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调研报告

王明刚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顺利过渡,我们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对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xx年8月,通过对XX、XX、XX、XX、XX等县的7个乡镇农经站的走访,了解到从20xx年起,这7个乡所属村级财务已经全部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代理、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上升,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基本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的现象。村民推举了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支出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农经发〔20xx〕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代理记账业务。

  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软件基本能满足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使用,主要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县、乡财政的状况。XX、XX仍在使用手工记账、算账。

  通过发放调查表统计,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汉语言基本不懂,更换、变动频繁,仍存在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专业学历的会计人员基本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村级账务核算不全面,没有核算上级财政部门转移支付到村一级的财政资金。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2、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依靠自己,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的严重缺乏,即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面临的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因此,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3、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急需改进。

  XX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方面都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的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账簿使用随意,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纠错规定可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4、加紧制定和出台《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确保农村经济核算安全、完整。

  20xx年,农业部发文提出将制定《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要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据此建立和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但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仍未正式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建立只能由会计人员依据其他会计制度和核算要求和经验探索建立。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显而易见。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促进村级代理记账健康发展

  1、立足当前,规范农村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队伍。

  当前,农村乡镇正在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农经部门长期以来一直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所根据改革进度,目前是集中核算乡镇级财务收支。根据实际,建议现阶段我州应采取乡财政所和乡农经站并存,共同完成乡、村财务核算的方式,随着乡镇管理体制的推进,适时提出将农经站划并到财政所集中核算,这样既可减少人员,又可统一管理村级核算。

  自从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乡农税所(财政所)工作人员从过去的收农牧业税,转为为农村服务,核算转变;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少数民族比例大,收税是专家、是内行,在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是新手,需要重新学习,当前也承担着“乡财县管”的具体会计核算工作。

  农经部门长期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核算,有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财会队伍,一些农经站从1993年就开始为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在调研中,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素质较高、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建议“村财乡管”目前仍由农经部门管理、代理记账;财政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将核算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给行政村,由农经部门统一核算。

  鉴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一步改革将到乡一级,财政所同志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建议财政所和农经站两个部门目前仍保持现状,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划并事宜为妥。

  2、积极从法律方面探索乡级财政、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代理权限。

  乡财政所、农经站目前是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村财账务代理工作的,是遵从改革阶段的行政规定。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中国法制化建设正在步入正轨,村级账务代理机构也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审批和管理。只有通过规范的“代理记账”许可的申请和批准,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之规定,通过修订《农业法》、《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授予乡级核算机构法定代理记账权限,村级账务的核算才能符合法律规范,才能真正体现村民权益,保障代理机构合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