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X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
2、20xx年11月13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20xx年,中央财政向XX县下达水利项目资金总额为7345万元。按项目类别划分中央财政安排的从土地出让收益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187万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特大抗旱经费28万元、防洪工程及应急度汛资金40万元。目前,这些项目已实施完成,按照招投标等“四制”程序建设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成立组织,从办公室、投诉中心、工程股、防汛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财务账目审查两个检查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中央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二)高度负责,加强梳理排查
我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两个检查组把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坚持少听汇报、多看实物资料的工作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深入实地看实物、查实情,对所有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认真查阅档案资料和财务账目,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反馈给承办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过程扎实有效。
(三)高度认真,严格工作纪律
在自查工作中,对自查不重视﹑不及时﹑不认真开展自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批评;对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责任。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一)管理情况
1、关于中央财政安排的从土地出让收益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20xx年,XX县委、县政府以每季度预提、实行招拍挂的方式,土地出让金收益349127万元,上缴省统筹3080万元,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187万元。截止20xx年12月底,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水务局部门承建的项目资金为3004万元。主要用于陈大原乡城邦水系治理工程70万元、S307路边沟整治10万元、凤凰沟治理工程及监理费156万元、今冬明春水利兴修涵管150万元、病险桥及新打机井1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基金10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500万元、发行贷款利息河道整治254万元、道源桥工程150万元、两河整治泵站93万元、温氏养殖涡楚河桥梁68万元、河道整治贷款本息58万元等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如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等配套投入资金4183万元。
2、关于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
(1)资金来源。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728号),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
(2)资金用途。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我局组织工程、设计、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对栗小寨、运粮河、枣龙沟、西柳沟等四座病险涵闸进行了现场勘测,编制了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3)经费使用。按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编制了《栗小寨、运粮河、枣龙沟、西柳沟闸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编制了施工概、预算,将中央下达的20xx年中央补助资金90.0万元,全部用于涵闸维修加固的施工。20xx年3月14日,项目工程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阜阳市水利工程公司为第一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于3月26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0天。监理单位采取自购的形式,确定XX市宏源水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目前,此工程已竣工。
3、关于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资金
(1)资金来源。为支持我县20xx年应急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拨付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的通知》(财农【20xx】766号),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40万元。
(2)资金用途。经我局积极申报和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查,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专门用于临湖镇齐营闸应急除险加固工程。
(3)资金使用。县水务局编制了临湖镇齐营闸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经政府采购单位批示,实行询价的方式选择施工及监理单位。20xx年11月7日,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阜阳众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20xx年11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选择信誉较好的蚌埠安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工程工期30天。目前,整个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4、关于特大抗旱经费
(1)资金来源。7月份以来,我县持续清热高温少雨,农作物受损严重,为支持我县抗旱救灾,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特大)抗旱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237号)、《关于拨付特大抗旱经费的通知》(财农【20xx】1307号)文件,分别下达抗旱经费3万元和抗旱经费25万元。
(2)资金用途。省财政安排的特大抗旱经费专项用于抗旱机具设备购置。
(3)资金使用。省财政厅两次下达的特大抗旱经费共计28万元,经财政局同意,具体由县农机局负责实施。
(二)、组织建设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水利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投资计划下达以后,及时成立高规格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水务、农委、发改委、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任务计划和工作时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对于重点项目,县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跟踪督察督办。水务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要求,科学实施,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项目扎实推进。
2、加强施工调度,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工程开工后,我局按照合同工期,编排序时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调度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并配以严厉的奖惩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加强现场管理,积极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技术指导及服务保障工作,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哪里出现问题、遇到困难就及时赶到哪里处理,现场解决问题,做到了处理问题不过夜,协调问题不出村,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
3、加强工程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成立了XX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实时监督。水务局严格按照基建工程“四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程开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施工中关键阶段,业主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住在工地,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过程每道工序都严格把关,上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的关键部位,项目法人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把关,监理人员旁站,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为了解工程建设情况,便于建后管理,熟悉施工的各个环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行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参加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验收,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对促进工程的建设,保障工程的运行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工程验收重要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及业主在多次会议上强调,为保证工程顺利验收,资料整理必须和工程同步进行,工程进展到哪一部分,资料就整理到哪一部分,在监理及业主的督促下,施工单位基本做到了工程进展和资料同步进行,为下一步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同时,项目法人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文件资料,为今后的工程运行管理提供依据。
5、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控制。为了建立和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我县先后制定出台《XX县整合惠农项目资金使用办法》、《XX县高产高效万亩良田示范县创建活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水务局制定《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公示公开制度》及《财务审计检查制度》等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和资金使用程序,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及监管的透明度,从制度上制约不良行为发生,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管钱的有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6、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格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重大项目支出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工程进度,对县级以上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度。三是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四是在工程经费拨付上,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每笔资金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再经财政部门拨付。
三、存在问题及打算
存在问题。尽管我局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做的非常细致扎实,但仍存在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一是档案资料管理还不规范;二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三是工程建后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借助此次自查契机,进一步找差补缺,强化项目责任约束机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同志和从业人员资金管理有关法律知识及财经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执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二)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三)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四)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五)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xx年—20x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
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 20x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 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套),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x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x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5、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县财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财政下达的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县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全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x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xx年 2月份下划至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安监股、代码办和稽查队,局下设XX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二、专项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我局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x万元。其中,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x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x万元。
(一)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我县成功申报XX县x庄无公害大棚蔬菜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我局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x万元资金扶持。其中20xx年示范区建设宣传费等x万元,20xx年12月为示范区购买化肥x万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支出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人员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工作费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开展多次食品专项检查,查处了3起食品违法案件,罚款x万元。
2、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豆芽小作坊进行了摸排检查,取缔了三家豆芽小作坊,销毁了问题豆芽x吨多。
3、对没收回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未对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置专户和专项核算。
三、专项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提高了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效率。
1、加大不合格食品及重点商品处置力度。
2、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
二是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抵御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的食品和监督举报提供了有力保障,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是加快本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步伐,确保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县域特色产品形象,提高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