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x男 1968年1月10日生
单位:上海xxxxxxxx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xxxxxxxxxxxxxx
邮编:20xxxxxx
身份证:230xxxxxxxxx
律师执业证号:131xxxxxxxxxx
联系电话:136xxxxxxx
被告:青海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骆惠宁 职务:省长
联系地址:青海省xxxxxxxxxxxx
邮编:81xxxxxxxxx
联系电话:0971-82xxxxxx
撤诉理由:
20xx年4月23日,14:51 电话:0971-6xxxxxxxxx 西宁中级人法院来电话就诉省政府及市政府一事要求提供身份证的另一面(正面,就仅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面),其实所有信息都有的,还有律师证,身份证的正面是不立案的`理由吗?
对于青海玉树的地震本律师也是深表同情,主动捐款666元,希望不要再震了,听说余震已有上千次了。但也担心人类这些违反天道自然的行为还会报复,连续出现国内外的非常现象,越来越希望风调雨顺了,风调雨顺不容易了,而如今风调雨顺是一种赊求了吗?助理调侃:地球调到了振动档。
本律师为了支持青海玉树,为了支持政府领导全力救助人民,建设家园,主动要求撤回诉讼,请所有领导们做好当前工作吧,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公开问题,还有别的省及政府可以试解决。法官要求寄一份撤诉书并向其领导汇报。
对于西宁政府可以和解或撤诉需要考虑中。要求先行立案。
此致: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20xx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