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保密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莉落

政务信息保密工作自查报告模板1

  为认真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办结合实际工作,对照检查目录表,逐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我办内设机构3个,配备了5台电脑,同时所有电脑都配备了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与升级,并指定专人从事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妥善处理,保证了涉密文件、记录、信息等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未出现过失、泄密问题。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自查,我办的计算机保密工作基本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自觉学习、掌握保密制度,做到懂法、知法、执法,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法必究、令行禁止的作风。

  (二)重点突出,狠抓工作落实。我办定期对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违规外联和特种木马为检查重点,以查促管,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坚决切断涉密信息流向互联网的所有渠道。

  (三)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为加强我办涉密人员保密安全意识,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将各类保密学习文件予以转发至各股室,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四)完善措施,严格制度规范。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保障。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我国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计算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项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能力;二是制定办各项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强化对涉密内容的管理,力争保密工作取得新成绩,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务信息保密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

  根据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屯政办秘〔20xx〕33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坚持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整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自觉执行和遵守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年度内单位保密工作及时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并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确定由纪检室具体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健全制度,强化教育。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屯溪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对保密职责、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做出具体规定,将制定的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二是有重点地开展对保密干部、涉密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将学习《保密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按要求上报总结材料,定期组织保密兼职人员开展保密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保密业务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三是坚持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保密意识。

  三、措施到位,严格管理。加强对涉密信息传输保密管理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一是加强“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对“三密”文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无有丢失文件现象。二是建立健全财政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对单位信息设有专人报送,严格网上保密报送制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了单位信息工作的万无一失。三是提高计算机保密维护。我局共有计算机五十余台,其中涉密计算机7台,互联网的计算机与局域网物理隔离,上互联网的计算机无涉密信息资料。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堵塞可能发生的泄密事件,消除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在工作方式上,要创新信息公开保密机制,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制度,依靠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