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综合股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年初以来,综合股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为主线,严格按照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不断强化基础管理,认真进行收支核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大力组织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合理调度资金,保证了预算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城建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审,严格按部门预算进行收支,维护了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好2018,结合2018年的政策调整,对预算单位上报的收入计划数逐一进行了审核,个别单位,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还进行了电话沟通,商讨收入计划的增减,与去年相比,收入预算做得比较足;在支出预算方面,按照收支脱钩的要求,本着“人员性支出到人做足、公用经费定标准按人算、专项经费按文件到项目、成本性支出核定比例”的原则,对预算单位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了统筹安排,杜绝了“不收不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的苦乐不均现象,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使各单位都有一个收支明白账,增强了预算单位收支的透明度。经过多次汇报,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审议会议通过后,5月下旬进行了下达。根据预算安排,政府非税收入是17371.84万元,其中用往年专户结余安排788万元,支出安排15652.48万元,政府调控1724.37万元。在部门预算下达前,我们对款项的拨付严格进行了控制,部门预算下达后,将1—5月份的收支情况与部门预算进行了认真核对,未发现有超预算拨付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到5月底,实际征收7756.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实际支出5922.0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38%,政府调控831.77万元,完成调控目标的48%。还转变服务观念,改进了资金申拨程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得到了广大预算单位的一致赞可。
二、强化支出监管,对2018年下拨的30万元以上的大额专项资金进行了跟踪检查
根据财发[2018]13号文的要求,对2018年下拨的30万元以上的大额专项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2018年共收基础设施配套费1030万元,加上年结余90万元,共计1120万元,当年实际拨付800万元,结余320万元。在拨付中,由于我们是严格按照《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意见》的要求操作的,经过跟踪检查,未发现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确保了城建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县财政信息网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了宣传
政府非税收入是适应公共财政改革的需要,在预算外资金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预算外资金相比,范围更广,分类更加科学,管理要求更高。为提高人们对政府非税收入的认识,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先后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18]53号)、《江苏省政府批转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8]15号)、《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徐政发[2018]102号)、《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政发[2018]82号)、《县领导在全县非税收入管理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局领导在全县非税收入管理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县财政信息网上进行了广泛宣传,为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宣传效果十分显著。
四、积极配合县物价部门,认真开展了2018年度收费年审
收费年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物价、财政部门多年来的共同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会同物价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审对象、年审内容、年审方法和时间安排等。本着一组就有财政部门1名工作人员的原则,从综合股、票据办抽调6人,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392家单位的345项收费项目按要求进行了逐一年审,经过年审降低标准收费3项,其中针对出租汽车收费的2项;取消了10项收费,其中针对出租汽车收费的8项。通过年审,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优化了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
五、明确专人,严格管理,注重抓好了土地出让收支的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8]100号文)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具体征收,管好、用好土地出让收入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认真学习了国办发[2018]文、财综字[2018]68号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数据库。在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规范了土地出让程序,按地块、分宗地进行了土地出让收支核算,并将净收益定期进行了入库。改进了资金拨付方式,实行了土地出让成本的直接支付,减少了资金的流转环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了被征地村民的切身利益。上半年,通过招拍挂牌的方式共出让地块10块,出让面积357183.87平方米,能取得土地出让收入14040万元,已缴纳了10460万元,收缴率达75%。已支出7250万元,其中补偿支出3850万元,职工安置2200万元,缴入国库用于城建1200万元。另外,还收缴了往年度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740万元,其中2018年欠的是590万元,2018年以前欠的是150万元。
六、强化城建资金的征管,促进了城镇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
为促进我县城镇化进程,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一年新气象、三年大发展、五年再造一个新城”的宏伟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管好用好城市资源,上半年通过土地出让共取得可用于城建的收入1200万元,占年初预算6000万元的20%;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用于城建的专项收费,在我县的城建资金中占有很大比重,因上半年房屋建设面积较少,共收取了545.21万元,占年初预算2000万元的27%。为管好、用好有限的城建资金,积极会同县审计局、建设局、县重点工程指挥部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意见》,报请县分管城建的领导同意后,向城建责任单位进行了下发,明确了资金拨付程序、所需材料、相关签字人员的责任等。上半年,共拨付城建专项资金1450万元,保证了城建项目的如期进行,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了城建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