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青工作调研报告

刘莉莉

  团青工作调研报告1

  在此次学习实践活动的调研环节,我们以青年成才工作和企业团组织青年工作为主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调研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随机访谈等为主要形式,赴西城区、房山区、部分国有企业、团属企事业单位了解情况,总结了以下几方面成果。

  一、关于青年成才工作的调研

  (一)当前青年成才发展的主要特点

  1、青年成才意愿更加强烈。通过调研,我们总体感觉,城区、郊区、企业等各类青年群体都具有强烈的成才愿望,渴求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社会发展相结合、相统一。与过去相比,新时期青年有成才理想、更积极上进,希望得到社会认可。这就要求我们在服务青年成才工作中,树立“大人才”观念,倡导人人可成才、人人能成才,拓宽工作视野和格局。

  2、成才发展模式更加多元。不同青年群体,自身的成才发展路径也不同。调研显示,基层团干部更多希望成为党政管理人才的后备军,企业青年希望成为经济管理人才或高技能人才,而农村青年则更多专注于提升农业技能或掌握一门专长。可以说,由于青年对人才概念的理解不同、个人努力方向的差异,形成了多元化成才模式。这就要求我们在服务青年成才中,甄别需求差异、把握实际特点,健全服务青年人才的工作体系,使青年人才工作更个性化、更人性化。

  3、职业能力导向更加鲜明。调研中,我们发现青年非常关注自身的职业发展能力。大学生村官反映,一方面,希望自己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希望通过参加培训,提升自己的社会适应力、再次择业就业的竞争力。更多青年具有自身发展和成就事业的意愿,不仅仅满足于从事一般性劳动,很多农村青年希望通过自主创业、发展产业走向致富之路。这就要求我们在服务青年工作中,注重就业这个民生之本,采取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教育培训等具体举措,服务青年成才发展的现实需求。

  4、成才评价标准更加务实。青年对“什么是人才、怎样成为人才”这个问题有不同认识。有人反映,在服务社会、奉献祖国中实现自身价值的人称为人才,有的青年以薪酬、职位、社会地位作为评价标准。总体上,青年对成才的评价标准趋于务实,总是在社会价值、个人价值之间找寻平衡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服务青年工作中,注重凝练青年人才标准,明确成才指向,探索构建一个涵盖不同青年群体成才标准、又带有灵活性、开放性和创新性的评价体系。

  (二)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结合今年年初,我们已经开展的调研,我们对北京青年人才工作有这样几方面认识。一是在北京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背景下,国际大都市的特征日益明显,对国际化青年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二是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是人才聚集高地,青年人才有总量优势。三是青年人才分布不均衡,主要是在人才的层次结构上,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现实需要还不完全适应;在人才的地区分布上,与区县发展功能定位还不完全匹配;在青年人才的服务举措上,与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运行规律还不够相互协调。

  结合深入青年、深入基层调研,我们对制约团组织服务青年成才工作的主要问题,有这么几点思考和体会。

  1、团组织对青年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问题。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青年的价值观念、就业方式、社会生活组织形态、利益诉求手段等都深刻变化。团组织在覆盖、影响各类青年的范围、方式、手段上亟需加强和改进,特别是对新兴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青年、农村留守青年、外来务工流动青年等群体的成才服务上,还留有空白点。调研中,房山区的一名基层团干部讲了“三高四不”这个概念,很好地反映了农村青年的成才现状。一部分青年有高薪酬、高学历、高职位,还有一部分青年则不上学、不培训、不经商、不务工。仅对“四不”这部分青年,我们还缺乏有效手段去引导、去服务,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2、团组织服务青年成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通过与青年促膝谈心、深入接触,我们认识到,青年成才的关键在于自身能力建设,包括,职业发展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多个维度。同时,青年来自方方面面,分布于各行各业,在成才发展中对团组织所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同。需要我们针对不同群体,采取有效措施。调研中,西城区团干部反映基层团员青年热切希望参与教育培训、不断学习进步,给了我们深刻启示,要求团组织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促进青年健康成才。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在服务举措、服务手段上还需进一步创新,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团组织服务青年成才的工作目标与实现手段问题。团组织服务青年成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还是在于促进青年的全面发展。在当前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我们认识到,服务青年成才不限于青年学习、就业,更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维护青年的合法利益、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增强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素质等,也都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从这个角度看,我们需要进一步强化团的育人功能,丰富和完善育人手段,更好地服务青年成才。

  (三)进一步服务青年成才的建议和对策

  前期,就服务青年成才这个课题,我们也做了大量工作,也有不少好做法。比如,从政策体系上,我们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制发了有关文件,在项目体系上,我们有青年学习节、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农村青年素质提高工程、新世纪英才学校、中学生业余党校等,分层分类服务青年成才,都取得了较好效果。结合调研,我们考虑,下一步采取这么几项措施。

  1、贯彻落实好《关于实施“北京青年英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党管人才、团来实施”的办法,健全青年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部门共同参与,团市委协调推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团干部队伍、学生骨干、社会工作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青年技术和技能骨干人才、农村青年骨干人才等的培养力度,完善团组织服务青年成才工作的基本格局。通过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优化青年成才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争取党政支持、社会关注,吸纳多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

  2、探索研究青年人才评价体系。围绕“什么是青年人才、怎样培养青年人才队伍”这个命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品德、能力、业绩等主要指向,探索研究青年人才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层次人才,提炼不同指标,树立正确的成才导向,促进青年人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3、大力开展教育培训。转化奥运会志愿服务成果,保留、转化和发展志愿者教育培训的有效办法,面向基层实施教育培训工程。一方面,要培养和造就共青团工作、志愿者工作的坚定参与者和支持者;另一方面,要针对大学生“村官”、新兴领域代表性青年群体等,开展教育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既遵循教育培训的一般性规律,又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区分特点、体现特色、因材施教。既巩固和建设好已有培训项目,又要探索创新,拓展新的工作空间,丰富和发展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关于企业团青的调研情况

  为加强企业团青情况调研,我们以问卷调查和专题座谈的形式在党团关系隶属市国资委和团市委的115家国有企业进行的广泛调研。其中,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调研问卷84份,有效回收率为72%;在对问卷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分别组织召开了十场座谈会,组织企业系统的团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和骨干单位团委书记开展大讨论,深入企业一线,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了多次专题调研会。与此同时,组织企业系统115家单位按照行业和地域分布的原则,组成16个组,围绕两大主题十六个课题开展了调研。通过调查有以下几个收获。

  (一)国有企业团青工作的基本情况

  1、团员数量整体平稳,流动团员比例增大。问卷显示,平均每家单位在职35岁以下职工总数为4197.49人,团员总数为1985.26人,由此推算出全市国有企业中35岁以下青年共约50万人,团员共约24万人。

  2、团的机构设置发生变化,独立设置团委的企业不足一半。调查问卷显示,在北京市国有企业中,独立设置团委建制的企业有38家,占问卷涉及企业总数的45.1%;团的机构与公司其他部门合署的企业有40家,占47.6%;还有部分企业没有团的机构设置。双管企业在团的机构独立设置上要好于直管企业,72.2%的双管企业团的组织是独立设置。

  3、局总公司团干部专兼职比例为1:1,团干部的待遇有待落实。问卷显示,目前,局总公司任团委书记的团委占76.5%,任团委副书记或其他职务的团委占23.5%,其中独立设置团委的单位,任团委书记的占89.2%;团委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企业,任团委书记的占61.5%;商业、物流、旅游行业中,44.4%的企业只有团委负责人,未任团委书记。局总公司团干部专兼职比例为1:1。其中,双管企业团干部专职比例为77.8%,直管单位团干部专职比例为41.7%;在各行业中,基础设施运营行业和制造行业团干部专职比例最高,分别是75%和65%,商业、物流、旅游行业和现代服务行业团干部兼职比例最高,占到67%。现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在岗时间为2年以内的占55.8%,3年内的占69.3%。现任团委书记享受同级党政职能部门正职待遇的比例为21.2%,副职待遇的比例为53%。问卷显示,在提交问卷的金融行业和商业、物流、旅游行业,许多单位的团委书记(或副书记)没有享受同级党政职能部门正职待遇(或副职待遇)。

  4、团的工作经费管理日趋规范,经费数量整体低于规定。问卷显示,有67.5%的企业团组织工作经费每年专项列支。其中,双管企业专项列支的企业比例为94.4%,高于直管企业的60.3%,团委独立设置的企业专项列支的企业比例为83.8%,团委合署办公的企业专项列支的为59%。在不同行业中,建设建筑行业专项列支的比例最高,为80%。工作经费拨付的标准,以35岁以下青年数为计算标准,每人每年少于50元的企业,达到了82.6%。其中,拨付标准在40元以下的企业比例为55.6%。通过座谈发现,尽管八成以上的企业不能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但仍有五成左右的企业能够通过举办活动向企业申请专项经费。

  5、青年社团等自组织在企业蓬勃发展,企业总体持支持态度。目前,全市企业共有各类型青年社团和兴趣爱好组织562各,各单位现有各类青年兴趣爱好组织或青年社团平均为13.35个。其中,局总公司级平均有2.76个,二级公司级平均有10.59个。拥有固定的活动场地的占47.7%,没有的占50.8%。各单位青年兴趣爱好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为青年自筹的占19.2%, 公司支持的占46.6%,团委从专项活动经费中直接支付的占23.3%,其他方式的占10.9%。

  (二)国有企业团建工作基本状况

  1、企业普遍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在提交问卷的87家单位中,有95.2%的单位党组织将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统筹考虑,共同规划;有80.7%的单位将团建考核纳入党建考核一同检查和评比;有83.1%的单位建立了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上述3项指标,独立企业均高于合署企业。各行业中,商业、物流、旅游行业的每一项指标均是最低。

  2、近五成企业未按时召开团代会。问卷显示,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未按照每3年一届的有关规定按时召开团代会,其中,有7.14%的单位召开上届团代会的时间是在xxxx年之前;有25%的单位是在xxxx-xxxx年之间;有13.1%的单位是在xxxx年。

  3、近七成企业推优入党、推优荐才工作开展较好。问卷显示,各单位28岁以下青年入党,经过团组织推荐的单位占68.3%,还有31.7%单位未经过团组织推荐。其中,双管企业和直管企业经过团组织推荐的比例分别为76.5%和66.7 %;独立企业和合署企业的这一比例分别为73%和64.1%。行业比较中发现,80%的能源化工行业单位28岁以下青年入党均经过团组织推荐,在各行业中比例最高;商业、物流、旅游行业比例较低,仅为55.6%。数据显示,目前建立“推优荐才”工作制度的单位只占43.2%,xxxx年至今,已建立该项制度的团委平均向企业推荐人才24.89名。各行业中,从建立“推优荐才”工作制度的比例来看,建设建筑行业比较突出,有60%的单位建立了这项制度。从向企业推荐的人才数量来看,制造行业比较突出,xxxx年以来每个单位团委平均向企业推荐人才44名。

  4、近六成基层团干部每年能受到培训。问卷显示,每年有61%的单位每年专门针对团干部进行培训;各单位培训人数占团干部总数的比例平均为67.32%。各行业中,能源化工行业情况相对较好,全部单位均开展培训活动,共培训122.6人次,培训人数占团干部总数的比例为86.4%。商业、物流、旅游行业情况最不理想,仅有55.6%的单位开展了培训活动。

  5、近五成企业建立共青团评价考核机制。问卷显示,48.2%的局总公司建立了团干部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团干部工资奖金挂钩的单位有24.3%。其中,双管企业建立团干部绩效考核机制的占66.7%,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占47.1%,而直管企业建立团干部绩效考核机制的占42.9 %,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占16.4 %。局总公司团委每年对基层团组织进行目标考核的单位占56.1%,已建立目标考核量化标准的单位仅占27.1%。

  6、企业共青团职能化建设落实不够理想。问卷显示,21.7%的局总公司设立青年工作部。其中,双管单位的比例稍高,为33.3%,直管单位的比例仅为19%;建立青年代表会议制度的单位仅占11.1%。目前,61%的单位团委参与组织新员工培训工作。双管企业的参与程度更高,比例为83%,直管企业的比例为54.8%。通过开展青年“合理化建议”活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团委比例为72.8%,组织“青年与企业领导面对面座谈”等活动的比例企业为74.1%。

  (三)国有企业共青团品牌工作开展情况

  1、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但有待向纵深发展。近年来,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由国有企业拓展到非公企业,从企业系统拓展到社区、青农和教育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目前,全市共有全国级青年文明号15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1026个。就国有企业而言,问卷调研发现,目前参与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各单位中,平均拥有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17.1个,平均拥有局、总公司级青年文明号集体20.65个,差额很小,表明此项活动的基层参与程度明显不够。问卷显示,目前参与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各单位中,xxxx年以来专门针对青年文明号班组长开展了培训活动的单位只占40.6%,未组织青年文明号班组长与其他单位开展交流活动的占47.1%。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商业、物流、旅游行业,作为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的重点行业,自06年以来,仅有12.5%的单位针对青年文明号班组长开展了培训活动。问卷显示,各局总公司开展与公益机构、困难群体结对帮扶活动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数量,占青年文明号集体总数的30%以下。自xxxx年以来,各单位青年文明号集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平均为41.21次,参与人数平均为683.23人。独立企业的情况明显好于合署企业,独立企业平均为72.04次和1205.38人,而合署企业平均为15.37次和225.78人。

  2、青年突击队竞赛开展扎实有效。截至xxxx年度,全市建设施工单位共有各类型青年突击队1317支(不含外施单位)。各单位平均有青年突击队57.26支,其中,平均现有市优青年突击队10.95支、市级标杆青年突击队6支。xxxx年以来,各单位青年突击队承建工程,获得“鲁班奖”的平均有3.71个,获得“国优”的平均有4.08个,获得“市优”(含其他省级奖项)的平均有41.93个,获得“长城杯”(含其他省级奖项)的平均有34.93个,获得“市优质青年工程奖”的平均有18.77个。各单位实施《青年突击队标准化工作规范》的情况是:严格实施的占38.1%,基本实施的占52.4%,没有实施的占9.5%。实施《青年突击队视觉识别系统》的情况是:严格实施的占19%,基本实施的占66.7%,没有实施的占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