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共走访廉租住房住户17户,城市棚户区10户,均为我县中低收入家庭。其中廉租住房家庭对象中,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居多,人均年收入均在万元以下,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一般,只有7户参加了医保及社保,居住面5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对象家庭中,家庭人口均为4人以上,人均年收入低于万元,一户参加职工医保,大部分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房均为棚改实物安置住房,面积121平方米。
二、调研情况
走访调研期间,坚持开门纳谏、边听边改、立说立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廉租住房家庭经济较困难家庭成员多劳动力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000元属于低收入家庭;部分家庭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入住廉租房之前均为无房户,租住他人住房。
城市棚户区家庭,原住房均位于城市危旧房集中区或城郊结合部,原住房结构较老旧、危房占大多数,生活设施配套不齐、安全隐患较突出;实施棚户区改造后,选择实物货币补偿并举,住房均为棚改实物安置住房,面积121平方米,住房及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通过走访调研,对部分家庭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想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理解。阳光家园小区住户提出的安装室外路灯问题已编列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加强物业公司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保安人员的教育,确保群众财产安全。
三、调研结果
廉租住房小区科学化、规划化管理水平亟待提高。