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阿林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委托单位名称:

  我单位接受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于2010年1月到2010年5月,对XXXXX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查。这些工程结算资料由XXXXX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资料提供者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提出审查意见,提交审查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大概情况,坐落位置、结构建筑标准描述,建筑面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竣工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方式。

  二、审查范围:

  XXXXX工程。

  三、审查原则:

  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拒绝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要求。以遵守职业道德为准则,不受干扰,公正、独立地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四、审查依据: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010)第XX号。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河南省关于转发建

  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50号)。

  3、《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中价协[2007]第015号)。

  4、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其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和相关解释、《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2010.3季度)》。

  8、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

  10、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五、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全面审查法,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在对该项工程进行审查时,我们按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结合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进行工程量按实结算,按前述审查依据资料进行结算审查,编制审查计算书。

  (1)采用总价合同的,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查;

  (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审查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审查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等调整内容进行审查;

  在对发生调整的工程单价进行审查时,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结算;

  2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河南省清单综合单价执行或按双方确认的合理的`签证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此段不同情况的报告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4.4.2及5.4.1的相关内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六、审查内容及审查程序:

  本次工程结算审查按准备、审查和审定三个工作阶段进行,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查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内部审查制度。

  1、结算审查准备阶段

  (1)审查工程结算手续的完备性、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限时补正;

  (2)审查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3)熟悉招投标文件、工程发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4)熟悉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状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情况等。

  2、结算审查阶段

  (1)审查结算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的一致性;

  (2)审查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或定额保持一致性;

  (3)审查结算单价时英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的计价原则、方法。对于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审核结算单价;

  (4)审查变更签证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准变更工程费用;

  (5)审查索赔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程序和计算方法以及索赔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6)审查取费标准时,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费用定额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审查取费依据的时效性、相符性。

  3、结算审定阶段

  (1)工程结算审查初稿编制完成后,将审查初稿交结算审查委托人及发承包双方,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合理的调整;

  (2)由我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结算审查的初步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校对;

  (3)由我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4)发承包双方代表人和审查人应分别在“结算审定签署表”上签认并加盖公章;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交经结算审查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和受托人单位盖章确认的正式的结算审查报告。

  七、审查结果:

  经审查:

  (一)施工单位原报结算价: 元

  (二)审查后的结算价: 元

  (三)审减额: 元

  详见各楼之《工程造价汇总表》

  八、审减原因分析:

  从费率、无效签证、工程量虚报、定额套用错误等多方面逐行分析。可以加

  九、特殊事项说明:

  1.本结算未扣除施工所用水电费,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自行结算。

  2.本结算未考虑工程质量与工期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

  十、关于报告使用范围的声明:

  审查报告仅供委托方为办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结算,同时作为内部审查依据使用。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审查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审查人员无关。

  附件:

  1、 结算审查签署表;

  2、 工程造价汇总表 ;

  3、 工程结算书。

  4、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所需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中国 郑州 审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