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上,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名、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银行代发,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五、每学期直接减免贫困学生学住费,发放补贴均达到事业收入的3%,对经济困难家庭起到帮助作用,是对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有益补充。
六、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每项资助政策下来,我们都组织班主任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七、我校不存在不在校学生享受助学金,免学费工作中“先收后返”等任何违规行为。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们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赣助中心〔20xx〕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