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重要性1
人,从出生开始,就懂得饿了就要吃东西。吃,是大自然里所有生物都会做的一件事情。我们所吃的东西就叫做食品。而我们,就是靠吃东西才能活着的。
如果人是河流,那么食品就是河流的源泉。假如源头受到污染,那么整条河流也将同样受到污染。
而近期,我们的“源头”就开始越来越不干净,陆陆续续检测出多种状况,导致我们的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最近几年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吧:日本的毒“鲜饺”、酸奶里面添加了大量的增稠剂、麦当劳里吃出了蛆虫、瘦肉精、食品添加剂、激素抗生素等多种食品安全问题。
短短几年内就查出了大量不合格的“安全食品”!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增加了这么多不安全的“安全食品”,有毒的“安全食品”!
这在说明一个怎样的问题?这在说明人类对食品的安全隐患的意识不高,喜欢拿生命开玩笑。更加说明了人类的素质在下跌,人们的安全意识在下降,不道德的人越来越多。
现在能供给人们吃的食品,又有多少呢?馒头不能吃,酸奶不能喝,猪肉牛肉吃不得,可乐不能喝,姜也不能用,就连矿泉水也不能让人放心地喝......
总之,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什么心里都没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在进步,社会在进步,科技在进步,可是为什么偏偏只有最主要的食品在退步呢?
这些生产不合格的食品的人的思维,也是不合格的。他们有没有想过,假如有一天,受害者是他自己,或是他的子女,他会开心吗?他用到这种违背良心赚回来的钱,还会幸福吗?
食品的安全是要靠食品部门检测出来的。为什么他们一定要等到食品出问题了才来检查呢?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消费者受到伤害的时候才来检查呢?
但光靠食品部门来检查也是没有用到,俗话说得好“斩草要除根”!光斩草还是不行的,最主要的是要靠生产食品的.所有企业,拿出良心来生产,做既营养又安全的食品来给大家食用。那些不道德的生产企业,也自己反省一下,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伤及无辜很开心很幸福吗?
这些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为了一个字“钱”。按照他们的想法就是“幸福”。人不是只有依靠钱才能幸福的!有家人的陪伴,也是幸福。而靠自己的本事,凭真本事,挣来的钱,才能用得放心开心。这样不是更幸福吗?
按理说,食品安全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
食品的安全再度敲响警钟,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大家的幸福,我希望:政府能深入检查,食品企业能凭良心做生意!
我们期盼那一天——没有不安全食品的那一天!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2
今天,天气不错,可我的心却是阴沉沉的,因为,我刚刚从网上了解到,原来每年食品中毒及死亡人数竟然有将近30万人,我国每年因食物和水源污染造成的腹泻不少于1。2亿人!这是多么令人咋舌和痛心的数字啊!
这些活生生的数字,意味着每年每时都有那么多无辜的人要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儿女、父母逝去,意味着那么多不幸的人要痛苦地承受着巨大的身体折磨,意味着老百姓赖以生存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多么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密切的重视啊!虽然食品安全指数目前看来是已经提高了一点点,但要做到真真正正的安全,似乎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这可需要全民的支持与行动!
说到食品安全,相信大家一定吃过零食吧, 那漂亮的包装,有趣的赠品,香喷喷的味道,每个小孩子都受不了它的诱惑。在我们的眼中,吃零食一定是件十分幸福的事情,有些孩子还把薯片、饼干藏起来偷偷摸摸地享受。可是,谁又知道,在我们吃美味的时候,有一双恐怖的魔爪正向我们悄然逼近。而在卫生安全局的眼中,零食啊,简直就是个魔鬼!因为那里面有各种防腐剂和油脂、细菌等,吃零食就等于吃害虫。
我7岁时,还有一次吃臭豆腐的难受经历。我这人有个洁癖,凡是臭臭的东西,除非真的有营养,否则碰都不碰。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买菜,走过了一条小巷,一股臭豆腐的气味扑面而来。臭豆腐在我小时候的回忆中,臭的可以,味道也绝对不好吃。我无意中扫了那些小贩一眼,就感觉不舒服。卖臭豆腐的都是路边小摊,那些店主一个个皮肤黝黑,身上着的衣服只是简陋的厨师服,沾满了油污,那些他们所谓的烧烤锅其实就是平底锅去了柄,锅上还积满了煤渣,很恶心。正当我想回避满街的小摊时,一个朋友看到了我,便走过来,更绝的是,他还请我吃臭豆腐!一番客气之后,我只好无可奈何地接过那油腻腻的臭豆腐串,眼睛一下子闭上,鼻子也屏住,一小口,一小口地咽了起来当时就晕。现在,我只要一听到那种“可怕”的吆喝声,就浑身不舒服!
其实,当我在吃臭豆腐的时候,就已经把各种有害物质一同吞进了肚里,我从网上一查,啊呀呀,不得了了,原来有一种叫“肉毒梭菌”的毒菌,常会随臭豆腐的制作而繁衍其中,特别是老土法制作,一般是先将一块块的豆腐煮熟后分成若干小块再一层层地置于容器中,然后封住封口。这时,如果封得它密不透风,就酿下了大祸:这种“肉毒梭菌”就会乘机繁衍。这样的臭豆腐食用后会出现全身无力、头痛、食欲不振、视力模糊等中毒症状。以后的结果,我不说,也知道了吧?
“看来,食品安全还真要重视啊!”我不禁叹了口气。虽然现在各大部门早已经下达了食品安全的命令,也提起了“硬杠杠”,可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不法商人自己做假绿色食品证,假标签等不法证书来欺骗可怜的消费者,而政府毕竟人手有限,不可能每天跟着那些人,而且那些不法商人个个都是老奸巨滑,说不定执法人员前脚刚走,他又干起来了。所以,吃绿色品牌,而对路边有嫌疑的小摊最好不闻不问,这样就是对那些人最好的打击了!
抵御有害食品,食用健康食品,打造营养食品,这是每个绿色厂家的宗旨,也是我们青少年要做到的规范。我们正在成长途中,可千万不要随便去吃路边小摊或者没有食品安全标志的东西,否则就惨了。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给大家敲响一个警钟,也号召大家“关注食品安全,打造健康人生!”要牢记啊!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3
从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到2006年“福寿螺”事件,再到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和2010年初300多万吨的“地沟油”事件,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正遭受着一次又一次考验,2008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2008年6月1日实施。
这部法对“食品安全”定义如下: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部法通过十一章共一百零四条内容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食品安全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所能保障的,他还需要更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和制度的监督落实,下面就食品安全谈一下我的观点。
1、保障食品安全的职责划分具体但不合理
《食品安全法》对工作职责划分如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领域很关键,但这样的部门职责划分只能是责任到位,但过去这些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工作安排缺乏一个高效务实的沟通联系载体。这三个职能部门从工作内容上应该是紧密联系的,但现实却并不这样。2008年三鹿奶粉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事件的责任追究过程就可以看出来,各个部门互相推诿,没有一个主动承担责任的,最后责令国家质检总局最高领导引咎辞职。从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不难看出政府的无奈和百姓的期待,但我们更要对这件事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实时出台能杜绝此类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不再发生吗?我们只能满怀期望,拭目以待。因为食品生产者包括企业、作坊、餐饮、黑窝点和小贩,规模参差不齐,这给各部门的监管带来了相当难度,各职能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大众百姓的食品安全需求还有相当距离。分段管理可以,但应该在段与段之间连上线。食品生产者的产品最终要流向市场、餐桌。为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监督部门要持续监督其生产,加大食品企业和作坊的食品产品检查力度,按要求对它们的原辅料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等进行核实,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工商行政管理要加大市场监管,防止无证食品走上超市货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上食品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抽检力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原材料的监督,落实餐饮经营单位对原材料的进货验收制度,并加大抽检力度。这三个职能部门紧密联起手来,齐抓共管,不给不安全食品提供载体,将有效提高食品的安全保障工作。
2、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尽快出台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更高了,它包括的内容更为全面,它在原有食品产品标准、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的基础上,添加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以及特定产品营养成分的要求。新的食品安全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检机构的检验都是很好的规范和依据。现在的食品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大部分严重滞后,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举例来说:小麦粉产品标准为GBl355-1986,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标准为GB/T5413,1-1997。小麦粉根据产地不同和加工工艺的大幅提高,以及百姓对其提出的营养要求都需要更积极快速的出台,百姓的基础食品我建议还是禁止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添加剂。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更是凸显了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的滞后,乳粉中蛋白质的测定只是用理化方法测出了样品中的N含量,再乘以乳粉的蛋白质换算系数6.38就得出了乳粉中的蛋白质含量,这是很不科学的。
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没有及时、陆续的出台对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现在的食品生产企业和质检机构只能沿用以前的食品相关标准指导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应该综合专家、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质检机构、消费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及时进行评估、制定、审查、公布、实施。
3、食品生产者加强行业自律意识,切实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12月29日全文刊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这个规定是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承担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已经开始切实重视食品安全,对其自身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要求也更高、更具体了。企业不仅保持了资质的一致性,认真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和生产过程控制记录,还建立了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企业只有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从源头多种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服务社会大众意识,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4、食品生产者需要监管部门提供更多服务
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规模偏小,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但因场地、人员、设备、出厂检验能力等条件限制,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质量问题,有些是无意的,有些则是故意的,食品监管部门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来指导企业合法生产和生产合格产品。食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将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企业生产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产品质量要求、食品行业发展状况等内容通过电视、报纸、活动、现场等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告诉他们如何守法经营,碰到有关情况如何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及时帮助食品生产经营者解决遇到的问题,共同促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的出台的确在政策和执行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使得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自律意识得到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也更加细化,有效减轻了不合格食品带来的社会危害,让社会大众增强了消费信心。但是,要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仅仅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中国现有的有关法律不可谓不完备,有关的机构和人员不可谓不庞大,但是仍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因为立法并不完全能有效实施。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只是企业没有良心的问题,它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在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现阶段,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将使得食品安全状况早日得到根本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