界知名企业紧密开展校企合作,所有专业100%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毕业生实现专业高对口率和高待遇就业。在市教委和交通委的指导下,学院借助于国际化办学模式,引进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职业本科课程,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二、招生专业基本情况

  学制:三年;学费:6000元/年/人;住宿费:650元或750元或1020元或1200元/年/人

  备注:

  1、要求报考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民航运输(航空服务

  华航订单班)专业的考生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

  2、要求报考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民航运输(航空服务华航订单班)专业的考生

  均须政审合格且基本符合就业企业入职员工身体条件标准。

  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4、各专业计划中含50%的计划数用于招收农村户籍考生。

  三、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复核确认的报名办法,报名网址: www. bjjt.edu.cn

  1、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20:00

  2、现场复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复核确认时间:3月18日至3月19日8:30----16:00

  (2)现场复核确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路北(大兴校区)

  (3)报名以现场复核后为准

  3、现场复核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学生本人持在我院网上报名提交后生成打印的《自主招生报名表》;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资料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

  三校生提供操行评定,加盖学校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文艺体育级别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2017年高考体检证明;

  考生须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核对,并将复印件交与我院,交报名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五、初试(笔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参加北京市高职联合命题自主招生的笔试。

  1、考试时间:3月25日(周六)9 : 30至12 : 00

  2、考试内容: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能力等,考试内容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大纲为基础。题型均为选择题。

  六、复试:参加我院初试中笔试(语文、数学、英语)的考生,全部可参加复试(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3月25日(周六)下午13:00开始。

  2、考试内容: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如果考生被第二志愿专业录取或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复试成绩按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成绩计算)。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倾向--即喜不喜欢该专业,重点是考生与职业相关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等;专业素质测试考察考生的专业潜质--即适不适合该专业,主要包括本专业所需要的潜质和基本技能,复试细则由相关专业系根据专业核心要求和特点制定。

  七、综合成绩核定

  考生综合成绩(500分)=初试成绩(500分)× 30% + 复试成绩(350分)

  1、初试成绩评价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满分500分

  初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证书、特长、表现成绩;

  (1)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试题,均为选择题,满分300分,成绩占比为综合成绩的18%。

  (2)考生所获各种证书、特长、表现成绩:相同类型证书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不同证书可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00分,成绩占比为综合成绩的12%。

  ①荣誉证书: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证书计80分,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证书计50分;获得市级(含)以上表彰证书,计80分,区级计50分。

  ②竞技体育类考生(高中阶段获得者):田径类、球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计30分,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计20分。市级竞赛前三名计30分,四--六名计20分。

  ③文艺类级别证书:中高级(六级)及以上计30分;高中阶段市级比赛前三名计30分,四--六名计20分。

  ④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市级(含)以上一、二、三等奖项分别计60分、40分、30分。

  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计30分。

  ⑥在《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推介材料中没有不良记录的考生计40分。

  2、复试成绩评价包括以下两个方面:满分350分,成绩占比为综合成绩的`70%。

  复试成绩 = 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专业素质测试(200分)

  八、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工作组,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考生报名、学院择优录取、社会公示并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学院择优录取过程:初试、复试、核定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分户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九、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获取资格,经过初试和复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2、出现某专业一志愿报考人数较大幅度高于计划数,且有其他专业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时,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如果仍然不能录满计划数,将公布剩余计划信息,做二次征集补录。

  3、录取方式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专业、分户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一志愿中,如某专业城镇户籍或农村户籍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转入该专业农村户籍或城镇户籍考生。一志愿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的专业,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二志愿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不再考虑户别限制。调剂志愿专业录取采取在志愿服从调剂学生中依分数由高到低、相近专业择优录取。

  4、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报考人数大于分户别专业计划数时,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考生二者分数相差不得大于10分。

  5、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