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替发放,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为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管好用好财政惠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财政涉农、惠农资金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积极作用,防止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我们集中力量对20xx年的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按照市、县要求,我乡庚即成立了乡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财政涉农资金清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由负责具体办公,其余同志各司其职,搞好各自分工的清理工作,乡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其余乡干部协助配合清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自查
我们通过指标核对、查看账务、翻阅发票等认真细致的工作,主要对涉农补助、救灾救济、项目建设等进行自查,共清理涉农、惠农资金到位922.58万元,支出694.3万元,在县财政未报账228.28万元。
20xx年退耕还林补助38.34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6.0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20xx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3.28万元大平台还没有审批支付;救灾救济补助资金19万元,一卡通到户11.4万元、银行转账7.6万元;危房改造补助到户170万元,其中第一批100万元,按要求分别划拨10万元、10万元、15万元到青龙、五福、凤凰三个贫困村,余额65万元用于战役遗址保护修缮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转到专项资金帐户,按要求用于项目开支的拆迁及赔偿;第二批70万元,工程还没有结束,未报账划款;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分别划拨到园山10万元、后坝30万元、凤凰20万元,并按要求完成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移民资金45万元工程已经完工,还未验收报账;一事一议资金10.93万元,已到各村帐户并按要求支付划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10万元,按要求和实施方案用于龙池的新村建设;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0万元,按文件要求和批准的实施方案用于中坝新村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账务清理,我乡涉农惠农资金账务清晰,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基本合理规范,资金严格按要求到项目,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报账缓慢不及时,现在还没有报账支付的资金228.28万元,部分项目资金一年甚至几年才报账领款,造成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缓慢;三是惠农支出时间未达到上级财政的要求;四是由于的特殊地理环境,突发事情时有发生,加之贫困户较多,在救济支出上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支付,造成资金补助到位后不是一次支付,有开“流水席”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加以改进,建立健全支惠资金管理、审批、支出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支出操作流程,达到财政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合理化,规范化。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78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