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方案1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农村实际、贴近未成年人实际,以素质教育为重点,注重道德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注重机制建设、队伍建设,通过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文化活动,进一步缩小城乡文化差别,不断满足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营造环境。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使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原则。免费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组织道德实践活动,不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不开办收费特长班、培训班,坚决避免成为应试教育的第二课堂。
2、坚持普及性原则。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活动,对广大农村青少年进行科技、艺术、体育等基础知识的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基本技能的培训,激发他们的兴趣爱好。
3、坚持资源整合原则。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周边公共设施和社会各界力量,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量力而行,充分依托农村中小学校现有资源,通过修缮、改造、置换、共享等办法,闲置利用、一室多用等形式,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
三、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基本标准
(一)硬件设施
按照国家、省要求,“乡村学校少年宫”在硬件建设上要配备满足德育教学、课外艺体活动和特色项目训练所需的场地、器材和功能用房。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可采用下列方式建设:一是校外独立新建。在经济条件较好的镇,选择邻近中小学校的场地或闲置校舍,集中力量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二是校内改造扩建。在校舍比较充裕的学校,利用空置房屋和场地改建、扩建乡村学校少年宫。三是现有教室交替使用。利用学校现有教室、场地,对教室的功能作一些改造,添置必要的活动设施器材,上课时用于教学,放学后用于开展活动。四是利用社区服务中心,依托设施、场地、师资和活动器材,增加项目,完善配置,充实内容,为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服务。
活动场地,如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每个少年宫必须具备1个以上;活动室,如音乐室(琴房)、舞蹈室、绘画室、书法室、节目表演室,每个学校必须具备3个以上。
(二)活动项目
1、思想品德和心理教育活动。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道德模范的事迹,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对农村未成年人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
2、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文学欣赏、写作指导、音乐、舞蹈、绘画、书法、手工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活动,培养农村未成年人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3、体育活动。开展田径、球类、体操、武术等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培养农村未成年人勇敢坚强的意志、活泼开朗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4、生活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生活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会实践锻炼,对农村未成年人进行生活劳动技能培训,使他们从小养成自立、自强的品格,提高交往、合作和服务的能力。
5、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阵地作用,扎实开展“诵中华经典,做美德少年”活动,通过经典诵读展示、汇演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诵读的基础上理解经典的内涵,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师资队伍。
重点建立两支辅导员队伍。一是教师辅导员队伍。发挥学校现有教师的作用,根据他们的特长,安排不同的活动项目担任辅导员。要加大教师一专多能素质培训,可担任多个特长班的辅导员。二是志愿者辅导员队伍。面向社会,聘请民间艺人、“五老人员”和社会志愿者担任兼职辅导员,丰富课外教育内容,不断壮大辅导员队伍。
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为切实组织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建立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具体实施、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县市区的发展计划和扶持政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和交流学习。各农村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乡镇中小学校长担任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具体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是经费保障。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资金由市县乡三级政府负责。市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县乡政府要保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日常经费运转,同时通过所在学校自筹资金、各级文明单位帮扶、企事业单位冠名捐助等方式,共同关心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三是制度保障。建立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情况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和文明城市测评,纳入学校德育教育的评估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百分制考核。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调度会,采取领导干部包保县市区和乡镇的办法,力争2013年全面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任务。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方案2
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挖掘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切实加大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不断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枫香岗乡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扎实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深化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素质教育为工作重点,注重道德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营造氛围,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建设目标和功能
为了使农村孩子受到和城里孩子同样水平的教育,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们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和爱好,满足孩子们的课外活动需求,实现快乐学习、快乐活动、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促使“乡村学校少年宫”成为青少年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并实现以下功能:思想道德教育的阵地、文体活动开展的基地、城乡交流的平台、社会能力培养的实习地、农村文化建设的中心。
三、建设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乡村学校少年宫领导小组主任:覃太平,副主任:田贵先、何海林 ,成员:屈复州、张明义、张光耀、赵德球、丁云全、丁建青、李小燕。由教务处牵头,各年级组协助,负责安排课任教师担任各相关小组的辅导员,具体负责学校少年宫的活动,做到活动工作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
2.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农村未成年人和本校区的实际,充分挖掘本学校的人才资源,调动专兼职辅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活动中营造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3.本着“教学生六年,为学生着想六十年”的教育理念,紧紧围绕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创建学科活动特色、艺术教育特色和传统项目特色,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高度重视“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硬件建设,自我加压,自求发展,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添置必备的“乡村学校少年宫”硬件设施和活动器材,设立专用活动室,使其硬件建设达到较高水平,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重视师资培训,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支持采用“走出去”或“请进来”的办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力争做到一师两用。聘请校外专家进行专业指导,提高辅导员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聘请民间艺人做校外辅导员,充实“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师资力量,借此拓展师资渠道,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6.立足实际,搞好服务。成立乡村少年宫活动,学校要动员本校所有未成年人参加各类活动小组,动员他们参与最想发展的活动项目,促进其个性和特长发展。学校要立足实际,搞好服务。
7.全员参与,积极推进。全校教师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尤其是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党员教师,要把此次建设工程与争优创先活动结合起来,大力配合,积极推动。
8.各活动小组专用教室确定后,相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本组成员,群策群力布置好本组的活动室。
四、项目设置及师资配备
充分利用学校大课间、活动课、双休日及寒暑假等课余时间,以体验参与教育为基本途径,区分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德智体美劳等主题实践活动,并与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起来。活动项目实行双向选择,做到学校积极选拔推荐,学生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所有学生都能初步掌握除了学习以外的至少一种技能或感兴趣的活动。
1.舞蹈队:负责人覃冬梅。活动地点:舞蹈室
2.合唱队:负责人李玲。活动地点:音乐室
3.绘画组:负责人王世喜、李宗霞。活动地点:美术活动室
4.书法组:负责人吕传波、赵德球。活动地点:书法活动室
5.羽毛球队:负责人丁多岩、陈培英。活动地点:操场
6.乒乓球队:负责人杨程、李倩。活动地点:操场乒乓球台
7.棋艺组:负责人刘大志、赵建平。活动地点:五年级教室
8.科技组:负责人丁多祥、赵甜。活动地点:科学实验室
9.经典吟诵组:负责人丁建青、李长征。活动地点:伏羲班教室
10.篮球队:负责人汪大庆、吴海雁,活动地点:篮球场
11.趣味数学组:负责人李慧敏、阙长丹,活动地点:多媒体室
12.湘绣组:负责人陈初慧、刘志芳,活动地点:二乙班教室
13.鼓号队:负责人丁云全、李小燕,活动地点:操场
14.腰鼓队:负责人张明义、罗天祥,活动地点:操场
15.游戏组:负责人覃高迁、吕传辉,活动地点:操场
16.信息技术组:负责人丁露露、何海林,活动地点:电脑室
聘请校外辅导员二名:樊拥军(武术教练),危娜(舞蹈教练)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9月)宣传发动阶段。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学校情况召开动员大会,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实施方案。利用红领巾广播、校园网、板报、班团队会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让全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深刻领会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意义,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1月)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学校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并通过开展督察评比,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总结,提炼经验,形成本校特色,准备迎接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试点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2014年12月)巩固提高阶段。
学校根据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针对不足,查找问题,及时修正。
第四阶段(2015年1月)总结表彰阶段。
认真收集材料,总结经验,对成绩突出的活动小组进行表彰,借此推动我校乡村少年宫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活动内容更丰富、吸引力更强。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贴近和服务广大农村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为重点,注重道德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加强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改革创新,努力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校现有的教室、设备和资源,合理利用资源,为周围的学校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活动场所和服务。
2.体现公益性,注重时效性。“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把服务社会放在首位,免费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必需的场所、器材、师资,不得开展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培训活动。要适合德育教学、科学普及、艺体活动和特色训练的要求,项目建设既要经济适用,又要布局合理;场地建设要灵活多样,实事求是;基础设施要坚固耐用,功能齐全;活动器材要配置合理,科学实用,满足农村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 泗县老泗州网论坛
3.精心谋划,突出特色。“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在教学安排、内容选择、实践体验、时间确定等方面,符合未成年人成长的特点和规律。要坚持创新发展,实现“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通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活动,让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在基础知识、劳动技能和生活常识等方面得到全面培养和发展。
三、建设目标
根据市文明委下达的任务,我县自2013年起至2017年,每年建一至二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其中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黑塔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2014年8月底前完成丁湖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2015年8月底前完成大路口乡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2016年8月底前完成屏山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2017年8月底前完成草庙镇、长沟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从2018年起逐步实现全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文明城市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未成年人课余生活、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乡村学校少年宫”成为农村未成年人文化娱乐、技能培训、经典诵读、道德实践的新平台,发挥培养人、教育人、塑造人的功能,成为农村未成年人道德建设新阵地。
四、基本标准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依托中小学校建设为主,重点建设校内独立型和校内两用型,在硬件建设上,配备满足德育教学、课外艺体活动和特色项目训练所需的场地、器材和功能用房;修建乒乓球场、音乐室(琴房)、舞蹈室、绘画室、书法室、节目表演室、科技活动室;具有满足一项或几项特色项目开展的场地、器材。各少年宫最少要有5个以上的活动教室。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泗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教体、民政、文明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卫生、科技、司法、文化、妇联、团县委、机关工委等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2.经费保障。坚持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捐助为辅,按照每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基本建设经费一次性投入20万元的标准,县教体局、民政局从彩票公益金中各支出10万元,其中:6万元用于房屋改造、装修,14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器械、音乐器材、书画等必需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成后,每年县政府安排5万元的运行经费列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明确责任。县文明办负责“乡村学校少年宫”器械、器材购买的审核、运行考评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制定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运行经费。对工作不力、开展活动少,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不得全额拨付运行经费。
泗县老泗州网论坛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辅导员选聘、培训,指导活动开展及常规管理工作。 本文来自老泗州网
各乡镇中心校校长任“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实行学校管理体制,由乡镇中心校的专业老师兼任辅导员,活动开展与学校教学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各中心校负责“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具体规划,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课外活动计划,规范活动程序、内容和标准,明确各类辅导员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活动,打造具有本校特色的“乡村学校少年宫”。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贴近和服务广大农村未成年人为宗旨,以素质教育,以思想道德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和实践体验教育为重点,通过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完善功能、改善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
二、任务目标
“乡村学校少年宫”是依托学校资源建立的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建成8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青少年宫全覆盖”是2013年邹城市政府为民办好十件实事重要任务之一。建成后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成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素质能力培养基地、文体活动实践基地、乡村文化建设基地和城乡教育交流基地。
三、建设标准
1、活动设施配套化。充分整合利用学校资源,配齐、配足、配好满足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音体美艺术修养、科技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活动所需的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微机室、图书阅览室和劳动实践、手工制作室等场所,各项活动器材配套齐全。
2、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充分调动学校在职教师积极加入到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吸纳文艺、体育、科技、法律工作者和社会“五老”人员、民间艺人、志愿者等兼职辅导员为未成年人服务,努力打造一支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专兼职辅导员队伍。
3、管理制度规范化。设立专门组织管理机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专人管理;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的“__乡村学校少年宫”标牌;建立健全财务、安全、场地及功能室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包括人员分工、活动安排、开放时间等);健全完善活动档案,保存相关图文资料。
4、开展活动经常化。制订学年活动方案,按活动项目制定活动计划,结合农村未成年人年龄特点,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素质提升等主题活动,活动计划详细、记录完备(包括活动时间、内容、指导老师、参加人数及考勤记录)、效果良好。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现状进行摸底,根据摸底情况拟定《实施方案》,创建任务具体到镇街、到学校、到责任人。
2、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5月-10月)。召开“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组织全市镇街负责人、教办主任(教育科科长)、创建学校校长到先进学校学习“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及应用方面的经验、做法,并下发相关文件,各镇街按照《2013年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任务分解表》,落实工作责任,加快“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及时挂牌,开展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团委、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对80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验收。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彦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永玲任组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团市委、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领导小组。各镇街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青少年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的有效载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责任到人,切实保障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任务。
2、落实责任。各镇街党委、政府是“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列入今年镇街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头等大事,加大投入力度,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和交流学习。各镇街要积极争取文化、体育、科技、司法等部门和科协、文联等群团组织的支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乡村学校少年宫”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兼职辅导。各学校要注意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衔接,组织开展好“乡村学校少年宫”主题教育、艺术培训、实践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活动。
3、完善机制。各镇街要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纳入镇街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中小学校舍维修计划和设备设施配置计划,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保证“乡村学校少年宫”设施更新、日常运转需要;继续实行城乡结对帮扶,原有帮扶任务的文明单位,对帮扶学校继续进行完善提高,同时安排新增济宁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和部分济宁市级文明社区帮扶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
4、严格考核。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团委、财政、教育等部门将定期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结果纳入镇街年度综合考核、文明单位年度考核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评估,并作为补贴运行经费的重要依据,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镇街和学校,实行文明单位评选一票否决,镇街责任人、学校校长不能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