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刘莉莉

  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渝教基〔2013〕22号)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在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不存在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无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

  3、 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为100%和0、在学生入学后,我校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考试评价行为方面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 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 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保证初中生住校学生不少于9小时 睡眠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务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 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作业量适中。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5、严格学籍和学生信息管理。学校严格按市、区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都采取了保密措施。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四、教育评价

  1、我校以完成7—9年级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建立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

  2、我校无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认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我校的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2

  为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校几年来集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省、州、县有关文件,认真落实规范中的要求,取得了较大成绩,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规范办学行为,得益于上级领导的支持关心和教师的'共同努力。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自查领导小组,以保障自查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有效地开展。

  认真学习讨论,确保认识到位,细致认真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总结出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查找出了一些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自查原则及结果的处理。 在落实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本着“自查为改进,自查为提高,自查增加信心”的原则。积极开展校内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的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该规范的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通过自查查找不足,通过自查明确学校、教师今后的努力方向。将教师的自查结果及时通报教师本人,要求教师依据学校自查结果不断完善自身工作。

  自查具体内容: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我校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

  学生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和就寝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我校住校生一年四季执行学生早晨7:00起床、晚上8:30就寝制度,早晨7:00晨练;走校生9:00进校园,学生不准提前到校,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中午安排值班教师分片区值班,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清校时间。我校严格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下午4:00清校(执行一次进校,中午休息50分钟)值周教师和班主任马上督促学生离校回家,所有教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差活动。

  4、严格控制补差时间。补差要在课内,在平时。我校从不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我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下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教师要根据课标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

  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我校从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优、良、及格、不及格)。我校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检测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检测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

  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学期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地方课程选用教材,按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征订。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七、强化管理。

  校长作为“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的有关规定,对本校的“减负”工作认真部署、严格检查、抓好落实。把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落实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并通过学校、家长、社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减负”的规定,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减负”的内容,理解支持“减负”工作,将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争取家长对“减负”的支持和配合,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正确的方法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八、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

  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利用少先队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九、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十、相关措施。

  1、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或经家长举报后核实的违反以上规定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经督查核实的违规行为,有关教师要写出书面说明,并全校通报,年内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有上级直管部门处理。

  2、成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学校教导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到校、在校时间的制定,并在门口张贴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班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及办学行为执行情况。

  以上是我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当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