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团队运行方案四篇

刘莉莉

志愿者团队运行方案1

第一条 为确保广州亚运会媒体村志愿者工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媒体村业务口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秩序,根据《第16届亚运会亚运城媒体村人事与志愿者运行方案》和《第16届亚运会媒体村志愿者工作运行手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媒体村团队的志愿者。所称的志愿者是指V类人员。

第三条 人事与志愿者口负责媒体村志愿者的考核、激励、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于不适应媒体村工作要求的志愿者,在主任签署后由人事与志愿者口向推荐单位提出调整意见。

第四条 志愿者应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照排班表确定的时间上岗服务。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服务的,其管理和审批程序:志愿者向各业务口经理提前递交请假申请表,由各业务口经理审核批准并提出调整排班的意见,再把申请表送到人事与志愿者口备案。

第五条 志愿者每天工作一个班次,每班次时间通常为6-8小时,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连续服务48小时,应当安排志愿者轮休一天;志愿者必须每天提前二十分钟到岗,上岗应当前往签到处签到并做好交接工作,每天离岗时应到签到处签离。

第六条 志愿者应当在工作时间内不处理个人事务,不接待亲友来访;未经允许不能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媒体记者提出工作范围以外的要求必须向各部门经理请示;保证通讯工具联络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合理使用办公网络,不浏览、不传播含有违法内容的信息;工作时间不在计算机或网络上聊天、玩游戏,不播放与工作无关的音乐、视频文件;工作时间不得饮酒。

第七条 志愿者应保持个人办公区域的整洁卫生,文件、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保持公共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在公共办公区域吸烟,不乱扔废弃物或嬉戏喧哗;在办公场所打电话使用文明用语,保持适当音量;维护办公场所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 志愿者在赛会期间,实行岗位负责条例。应遵守各业务口核准的岗位和人员配置,各业务口根据工作特点进行排班,并将排班情况交人事与志愿者口汇总后报媒体村主任审核。媒体村运行任务结束后,人事与志愿者口将志愿者服务时间汇总,经媒体村主任审核后报亚组委志愿者部备案。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媒体村团队印发之日起生效,志愿者到岗之日起执行。

志愿者团队运行方案2

第一条【原则】为规范“拍卖阳光”计划公益活动的管理工作,加强志愿者管理,根据志愿者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核准登记】志愿证用于证明已经注册了的志愿者的身份,用以记录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及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单位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的证明。

第三条【宣传动员】在接到活动任务后,将任务的宗旨、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提前通知需参加的活动小组组长后,由活动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自己的行动计划,上报审核同意后,再由各小组实施。

第四条【组织服务】有建设性建议的志愿者可以向小组长也可以直接向负责人报告;每次活动后,小组负责人汇报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对不遵守志愿者协议者按协议规定处理

第五条【管理培训】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考核评价】以参加活动的积极程度和每次活动中被服务对象的评价为标准。

第七条【奖励与惩罚】能够准时参与活动并且积极服从组织分配者计分;参与活动能力突出者给与奖金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着取消会员资格;造成一定损失者取消会员资格并追究责任;连续不参与活动5次者取消志愿者身份。

第八条【保障与权益】志愿者在需要帮助时,应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拍卖阳光”计划团队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由队员投票决定部分内容的修改、变更、解释。

志愿者团队运行方案3

1、尊重孩子,对孩子有爱心,有耐心,倾听孩子的想法。

2、服从团队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有团队精神。

3、注重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合理,知行合一,不墨守陈规。

4、教育和帮助孩子,从孩子的长远发展考虑,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开展。

5、遇到问题或产生矛盾,都须冷静沟通,并解决。不得影响甚至伤害到孩子。

6、信任队友,支持队友,相互帮助成长。

7、积极乐观的心情参与团队活动,学会寻求队友的指导和帮助。

8、从身边做起,用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热爱孩子,热爱家人,热爱朋友。

9、从身边做起,用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教育孩子,影响家人,劝诫朋友。

10、在保障家庭,学习与工作的基础上,参与志愿者活动。

11、有权利参与或发起团队活动,并对团队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改革团队的管理模式。

12、有义务参与或发起团队活动,宣传团队理念,爱护团队荣誉,团结一致。

志愿者团队运行方案4

(一)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长负责记录。

2.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长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长上交负责人,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秘书长或负责人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秘书长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半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长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由负责人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开除)。

6.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志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三、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组织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组织宗旨者。

2.有损本组织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组织工作者。

4.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违反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6.打架斗殴者,蓄意破坏组织声誉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勒令其退出组织。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3.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推荐入会的权利。

五、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2.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4.向本组织反映有关志愿工作情况,提供有关志愿工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