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的自查报告

刘莉莉

  资助的自查报告1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xx年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的问题,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对我校学生生活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20xx年,春季期我校共有学生1536人,秋季期我校共有学生1479人其中春季期接受资助资金的学生808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50.5万元;秋季期接受资助资金的学生840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52.5万元。

  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生生活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2.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根据上级要求,学校组织学生生活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关于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 广泛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学校公示栏张贴上级宣传资料,还利用升旗仪式讲话和班会等方式宣传国家学生生活资助政策

  4.调查摸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先调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5. 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1)政府助学金按学期申请,按学期发放。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到所在的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2)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校长、政教处主任、班主任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学生,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xx年秋季学期我校享受资助学生人数为840人,补助标准625元/人/期; 20xx年春季学期我校享受资助学生人数是808人,补助标准625元/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很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加大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生生活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五、下一步打算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资助的自查报告2

  一、加强组织系统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主任、财务室主任、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监督。

  二、规范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三类《申请表》和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低保证明、户籍证明等)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装订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复审;

  (3)学生资助工作组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安排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交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将经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班主任审核情况单独告知学生本人,如有学生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最终审核。

  (5)由学生资助工作组将全部通过审核学生资助信息导入有关信息库和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6)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7)将学生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和资金发放记录等有关材料按年度归档。

  三、发放管理情况

  审核通过后,请家长和孩子一起到我校领取救助金,并做好签收工作。自开展帮困助学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我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我校已完全按照市教委要求,设立分项明细,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资助的自查报告3

  学前资助工作是一项惠及学前困难学生的民心工程,它能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前资助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根据《浦北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2012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对学前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系统。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校于秋季学期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年级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前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村委支书为副组长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学前资助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监督。2012年秋季学期我校根据“浦北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学前资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了《石凉小学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规范了我校学前资助工作流程,明确的具体负责人员的职责。

  二、大力宣传资助政策。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我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此项资助政策下来,我校就组织教师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努力尽绵薄之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三、严格执行

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规范工作流程

  制定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流程:

(1)以学校为单位,由副组长陈勇同志负责接收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和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学校组织老师对本校学前班受助学生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装订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安石中心小学进行复审;

  (3)经安石中心小学审核后,由副组长陈勇同志根据审核情况单独告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如有学生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最终审核。

  (4)将学生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和公示等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5)整个过程中,应注意学生信息的保密。

  五、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

申报、公示、上报及受助监护人签名、学校负责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经由安石信用社直接打进受助人存折,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六、我校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

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校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资助的自查报告4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20xx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xx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xx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xxxx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